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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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

2023-10-07 19: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康巴什区2021年秋季

  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康巴什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是康巴什区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康巴什区合法稳定居住、工作,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一)幼儿园小班入学必须满三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一年级入学必须是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少年。

  

   

  二、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住宅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住宅,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有公寓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公寓,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三:租房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三、划片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入学人数、学位类型、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学校分布变化、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合理的划定服务片区。

  

   (二)分配办法

  

   1.划片分配只针对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2.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分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片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入学,即先分配学位类型一,然后分配学位类型二,最后分配学位类型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康巴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2021年新入小班的适龄幼儿,属于“学位类型三”且不是康巴什区户籍,即在康巴什区无房且无康巴什户籍的适龄幼儿,将根据报名情况、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直接分配至康巴什区第二幼儿园、第八幼儿园、第九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第十二幼儿园、第十四幼儿园;家长也可以选择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尚都幼儿园、旭禾紫雍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博翔幼儿园、奥斯顿幼儿园)入园。

  

   4.在分配完学校服务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如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数量少于“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该片区学校和周边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对“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如:实验小学、十幼片区范围内,分配完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实验小学、十幼仍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不能完全容纳片区范围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对“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康巴什区第一中学的入学分配中,在分配完服务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如康巴什区第一中学仍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数少于片区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康巴什区第一中学、康巴什区第二中学和北师大鄂尔多斯附属学校初中部空余学位情况,对文化西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伊克昭街以南的区域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5.教育优待。对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驻康巴什区现役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援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市级人民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支持康巴什区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康巴什区环卫和园林一线工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及政策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相应教育优待。

  

   

  四、房屋产权及学位情况说明

   

   1.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写字楼或其他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以此类房产报名的,直接认定为“学位类型三”;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房产及购买无学位的二手房入学的,直接认定为“学位类型三”;房产性质以自然资源局原始审批项目为依据,未经审批私自改建、加建的违建房屋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2.康巴什区2020年开始实行房产学位制度。房产学位使用情况可以通过“康巴什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告栏查询。房产用于登记产权人本人或子女入学的,自登记入学之年起,中小学幼儿园不分学段三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即2020年秋季用于登记房屋产权人本人或子女入学并使用学位的,则该房产在2023年入学时方能再次被认定为有学位。

  

   3.房产出租并用于租住人登记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且已分入所属片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当年未分入所属片区学校或租房户都能分入所属片区学校的情况除外)。即2020年秋季用于登记租住人子女入学使用学位的,则该房产在2026年入学时方能再次被认定为有学位(租房占用学位只针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具备教育优待条件的租房户,一律按学位类型三分配)。

  

   4.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且不动产权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但不明确共有人所占比例的,一律不作为入学依据。

  

   5.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至少一方)及房屋产权人三代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房屋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同样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制度。

  

   

  五、所需材料

   1.网报材料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打印出的《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户籍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自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近1年的还款流水记录原件;销售不动产税票遗失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已购房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在房管部门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税票(或房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租住材料

  

   (1)康巴什区户籍的租房户:提供由所辖社区出具的2021年入学专用居住证明。

  

   (2)非康巴什区户籍的租房户:

  

   提供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住建部门与租户签订的《康巴什区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

  

   学位类型一、二需要提供“1、2、3”项材料;

  

   学位类型三需要提供“1、2、4”项材料;

  

   ◆所有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6日。

  

   

  六、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康巴什区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2.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

  

   3.户籍所在地填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中首页地址选择,如康巴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请直接选择“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4.家庭住址填写:按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的地址选择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并手动输入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注意:所填信息必须与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一致,如没有楼号或单元号,则楼号、单元号填“0”)。如果居住地列表内查找不到所在小区名称,请选择“其他”项目,并填写详细地址。

  

   

  七、其他情况说明

   1.转学事宜。康巴什区部分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时学位已满,转学只根据康巴什区各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不办理转学,康巴什区内各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康巴什区公办幼儿园小中大班学位已满,教体局不进行转学报名登记,家长可以直接联系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安排入园。

  

   2.缓学备案。康巴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小学一年级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缓学申请。在康巴什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备案,在康巴什区以外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向康巴什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组提出备案申请。办公地址: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110办公室。

  

   缓学儿童监护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安排入园,公办幼儿园不再安排入园。

  

   3.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八、报名要求及安排

   (一)新生报名安排

  

   中小学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幼儿园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4日。

  

   报名网址:

  

   http://www.kbs.gov.cn/(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http://www.ordosedu.cn/(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1.康巴什区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在校(园)学生在现就读学校审核材料,审核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6月4日。

  

   2.非康巴什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的学生,材料审核地点在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从康一中北门进入),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

  

   (1)初中一年级材料审核时间是2021年6月7日至6月9日。

  

   (2)小学一年级材料审核时间是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3)幼儿园小班材料审核时间是2021年6月21日至6月26日。

  

   请报名幼儿园小班的家长按照网上报名打印出的《入学信息登记表》右上角报名登记号顺序和时间安排审核资料:

  

   6月21日上午审核0001-0200号、下午审核0201-0400号;

  

   6月22日上午审核0401-0600号、下午审核0601-0800号;

  

   6月23日上午审核0801-1000号、下午审核1001-1200号;

  

   6月24日上午审核1201-1400号、下午审核1401-1600号;

  

   6月25日上午审核1601-1800号、下午审核1801-2000号;

  

   6月26日上午审核2001-2200号、下午审核2200号以后。

  

   (二)转学学生报名安排

  

   2021年秋季转学学生不进行网络报名,请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参照第五条“所需材料”),于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到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现场报名审核。

  

   

  九、分配结果公布

   (一)分配结果

  

   康巴什区招生工作使用阳光招生系统,实行信息公开。2021年8月27日上午9点后可用学生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分配情况(1.康巴什区人民政府http://www.kbs.gov.cn/;2.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

  

   (二)学生报到

  

   2021年8月27日上午学生到分配学校报到。

  

   幼儿园报到需要携带幼儿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开学前三个月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入园健康检查表原件、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小学报到需要携带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开学前三个月内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初中报到需要携带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遗留问题处理

  

   2021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从康一中北门进入)。

  

   (四)阳光分班

  

   2021年8月29日,由康巴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阳光分班。康巴什区新生分班统一使用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阳光分班结束后,学校不得调整分班结果,小学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初一年级未参加阳光分班或参加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学生,三年后参加鄂尔多斯市中考时将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十、其他事项

   (一)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假证件报名入学或登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区教体局将不再安排该名学生入学,并删除该生在康巴什区的报名登记信息。

  

   (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477-85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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