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公主岭市出入境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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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公主岭市出入境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4-20 20: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文件

公政函〔2008〕26号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公主岭市出入境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外国人管理和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公主岭市出入境管理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郑昌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智青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          长  成 员:鲍贵臣 市法院院长      霍金祥 市检察院检察长       高世瑞 市对外接待办主任      王兰荣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潘大伟 市教育局局长      王立春 市司法局局长      刘 发 市民政局局长      钟 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殿普 市商务局局长      刘 杰 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郭宝安 市工商局局长      赵兰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李宝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 泓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宏观指导全市外国人管理、各类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外国人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特大涉外案(事)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外国人管理和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会议,督导检查各部门配合机制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规范涉外中介管理,推动中介行业自律,保护我市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 任:姜 泓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 龙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      孙福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湘君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主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成员包括由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纪检委、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外国人管理工作、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督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任务;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预防打击涉外违法犯罪的重大专项行动;牵头筹备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管理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    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省、四平驻岭各单位。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印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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