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特训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刑法对人的效力 › 考点特训 |
原标题:考点特训 | 刑法的空间效力有哪几项原则? 回复【500】领取省考高频考点500题 回复【时政】领取2022年1月时政/模拟题 回复【民法典】领取《民法典》199题!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它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在理论上一般认为具有以下四个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刑法在这个国家的领域范围之内它是有效的。属地、船舶和航空器。刑法第6条第1款是对属地管辖原则的规定,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属人管辖原则 所谓属人管辖,也就是按照国籍的原则来管辖。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保护管辖原则 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普遍管辖原则 这是对国际犯罪惩治的管辖原则。例如:侵略罪、战争罪、贩卖人口罪、劫持航空器、海盗罪;毒品犯罪等。 【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刑法都不是采用单一的、绝对的空间效力原则,往往是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我国也是如此。】 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溯及力的问题,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课后习题 (单选)下列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B.主刑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展开全文C.附加刑都是资格刑 D.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 河北省直考前冲刺试卷 2021年河北省直事业单位将于3月中旬笔试 这一次,把握机会,一次上岸! 考前冲刺卷,现购拼团仅需29元 综合岗、教育岗、医学岗全都有 赶快扫码下单 推荐阅读 21年招录人数破10万?!河北考试日历发布! 邯郸人必看!2022年邯郸考试日历发布! 《燃烧吧!考公魂》限量1万套,9点已售5315! 公考妙招 | 省考考场上,考题答不完怎么办?(文末有福利) 在华图 ,“好老师”是如何被定义的? 邯郸市直事业单位备考必备、考生专属,不看后悔! 邯郸华图地址: 点此导航:友谊时代广场B座13层 点此导航:涉县华图教育龙山大街645号 点此导航:峰峰矿区文化大厦2层 点此导航:武安中兴路未来大厦8楼 点击导航:临漳县铜雀大街与建安西路交叉口 点此导航:鸡泽县好谦路城首府西门 小哥哥 小姐姐 好内容快转发给身边的人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