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刘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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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海政干〔2023〕7号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鸣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谢鸣鸣同志任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投资合作局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梁晦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严邵辉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重大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顾晶晶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中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丁成银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重大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展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明波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海亮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黄江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龚安君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海敏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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