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农村撂荒土地 复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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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农村撂荒土地 复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3 01: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通区府发〔2020〕7号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农村撂荒土地

复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农村撂荒土地复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农村撂荒土地复耕的实施方案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障。为进一步加强耕地管理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加快推进农村撂荒土地复耕,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撂荒土地复耕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助推现代农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步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作为,层层压实责任,把撂荒土地复耕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进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坚持因地施策。对撂荒耕地建立台账专项管理,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解决,做到复耕一块,销号一块。

——坚持常抓不懈。解决耕地撂荒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各乡镇要常态排查,及时掌握了解耕地撂荒动态情况,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建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长效机制,加强预防,杜绝出现耕地撂荒苗头和倾向。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

(三)工作目标。通过落实撂荒土地复耕的系列措施,在全区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按照“235”比例,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撂荒耕地复耕工作,即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复耕20%、30%、50%,建立健全撂荒耕地综合开发、科学利用的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区无耕地撂荒现象。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7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印制宣传单;各乡镇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土地撂荒面积调查,建好档案台账,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好三年复耕计划,并及时将调查数据、计划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乡镇街委要把恢复撂荒土地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撂土地复耕工作措施,分类指导,强化举措,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解决土地撂荒问题。2020年12月底前要选择20%村进行试点,开展撂荒土地复耕试点工作。各乡镇街委在总结撂荒土地复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撂荒土地复耕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撂荒土地复耕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至2022年每年11月至12月)。区委、区政府决定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对各乡镇耕地撂荒复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耕地撂荒复耕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街委,给予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耕地撂荒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撂荒底数,落实撂荒复耕责任

1.全面统计撂荒土地面积。各乡镇街委村(社区)要成立撂荒耕地清理工作小组,对照《达州市通川区撂荒地标准及表现》(见附件),对撂荒的耕地面积进行调查统计,逐村、逐户摸清情况,全面造册登记,不留死角,准确掌握撂荒土地具体位置、类别、面积、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并在村、组张贴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将撂荒耕地摸底调查情况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街道),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落实撂荒地复耕责任。各乡镇街委是农村撂荒土地复耕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大辖区农村撂荒土地治理工作。各村(社区)是撂荒土地复耕的直接落实主体,要科学合理推动撂荒土地复耕。群众是撂荒土地复耕直接责任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不得让承包耕地撂荒。〔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二)强化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撂荒耕地,优先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大力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对因灾损坏的耕地,要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每年实施高标农田建设项目2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4.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强化塘库整治,兴修农田水利,加快病险水库和山坪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千口山坪塘整治工程,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坡、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配套修建提灌设施。〔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5.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强化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降低对劳动力的依赖,提高农业效益。〔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三)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6.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立足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扎实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各项工作,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探索耕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的农户,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其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由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7.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区、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加快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区级指导、乡镇主导、村级组织”的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行租赁制、股份制、托管制、代耕制等多种模式,对流转撂荒耕地的优先予以支持,加快土地集中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8.探索土地入股经营。鼓励群众以撂荒土地入股的形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参与对外经营活动,群众获得土地入股收益,也可直接将撂荒土地以股份形式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经营与管理,获得务工和土地保底分红收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9.注重项目包装。鼓励以乡镇街委、村为单位,将撂荒土地统一进行包装打造,编制农业产业、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等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工商资本、返乡农民工、在外成功人士以及新乡贤,积极投入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0.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激励措施,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培育市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以上、家庭农场30家以上。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每年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发展农业5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各相关乡镇(街道)〕

(四)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守耕地红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于撂荒一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复耕治理,复耕效果较差、治理不到位的可取消当年耕地地力补贴;对于连续撂荒两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得承包方同意,统一组织代耕代种或流转给种养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土地承包方;推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者占用基本农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2.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向农民讲清补贴目的,说明补贴范围。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对撂荒的耕地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不予补贴,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做到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3.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生态措施,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新增耕地验收后的管护责任,督促耕地主体耕种,防止新增耕地撂荒。〔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五)加强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14.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农技推广考核和评价体系,保证农技指导服务的时间和精力,促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有效开展,指导撂荒土地复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5.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和农村种养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6.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积极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合理利用各地自然、社会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六)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7.调优产业结构。结合当地优势、土地资源等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高品质、高标准蔬菜以及优质稻米、青脆李、草莓、中药材、畜牧业、水产业等产业发展工程,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8.推行代耕代种。鼓励因无劳动力而无力耕种的农户,将土地委托给村集体或村民代耕代种,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和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开展撂荒土地代耕代种,拓宽供销社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力争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3万亩。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成立复耕队、助耕队,帮助农户耕种土地,提高撂荒土地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19.发展乡村旅游。利用我区生态环境较好、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挖掘撂荒土地区绿色生态资源,结合农耕文化、红军文化、诗歌文化,开辟特色果园、菜园、庄园,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培育打造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旅游扶贫示范村和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区文旅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20.推进质量兴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通川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21.延长产业链条。认真谋划、包装、推介、引进一批农业产业招商项目,积极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超(社)对接、连锁直销、展示展销等新型业态,引导涉农企业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发展“订单农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达州市通川区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全区撂荒土地复耕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农村撂荒土地复耕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撂荒土地复耕的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推动撂荒土地复耕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辖区内撂荒土地复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要选择2-3个撂荒面积较大的村,开展撂荒耕地流转和恢复撂荒耕地生产试点示范,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展开”,推动耕地撂荒问题有序有效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明确承包农户的权利和义务,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撂荒土地复耕,提高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积极引导村级组织按照村民自治方式,将撂荒土地复耕纳入村规民约内容,逐步形成以土地撂荒为耻和复耕复种光荣的舆论导向。创新“致群众一封信”、签订不撂荒“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倡议和引导群众土地不撂荒。要积极宣传撂荒土地复耕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撂荒典型乡镇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大政策扶持。要把农村撂荒土地复耕纳入区本级财政投入和扶持范畴,自2020年起,流转撂荒2年以上的土地,签订流转合同5年以上,复耕连片20亩以上的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发展种养产业,第一年每亩给予100元补助,第二年每亩给予100元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每年补助金额不超10万元,同时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复耕后再次抛荒不再享受补助政策,撂荒土地面积以乡镇街委登记公示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的台账为准,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达州市通川区撂荒土地复耕补贴申请表。小农户的补助面积不包含农户自身承包的土地面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助面积不包含2020年以前流转的撂荒土地。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做好撂荒土地复耕督促检查工作,并把撂荒土地复耕纳入乡村振兴、农民增收考核指标体系予以考核。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区委、区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问题明查暗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大面积撂荒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在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六)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区委、区政府建立撂荒耕地复耕考核评比制度,按照《达州市通川区撂荒土地复耕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考评细则,对各乡镇撂荒耕地复耕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乡镇也要以村为单位建立撂荒耕地复耕评比工作,规划好辖区内耕地生产,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撂荒率低于耕地总面积的2%以下。

1.评比内容要求。一是辖区内耕地生产及撂荒情况全部编制入册,做好辖区内农作物种植总体规划。以保护基本农田耕地复绿种植农作物为核心原则,统筹规划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生产布局,稳定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基础上,积极发展多品种多样化经济作物,确保不丢荒、不弃耕,有效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区自然资源局应及时提供乡镇农用地图斑或相关资料。二是合理规划作物种植布局轮耕轮作,发挥作物轮作培肥耕地地力的作用,积极开展春耕冬种生产现场示范。主动组织种植大户或企业开展规模农业生产。三是规划作物健康生产布局,能控制生产过程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残留物质的投放,辖区内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上市要求。四是区域内基本农田全部能实现生产安排,建立撂荒丢耕农田回收制度。五是积极抓好本辖区内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加强辖区内农田水利排灌工程管理,各乡镇街委每年组织一次冬修水利。六是积极组织辖区内作物种植生产,确保作物种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合理进行休耕培肥,杜绝一年以上耕地弃耕丢荒现象,弃耕丢荒率降低到2%以下。七是确保辖区内全年粮食、蔬菜等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增产,合理进行作物轮作,改善品种种植结构。

2.建立考核评比专家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人员(专家由各单位选定)为专家的土地撂荒复耕评比专家组,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评分标准详见附表3)

3.考核与奖惩。各乡镇街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土地撂荒复耕工作。从2020年起连续3年,区委、区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土地撂荒复耕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得分前3名的全区通报表扬,得分后3名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

(七)建立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撂荒地有效复耕的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制、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制等新机制。要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分级制定实施流转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手流转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切实解决土地长期撂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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