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黑老大“古巴”王军一审判死 被告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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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老大“古巴”王军一审判死 被告提出上诉

2024-07-05 20: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丰黑老大“古巴”王军一审判死

宣判结束后,王军等多名主要被告人提出上诉

新闻回放:东丰县的王军绰号“古巴”,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人员及无业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去年12月2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此案还涉及到原东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长林和原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周延军,二人均已另案处理。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猛) 昨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丰“黑老大”王军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王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十项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团伙主要成员王晓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定涉黑罪名成立

对于王军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经庭审举证、质证并经法院确认的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证实:

自1998年以来,王军在东丰县以5分至1角不等的月利息向房地产建筑商、个体业户等人,非法放出高利贷1000余万,并多次带领或指使其手下对借贷人员施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索要高额利息和本金。王军还于2007年垄断了东丰县的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东丰县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多次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

前妻、弟弟均被判刑

其中王军同母异父的弟弟宋德权,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2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王军的前妻张秋菊,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目前追缴在案的王军涉黑资金300余万元,涉黑资产现代吉普车一辆;张秋菊丰田GTM7轿车一辆;宋德权丰田威驰轿车一辆,均已没收,上缴国库。

同时,法院还判决王军、王晓东、李军、于永福、孙百君、刘洪春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李某、纪某经济损失合计31万余元。其中被害人李岩峰的死亡赔偿金25万余元、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4万余元、丧葬费1万余元、医疗费336元。

宣判结束后,王军等多名主要被告人提出上诉请求。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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