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对《巅峰荟商务中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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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对《巅峰荟商务中心 17

2023-06-17 20: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文件

官环评复〔2023〕006 号 签发人:李刚

关于对《巅峰荟商务中心 17-2 号地块(凯悦 酒店)地热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俊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巅峰荟 商务中心 17-2 号地块(凯悦酒店)地热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 于对《巅峰荟商务中心 17-2 号地块(凯悦酒店)地热井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官渡〔2022〕 59 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西亮塘,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2°44′1 .200″,北 纬 24°56′ 3.640″。项目总占地面积 400m²。

    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最大取水规模 35.04 万 m³/a(最终允许 取水规模以取水许可证许可取水规模为准);成井时涌水量 960m³ /d,水温51℃,静水位66m,动水位 98m,降深32m;钻井深 2006.78m。 井经结构(地下 0-330m 施工井径为 380mm,地下 330-610m 施工井 径为325mm,地下610-1400m 施工井径为200mm,地1400-2006.78m 施工井径为 165mm);井管安装(地下 0-330m 井管采用 356mm 无缝 钢管,地下 330-580m 井管采用 245mm 无缝钢管,地下 560-1000m 井管采用 180mm 无缝钢管,地下 1000- 1400m 井管采用 180mm 过 滤管,地下 1380-2006.78m 井管采用 108mm 过滤管)。1000m 以上 冷水层采用水泥封固永久性止水。取水段深度 1000m-2006.78m, 取水层厚度 1006.78m,取水层为震旦系灯影组(Zbon)白云岩层。 项目组成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构成。 项目依托工程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对< “昆明俊发铂尔曼温泉酒店”17-2 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95 号),昆明俊发铂尔曼温泉 酒店现已更名为“凯悦酒店”。 

    项目性质:新建(补办手续)。 总投资 800 万元,环保投资 45 万元(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投 资 2 万元,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投资 18 万元,噪声污染防治措 施投资 14 万元,固废处理处置投资 11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的 5.63%。 建设进度:巅峰荟商务中心 17-2 号地块(凯悦酒店)地热 井和泵房已于 2013 年建成,水池和水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未建 成,项目自建成起未投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地热井至今未办 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期间并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本次为补办环评。 

    二、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巅峰荟商务 中心 17-2 号地块(凯悦酒店)地热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官渡〔2022〕59 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95 号)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你单 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的地点、性质、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施工及经营过程中执行: 

    (一)施工期 项目主体工程取水井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项目无施工遗 留环境问题,无环保投诉事件。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水处理设施 的建设。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废水沉淀后回用, 禁止向外环境排放。 2、废气:项目施工期间加强扬尘管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 3。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管理办法》(72 号令)执行。禁止在 12 时至 14 时、22 时至 次日 6 时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 《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昼间 ≤70dB(A),夜间≤55dB(A)。 因施工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 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我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日 3 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4、建筑固废: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严格按照《昆明市- 5 - 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 58 号令)、《昆明市城市建筑垃 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 号)执行,产生 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不能回收 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有关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严禁私自乱到。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配套供水处理设施过滤器反冲洗废水通过密 闭污水管道接入“凯悦酒店”污水处理站,经“凯悦酒店”污水 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 300m³/d)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处理。 生活废水总量纳入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考核。 2、噪声: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通过房屋墙体隔声、基础减振 和距离衰减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即:昼间≤60dB(A),夜间≤50dB (A)。巅峰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的 2 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器内废弃介质(废石英砂、 锰砂、废活性炭)、热水井当值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过滤器内 废弃介质(废石英砂、锰砂、废活性炭)须由厂家回收更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建设单位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 理办法》、《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 关手续,未取得采矿证、取水许可证前,禁止取水。

    五、《报告表》及《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 “昆明俊发 铂尔曼温泉酒店”17-2 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环保复〔2014〕195 号)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 运行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贮 存、运输及实验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请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 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 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3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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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3 年 3 月 9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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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凯悦酒店

《巅峰荟商务中心17-2号地块(凯悦酒店)地热井建设项目》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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