深交所中小板对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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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中小板对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定

2023-09-18 19: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深交所中小板对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定

 深交所中小板对所有上市公司均要求强制性披露业绩预告,但一季度业绩预告除外。 中小板要求上市公司应在第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其中,如果上市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以下任意三类情况中的一种: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基数特别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 3 月 31 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预告。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4 月之间的公司,要求应在 2 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同时鼓励上市公司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 8 月份的公司在 7 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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