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施工不得超过几点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几点到几点属于噪音 晚上施工不得超过几点

晚上施工不得超过几点

2023-09-16 0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晚上施工不得超过几点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而夜间一般是指晚是10点到次日6点。

2、如果产生噪声的,居民可以同公安机关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二、工地噪音扰民,承包人与发包人谁担责

1、工地噪音扰民造成损害的,承包人是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公司,那么由该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如停止制造噪音,赔偿损失等。按照《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的,承包人(建筑公司)存在过错,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2、工地噪音扰民造成损害的,承包人是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建筑公司的,承包人与发包人需要对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同时要求承包人及发包人赔偿损失。工地噪音扰民,承包人有责任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发包人没有找有资质得建筑公司,同样存在过错,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在实践中,对受害人而言,因工地噪音扰民而追责索偿的,可以将工地的相关责任方,如发包人、承包人等,通通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只要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其结果,通常是谁有钱就找谁赔偿。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而夜间一般是指晚是10点到次日6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