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 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 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击剑场地尺寸标准图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 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 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司,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中国击剑协会等单位完成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文件的编制工作。 现发给你单位,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相关征求意见材料和反馈意见单请在体育总局官网(www.sport.gov.cn)下载。 联系单位:体育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宋雪阳 电 话:(010)8718254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单位: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联 系 人:朱美倩 电 话:(010)8718264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征求意见稿).pdf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第15部分:击剑场所》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反馈意见单(击剑场所开放条件).doc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11月15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