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实用3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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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实用38篇)

2024-07-15 20: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实用38篇)2023-12-04 08:24:45发布在学生范文275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篇

一、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1、我区共接待群众来访共计328件次、2149人次,其中:集体访100批次、1824人次。

2、受理热线电话421件,与上年同比增加5% ,其中受理省长公开电话6件,市长公开电话7件,区长公开电话408件,反馈率为100%,办结率为,满意率为。

3、信访电话的办理情况。直接答复17件,提供服务14件,电话交办390件,其中办结384。避免集体访9件。

4、受理省长信箱15件,市长信箱53件。

5、区委书记大接访共接待141批次,917人次。

6、2011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

从受理数量分析,信、访、电的热点问题主要有:城建环保、其他、拆迁改造、农村土地承包、优抚救济、劳动人事、社保并轨、各类纠纷、土地征用、国企改制、党风党纪、涉法涉诉。从受理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二是有组织上访逐渐增多;三是许多上访群众存有闹访的心里;四是受理的问题涉及面广。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

根据《信访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强化了政务公开、文明接待,对来访群众做到 “四个到位”,即教育疏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引导群众正确上访,有效地规范了信访秩序;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动态,为从源头上预防,突出苗头性问题的解决,把矛盾解决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的有效预防;三是强化了信访督查、矛盾排查、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反馈抽查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有效的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常委会进行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重信重访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部署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是扎实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果。针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信访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制定了各项措施,明确了稳控责任单位和稳控责任领导。我们在全力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同时,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向上访人解释清楚,取得上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对缠访老户和无理或要求过高的上访群众,我们主动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确保上访群众的稳定。如百利小区居民回迁问题,田若暹上访问题,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办理,使这两起重信重访案件办结,在市委副秘书长展来印为组长的重信重访案件督察组的三次带案督查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

(三)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一是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我区以“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奥运会期间的稳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采取了预约登记、领导接访、带案下访、联合办理重点案件、督查督办等工作方式,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如:我区平房镇平房村居民柴德龙因竞选村委会主任未果,始终心存不满,多次进京上访。7月24日上午,我区居民柴德龙想见领导后,区委书记李志恒立即在区信访办重点约谈。在询问中得知,柴德龙是我区平房镇平房村村民,在担任该村村长期间因在磨盘山水库一期征地中涉嫌诈骗被判刑,后保释并监视居住。柴德龙上访反映的问题是:磨盘山水库二期征地过程中现任村长也存在诈骗行为,要求予以核实处理。同时柴德龙要求对当初自己被捕和判刑的法律依据以书面形式做出合理说明。区委书记李志恒当场责成公安分局有关领导立即查找文档进行核查,并指出要本着实事求是、澄清事实的原则,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对群众提出异议的地方予以查清,并及时向上访人说明情况。同时指出进京上访是不理智的行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相信区政法委和区公安分局一定会秉公处理,并给予合理地答复。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在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信访工作不仅是信访部门的事,而是全区的事,各单位都有责任做好信访工作。并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形成了社会稳定人人有责,信访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有效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基层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采取重点信访问题随时接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如:百利小区居民进户后办产权证、煤气不能使用、小区建设还不配套、居民落户等问题还未能解决,造成小区居民上访,

7月31日平房区区长刘忻在政府后楼亲自接待了百利小区上访群众50多人,针对上述问题面对面地一一进行答复。对百利小区产权证问题,政府承诺一定对群众负责,请群众放心;对于煤气问题,刘忻区长当即召集煤气公司孙经理,区城建局张局长,现场协调,并指出:通气问题必须解决,在第一时间为百利小区居民送上煤气。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已无任何障碍,煤气公司马上施工对于落户问题,区长将民政局长、辖区派出所所长请来,要求民政局将该小区街牌号及门牌号标志出来,交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将此问题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对于刘忻区长的现场解决,上访群众非常满意。区长亲自接访,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即化解了矛盾,又拉近了政府和老百姓的距离,同时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1)(2)

(四)强化稳定意识,扎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信访工作

奥运会是全世界瞩目的盛会,是综合国力的体现,做好奥运会期间的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联席会议关于全面做好奥运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北京奥运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了奥运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敏感时期的事前研判。在奥运会召开之前,在全区开展了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共排查出各类不稳定问题66件,对排查出的问题,专门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联席办公室名义交到相关部门,落实包保责任并督办处理。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事前稳控。在工作中,对无理缠访人员、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访人员、重信重访重点人员都落实了长期的稳控责任。随时掌握信访重点人员动向,并深入这些重点人员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在得知我区居民柴某已经准备好进京上访的情况后,区委书记李志恒、区长刘忻立即在信访办约谈。两位领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两位领导的感召下,上访人当场交出去北京的三张车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做好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区委、区政府至街道、社区纷纷把关心上访人疾苦,帮助上访人解决生活困难作为拉近与上访人距离的一个重要方法,通过与上访人日积月累点滴小事的沟通,感动上访人。把依法办事与带着感情做事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从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区域联合形成信访新格局。针对我区驻区大企业多的实际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驻区企业的联系,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信访形势,及时交流动态信息、沟通信访情况,形成了区域信访工作的联动机制。

奥运会期间,共排查出66件信访突出问题,这些信访问题全部落实了领导包案,同时,领导亲自批示达到100,亲自约谈达到100,办结20件,办结率达到30,息诉息访16件,息访率达到24。有效地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继续深入有效开展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措施,同时,热情主动接听群众来电,认真协调处理各级各类电话反映的信访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市、区的充分肯定,但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对有的信访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处理时,牵头单位主动性差,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导致越级上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厌战情绪,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特别是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为保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哈尔滨大冬会的顺利举办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在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做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人接待、有人处理、有人督办、有人问责。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初信、初访、初电等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处理,从而避免引发重信重访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信访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落实信访问题《处置预案》,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提供有利条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信访条例》的宣传,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五)注重搜集和整理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并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报告。

(六)认真做好20国家、省、市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信访值班工作。

(七)做好迎接年末的对标准备工作。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篇

在**年信访工作中,我局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一年来我局共收到书面信访件92件(其中涉及劳动监察31起,社会保险39起,工资福利11起,人事管理6起,人事争议仲裁5起),接待群众来访人员335人次。对来信来访投诉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均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处理结果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访者本人并报区_、上级转件部门,回复率为100%。从而减少了因信访而诱发的违反政策、激化矛盾的事件发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局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范围也越来越广,信访工作中存在复访比例高、调处难度大、部分反映人行为过激的现象。

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我局将在事前预防,排查矛盾纠纷隐患,提前介入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狠抓落实,从而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和实效化。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3篇

材料1 总结了农村改革的突出问题,点明了城乡发展,工农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根源。

材料2—5是通过三种土地流转的方式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的案例。材料2用小岗村的案例说明了以出租土地的形式,引入公司经营,加强对土地的利用,并增加农民收入的方法;材料3是河南信阳通过承包经营的形式,用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案例;材料4是通过对土地入股,对土地统一经营管理增加农民收入的做法;材料5介绍了专家对土地流转问题的若干不同观点,反应了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

材料6开始讲了农村发展的问题,通过成都两个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的文件,展现了农民和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障上的差别。

材料7以嘉兴的做法为例,提供了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成功经验。

材料8讲的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宅基地和承包地,搬迁和土地流转的分离,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加快农村发展。

材料9是通过昆山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的模式,通过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来发展农村,用工业反哺农业。

材料10介绍了农村发展过程中与土地流转相关的经济、经营和利益分配问题。 材料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内容集中在材料2—5.而关于土地流转的作用则是为农村发展服务的,主要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等等。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4篇

当前的信访诉求,75%以上的利己性经济诉求,信访经济诉求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接济方通常不明确或指向公共财政,而相关政策法律又不完善。当前,各地普遍要求地方政府出资接返越级访信访人、出资稳控违规信访人的做法的理论依据就在于信访人的经济诉求指向不明或直接指向公共财政。鉴于信访人诉求和处访工作实际,依据省委8号文件,我市市本级财政安排了150万元信访救助金,xx个县(市、区)合计安排了820万元的信访救助金,开展了对信访人的救助。近一年来,救助信访人635人次,通过救助促成32名持续上访5年以上的信访人息访。其中,给予救助金最多的是会同县的城建搬迁户杜金秀,救助40万元;给予救助影响最大的是辰溪县的涉法涉诉信访人钟碧颖,救助万元;给予救助方式最特殊的是年过8旬的老户邓莲英,由政府雇请保姆全程跟踪护理。在对有理但无政策法律依据的贫苦信访诉求者给予现金救助的同时,我们还通过民政、社保、就业、扶贫等途径开展对贫困信访人实施救助,20xx年由联系会议办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20xx年将进一步形成相关制度,出台相关政策。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5篇

申论范文二:(探究式申论文体的写作模式)

处理好土地流转“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回顾历史,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实质就是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展开的。自从1979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村民以一种集体主义的精神冲破农民公社的束缚以来,中国的第二次土地改革已经大致经历了三十年左右,这三十年间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要求不断突出,与此共生的“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在我们身边日益频繁的发生。

但今天的我们,在看待“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依然会发现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和政策的惯性,在涉及九亿农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即土地问题上,我们一直贯彻行政主导的模式,而非市场经济模式。因为保持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惯性,所以表现出过多的行政思维及行政干预,而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于是,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就出现了“土地剪刀差”,农村土地虽是“集体所有”,但只能由政府买,由政府定价。政府征用土地后,再将使用权出让给企业,政府从中获得了巨额“剪刀差”,投入到城市建设等方面。企业则在出让、开发等行为中赚取巨额利益。城市居民通过购买房地产,改善生活、工作条件,有的还随着土地升值,获得了财富的增长。这一套路,被一些地方政府称之为“经营城市”,但农民的利益却受到很大损害。

农民无法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实际获益,这便成为了许多农民不愿“放手”土地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将土地流转价格“市场化”,取消“政府单方定价”。而对于土地流转,一方面,政府应具有顺势而为、推动现代农业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应有防止“一哄而上”造成农民失地的“义务”。政府的放与收,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一不可。因此,政府应巧妙运用“有为之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努力做到把“市场的归市场,政策的归政策”。

这一现实问题涉及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对农村发展与稳定等重大问题。所以,政府需要处理好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领导好这场土地政策的改革。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支持”农民表达“个人意愿”,并充分“保障”农民“自身权益”。这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农村土地维权信访资料需要按实际情况写,具体细致的把土地征地纠纷内容写完整,无固定模式,只要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即可。

但要尽量简洁的把事情说清楚。要把证据复印好,寄一份附在农村土地维权信访资料上,同时自己手上要留有原稿及复印件。

格式:《关于 ****村****的反映》

***** 县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

(写清具体情况)

(写明具体请求)

(反映情况人的署名)

(时间)

扩展资料: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批准执行。

(六)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市**乡**村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请求事项:

请求**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依法解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村**山及其山周围相关土地的权属争议,依法确定**山及周围相关土地属于申请人村集体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争议的土地位于**市**乡**村的北部,**林场以东,四至为北至**乡**村地界,南至**村三、四组地界,东到**村地界 ,西到**林场以东,包括**山土地和周围的耕地约310亩。其中**山沿山势从西向东分为疏林区、林区和其他未利用地,该山东北角**村与**村的交界地带,则属于其他未利用地(荒山或荒坡),而该山的西半部属于疏林区、林区(来源于**市**乡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图)。上述土地自土地改革以来一直没有明确确权,申请人**村集体与被申请人**村第一、二、三、四组组集体均没有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申请初始登记,因此截止现在都没有领取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只是在20XX年12月份部分在半个山西部种植树木的村民领取了《林权证》)因为上述土地没有确权发证,所以自20XX年土地改革以来纷争不断。其间虽然暂时形成过分配方案,但因为界线不明尤其是关于**市**乡**煤矿引发的利益之争,导致不断出现新的争夺土地所有权矛盾。20XX年10月份,在**山东北角**村与**村的交界地带成立了**市**乡**煤矿,矿区涵盖**山及周围部分土地,因此引发占地费和装车费之争。同时因为谁是所有权人不明,导致发包人不同,而发包地块相同或交叉的各种承包合同及占地协议不断出现,这不仅直接损害全体村民的利益(长期以来无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而切使相关承包人和占地企业苦不堪言,甚至引发诉讼案件。

申请人认为:《^v^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规定: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虽采用上述方式,但目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乡**煤矿开办之初属村办煤矿,是村办企业,其成立时的所有手续包括用地手续均是以**村村集体的名义办理,所取得的收益也有全村进行分配,全村包括被申请人的四个村民组也未提出过异议。根据上述规定,该煤矿经主管机关审批时的矿区占地(即争议土地)应为申请人**村村集体所有。故申请依法调查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麻**

20**年12月19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土地权属纠纷伴随着土地登记工作而始终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95年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规范。

第一条 办理机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机构为各县国土资源局。处理意见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对部分在全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到两个县以上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由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条申请

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必须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四至、联系方式、争议土地座落位置、争议事实及理由。

3、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代理证明书。

4、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由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如村民小组等 )的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不提出申请的,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三分之二成员要求处理的,也应该受理。

6、申请书及其附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附件。

第三条 受理

1、收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后 ,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初步查阅有关档案,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初步决定不予受理的,写出书面不予受理的理由,报县政府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受理的,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调查小组。

4、五日内向争议另一方送达争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要求争议另一方提供答辩意见,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辩意见的,不影响调查处理。

5、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 调查

1、收集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种书面证据。争议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实地勘丈,绘制宗地图,标绘双方主张界线。

3、查阅地籍档案及各历史时期的其他档案:如土地详查资料、变更调查资料、法院判决、双方协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有关部门的用地批复及建筑许可证等。

4、所争议的土地必须与争议双方有直接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事实,防止争议双方通过争议、协议的方式瓜分国有和集体的后备土地。

5、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过批准。

第五条 调解

l、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先行调解,根据基本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地组织双方协调。

2、经调解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双方签订权属争议协议书, 双方单位和法人代表( 或经授 权的代理人)签名盖章。承办人签名,县局盖章。协议书可作为土地登记依据进行土地登记。

3、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存档。

第六条 处理

1、调查小组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经局办公会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3、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处理决定,但要在此决定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l、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政府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v^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v^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十二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事实:自从申诉人于2010年10月12日入职公司后至今,被申诉人没有为申诉人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仲裁证据:发放的工资邮件。

申诉理由:

根据《^v^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v^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v^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XXX元。并补交社会保险金。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如何面对和解决信访事件,如何化解矛盾,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市委、政府分忧解难,做好保驾护航是一项重点工作。为此,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要求,以务实的精神抓信访,以务实的措施促稳定,积极实施依法信访战略,狠抓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为创造我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良好环境做出了商务局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到了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商务工作中容易引发信访的突出问题、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群体性事件,明确人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形成由下到上、逐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局领导身体力行,带头接访、下访,做到了事情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解决。

二、加强学习,掌握政策

信访接待工作,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在来访人看来,接待人员的每一句话,都十分重要,都代表着党和政府。为少出或不出差错,做到准确答复,我局结合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组织信访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学习中,讲求方法,讲求效果,对《信访条例》、《xxx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业务和法律知识分期分步进行了学习。对重点篇目主要领导率先学,自己先会先懂,并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及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群众信访过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同时,要求各负责人要做到多学、学深,提高信访干部依法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和正确处置异常上访的能力,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全局接访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切实抓好信访接待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局领导接访日活动,对班子领导接访日做出了具体安排,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发现隐患奠定了基础。

三、规范管理,健全制度

四、突出重点、精心排查和化解矛盾隐患

现在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的凸显期,各种利益关系复杂,为此,我局超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处理在基层。一方面是结合商务局实际,认真排查商务工作系统中容易引发信访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查找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通过排查把农业生产资料出口、**小区违章建筑的拆除、原食品公司职工反映***房地产公司建盖住房有质量及未履行协议、***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与原**镇屠宰场的整合、和市商业旅游总公司低保人员(核查)移交工作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化解涉及上述五方面的矛盾纠纷,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市商务局,实现了“一下降、三减少”(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非正常上访明显减少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是及时办理、答复“大接访”转办和集中交办的信访问题。先后办理了景洪市第四届政协第一次会议上委员提出《规范境外投资、替代种植工作》、《开设边境贸易“绿色通道”,做活边民互市,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案;以及书记、市长大接访日转交办理的信访案件。

五、积极开展接访下访活动

主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局领导和各科室人员经常深入下属企业走访慰问,倾听呼声,主动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给他们送去了温暖和关怀。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根据业务管辖权限,能当时办理的当场答复、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拿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做到不推、不拖,以最短的时间将上访问题解决。在接待来访中,有时遇到一些疑难问题非常棘手,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每一个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在哪里,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积极地帮助解决,从而化解了矛盾,减少了隐患。

总之,我局的信访稳定工作经过大家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一般农村土地纠纷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李xx,男,生于1972年1月8日,汉族,xx省岳阳市人,岳阳市xx建公司下岗职工,住xx建家属区,,电话: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岳阳市xx(集团)总公司(下称xx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巴陵东路八字门村

法定代表人:彭xx,该公司总经理,电话: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章xx,男,1954年2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洪湖人,住岳阳市新华书店家属区,电话:二审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岳阳市xx渔场,依据地岳阳市xx,机构代码为7073xx-6

法定代表人:赵xx,该渔场场长。

案由:申诉人李xx不服对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4月16日作出(20xx)岳中民再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xx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岳中民再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改判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赔偿申诉人李xx因伤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含后续治疗费120万元)元。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判决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二审、再审改判按份责任适用法律不当

(一)被申诉人xx公司与被申诉人章xx违法经营的事实。经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岳阳市xx月牙湾沙滩的使用权属被申诉人xx公司。被申诉人xx公司在修建xx月牙湾沙滩时,在其所征用土地的红线上(沙滩边缘)修建了围堤,同时在沙滩水泥围堤外铺设沙子和卵石。3月17日,被申诉人xx公司与被申诉人章xx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被申诉人xx公司将其拥有xx月牙湾度假村的鱼塘、人工沙滩以及配套的房屋设施交被申诉人章xx经营管理,租用期限五年(194月1日至4月1日),承包期内被申诉人章xx享有自主权、经营权,自负盈亏。承包期内被申诉人章xx按照被申诉人xx公司的要求所投资的固定资产、绿化、营业点房屋、竹楼及配套设施,在合同期满后作价交付给被申诉人xx公司。合同签订后,被申诉人章xx领取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经营范围为饮食、钓鱼服务,取字号为岳阳xx旅游度假区月牙湾休闲中心。被申诉人章xx所租赁经营的场地因征收需要拆迁,因拆迁补偿款不能到位,被申诉人章xx在合同期满后仍然继续在租赁的场地内从事经营但没有向被申诉人xx公司缴纳租金。而被申诉人xx公司对于被申诉人章xx继续在租赁场地内从事经营活动不持反对意见,也未要求被申诉人章xx继续交纳租金。被申诉人章xx在租赁经营的过程中,允许附近村民在其场地内出租泳衣、轮胎等游泳配套项目,并安排游泳者利用其设施更换衣服。能证明其经营游泳项目的直接证据是,被申诉人在通往游泳场地的路上,设置了门卫,对游泳者收取每人两元的门票。7月24日下午4时许,原告李xx和朋友吃过午饭后,一行6人(其中有一小孩)前往岳阳xx月牙湾沙滩游泳,到达xx月牙湾沙滩门口后,原告李xx一人先入场,门票由随后的朋友一起购买。当天购买的门票上印有“xx月牙湾度假村”字样,而不是被申诉人章xx自己注册的“岳阳xx旅游度假区月牙湾休闲中心”的字样,可见是被申诉人章xx以被申诉人xx公司的名义经营游泳项目。

经查,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均没有从事游泳项目经营的资质,被申诉人章xx的经营范围也不包含游泳项目。被申诉人不是一审判决中所言“其经营场地内存在的为游泳者提供服务的相关设施未及时予以清理”,而是利用这些设施非法经营游泳项目谋取暴利。由于没有经营资质,不懂游泳项目是高危险项目,被申诉人章xx在其经营的游泳场地内没有设立相关的警示标志和水位标志,未配备必要的有资质的游泳场所服务人员。被申诉人xx公司发包前在修建xx月牙湾沙滩时,在其所征用土地的红线上(沙滩边缘)修建了围堤并在沙滩水泥围堤外铺设大量沙子卵石,这些设施为日后承包人经营游泳项目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被申诉人xx公司在被申诉人以“xx”的名义出售门票经营游泳项目不予制止,对其本身制造的安全隐患麻木不仁,最终酿成了本案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连带责任的法律适用

1、《^v^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本案中,被申诉人xx公司知道被申诉人章xx违法经营游泳项目,知道被申诉人章xx以“xx”的名义向游泳者非法出售门票不表示反对,依法应由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负连带责任。

2、《^v^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申诉人xx公司将其经营场地出租或者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人即被申诉人章xx,被申诉人章xx违法经营游泳项目,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给申诉人李xx造成巨大的人身损害,申诉人xx公司依法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案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者认为,无论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至少有一方的行为是作为的行为。而本案中,无论是被申诉人xx公司还是被申诉人章xx,对于申诉人李xx的伤害都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不能适用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的法律规定。二审、再审适用间接结合改判按份责任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二、一、二审及再审均判决申诉人李xx承担60%的责任,判决被申诉人章xx和“xx”公司承担40%的责任,主次责任的划分明显不当。

(一)申诉人李xx的过失属于一般过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当申诉人李xx登上水泥围堤,青蓝色的湖水与堤岸齐平,咫尺间又停泊着一艘大船,水似很深的样子,湖中上百号人在游泳,又不见任何警示标志和水位标志,也无服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提醒,申诉人李xx有理由相信水泥围堤是经营者安排的入水处之一,也有理由相信从这里跳入水中游泳是安全的。每个游泳者在选择入水方式时只可能是一闪的念头,即时根据经验和周边环境作出一个简单的判断,如果被申诉人xx公司不建立一个水泥平台,申诉人李xx不可能选择站在这个平台上往下跳,如果申诉人看见在平台处设有警示标识和水位标识,或者该游泳场有工作人员制止申诉人李xx从水泥平台走,申诉人凭条件反射就会作出另外的选择。本案中在没有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申诉人李xx选择水泥平台往下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申诉人李xx只存在一般过失。

2、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对申诉人李xx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负主要责任。

申诉人李xx通过门卫购票进入该游泳场,成为该经营场所的合法消费者。根据《^v^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七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之规定,被申诉人章xx及xx公司对于申诉人李xx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但被申诉人章xx及xx公司不在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室外游泳场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水位标识,也不安排现场救生人员。尤其是提供人工沙滩供被申诉人章xx经营游泳项目的被申诉人xx公司,在沙滩边构筑水泥围堤又在水泥围堤下的水中大量铺设沙子和卵石,极大增加了游泳场所的危险性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人为制造了重大安全隐患,对本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

3、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作为侵权者,依法应对申诉人李xx所受人身损害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三、一审、二审、再审以无鉴定机构的意见为由否定医疗机构后期治疗费的证据,判决申诉人李xx的后续治疗费通过另行起诉来解决,既不符合法律事实,也不符合本案赔偿问题的特殊性要求,应依法改判

申诉人李xx在一审起诉时就已经在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目录》第40~41页里提供了2月3日《马王堆疗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该证明书建议对申诉人李xx长期康复治疗三至五年,每月费用15000至0元。但三次审判均以不是鉴定机构的结论而不予质证。申诉人李xx自发生伤残事故以来,在所有医院的住院治疗中的都有“继续治疗“、”“不适随诊” 的医嘱(见原《证据目录》P35~46及附录三)。对于高位截瘫的一级伤残,多种并发症随时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必须长期不断的治疗,后续治疗费的发生是必然的,医学上对此都有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的规定明确医疗证明与鉴定结论均可以作为后期医疗费用的判决依据,可见,一审、二审、再审的判决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本案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之规定的特殊情形还在于,被申诉人xx公司已经处于歇业状态,仅有的土地资产已经纳入政府拍卖程序,拍卖完毕则被申诉人xx公司不复存在,另行起诉主要侵权人即被申诉人xx公司已不具备可能性。因此,申诉人李xx请求对后期治疗费用另行起诉改判为一次性付清。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数额与被申诉人的过错不相适应。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给李某某精神上带来极大痛苦,依法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一审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不正确的,二审、再审判决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明显过低。根据被申诉人的过错、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被申诉人xx公司和章xx应连带赔偿申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0元。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诉人李xx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恳请贵院支持申诉人李xx的申诉请求,并依法改判。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县骊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第二村民小组。

负责人:钱xx,职务:组长。

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 住所xxx市xx县金山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石兆旭,职务:县长。

被上诉人xx县xx镇人民政府,地址:xx县城东大街47号。

法定代表人:杜志宏,职务:镇长。

被上诉人xx县骊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居民为员会。

负责人:冯xx,职务:主任。

上诉人因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秦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判决撤销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秦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确认xx县人民政府对xxx市xx百慧制药厂占地所有权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违法,并将该《xx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予以撤销。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因不服被上诉人对xxx市xx百慧制药厂所占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经x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之后,在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上诉人为逃避法院审判结果自行撤销《决定书》,上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撤诉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申请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0xx年8月2日收到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秦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本案争议事实故意回避,依法应予改判,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

1、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明显错误,本案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

上诉人与xxx市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不服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一案审理期间xxx市xx县人民政府自知确权决定违法,故自行纠错予以撤销。

《^v^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撤诉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被上诉人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故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自行对其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予以撤销,属于“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非常明确,被上诉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上诉人不撤诉,应当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违法性进行判决,而一审判决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很明显针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这很明显不符合本案的基本情况,显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改判。

2、一审判决是对法律认知存在严重错误,一审法院是在故意限制上诉人的胜诉权利。

综本诉状本条第一项陈述,被诉行为撤销后,一审判卷应当对被上诉人xxx市xx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原行政行为做出确认之判决;但是一审判决却以“因原行政行为已被撤销,其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按照一审法官的心理状态,似乎是认为被诉行为已被撤销,故不支持上诉人在本案一审的要求撤销《xx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的诉讼请求;而且事实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参照民事诉讼法规的原则和《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应证据规定、因本案开庭审理的程序已经结束,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无法变更的,这样的话按照一审法官的认知方法,上诉人根本在本案中没有胜诉权利!

(注: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上诉人在向其递交的《依法作出判决申请书》已经明确陈述),显然一审判决故意在违反最高院司法解释限制上诉人的胜诉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很明确,“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即针对原告提起的撤销之诉,一审法官不应当按照对行政行为改变后审判,而是应该依然对原行为进行审查,依法作出确认违法之判决。

第二、xx县政府作出的《决定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xx县政府作出《决定书》依据法律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而本案的事实情况,不符合上述法规的适用情形,xx县政府对案件事实作出错误认定,并错误的适用了法规:

1、上诉人曾多次要求返还土地,被上诉人xx县政府作出的《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但是该条法规也规定了“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本案中,百慧制药厂占用上诉人的土地过程中,上诉人曾多次要求返还,按照上述规定,不得直接适用“连续占用二十年的理由”确定土地所有权,应当按照上述规章中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上诉人认为法律既然规定了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权属,那就应该是将土地所有权确定给实际上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主体,因为百慧制药厂使用上诉人土地的情形属于非法用地,而且上诉人多次要求返还,按照1988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百慧制药厂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必须返还。

2、非法行为,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不能当作为为xx镇政府享有土地权属的理由。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当时适用的1988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为“乡(镇)村企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 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百慧制药厂存在使用上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占地。

这种非法占地,依据1979年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即在未经批准之前若百慧制药厂使用上诉人土地的,那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不能作为xx镇政府对涉案土地权属的依据。

3、被上诉人xx县政府作出《决定书》适用《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1、2项,明显错误

争议土地中有25亩土地上诉人作为所有权人从未与百慧制药厂签订过用地协议,也未领取过任何补偿,有关部门也没有为上诉人调整土地。适用《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1、2项,明显错误。

被上诉人xx县政府作出《决定书》的另一依据为《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1、2项 “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六十条》公布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v^《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止使用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者经过一定补偿的;”

涉案土地历来一直属于上诉人所有,自人民公社成立至以后上诉人变更为南街第二村民小组权属没有发生过变化,人民公社六十条是于1962年实施,一九八二年^v^《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是在1986年,在1962年—1986年期间作为所有权人上诉人从未与xx镇政府或者百慧等企业签订过用地协议 ,也没有领取过任何补偿。

上诉人自百慧制药厂开始侵权只有在1992年8月29日与百慧保健食品厂签订过一次协议,用地面积亩。(注:这份协议属于未经国家审批征收,私自买卖土地的行为,依法属于无效的协议),这并不符合六十条实施至《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止使用的情形,而其他25亩上诉人既未签订过协议、也未领取过补偿,更没有调整过土地,这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完全属于风马牛不相及,故由于认定事实的错误,被上诉人作出确权决定的依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1、2项也明显是错误的。

(xx县政府所提出的占用土地协议似乎是指其提供的所谓和南街村签订的协议,但是涉案土地不属于南街村集体所有,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而且这份协议是伪造的协议,协议上公章为南街村业务专用章,而在当时1977年南街大队根本没有这样的公章,明显说明被上诉人伪造证据;而xx县政府和xx镇政府都称是和南街大队协商占地,但协议上南街大队没有加盖,说明大队当时也是没有签协议;)

4、被上诉人xx县政府作出《决定书》适用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涉案土地所有权违法。

百慧制药厂获得的土地使用证审批程序严重违法属于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当时适用的1990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乡(镇)村企业建设应符合村镇规划,占用土地须持县以上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批准文件,向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按征地的审批权限办理手续。”

百慧制药厂用地为26、2亩,依法应当按照1990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征用、划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征用、划拨耕地十亩以下,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下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批准,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超过上述限额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办理审批。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争议土地属于耕地(证2、证15),按照上述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争议土地应当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按照征地审批权限审批。

而百慧制药厂的土地使用审批,是采取谎报土地用途、拆分报批方式骗取,其中将耕地按照非耕地报批,将亩土地拆分为亩和亩报批,其中由秦政征[1994]35号文件批准亩,xx县政府1995年批准亩,这分别超越了市县政府的审批权限。

同时违反1990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的规定。

按照1990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1990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越权或化整为零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并给予主要责任人员以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上述《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百慧制药厂的用地审批文件,由于批准机关超越权限,用地单位化整为零骗取批文,故属于无效的文件。在用地审批文件无效的前提下,百慧制药厂在也没有按照“秦土管(1994)46号文件要求对上诉人办理补偿手续,这明显不符合若干规定24条规定的“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的情形。故被上诉人xx县政府由于没有认真的调查案件的事实情况,错误的适用了该条法规。

第三、xx县政府作出《决定书》程序违法。

1、“土地权属争议处理”被申请人主体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涉案土地历来属于上诉人所有,并非南街社区居委会所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二十一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 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上诉人属于南街二队延续下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管理法》涉案土地属于上诉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明确说明了原生产队的土地归属问题。

本案中,涉案土地一直属于上诉人范围内且由上诉人经营的土地,属于上诉人所有。 郦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明确的说明涉案土地属于上诉人所有,但是在本案中,第三人向被上诉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时的被申请人却是“xx县骊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居委会”,但是事实上与xxxxx百慧制药厂存在土地权属纠纷的为上诉人,涉案土地也是属于上诉人。但是第三人竟然将xxxxx百慧制药厂与上诉人的纠纷伪造成“xxxxx百慧制药厂与xx县骊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居委会”的纠纷,将“xx县骊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居委会”为被申请人申请权属纠纷进行违法的确权决定,被上诉人在处理问题中对此问题竟然不做任何调查和了解,使真正对涉案土地具有利害关系的上诉人毫不知情、没有任何发言权的情况下,作出了确权决定,这属于完全错误的行为,属于对职权的滥用、严重的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撤销。

如果说上述法律和事实列举的还不够详尽,那么国土地资源部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复函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应当是非常的具体和准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根据《^v^土地管理法》和1986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六届^v^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实施的办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单位所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v^《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 ……一、第二十一条中的“农民集体”是指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包括由原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延续下来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本案中上诉人南街第二村民小组属于由南街村二队延续下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它属于《若干规定》中规定的主体。南街二队的土地依法是属于上诉人所有的,被上诉人与第三人不顾事实真相,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确权,显然属于程序违法、确权主体错误。

2、被上诉人xx镇人民政府不具备申请权属争议的主体资格。

《^v^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管理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所以如果xx镇农民集体与上诉人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由xx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申请处理,xx镇人民政府是一级国家机关,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个行政机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不具有申请确定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主体资格,本案中,被上诉人作出处理确权决定中申请人为xx镇人民政府,这显然是错误的。

第四、驳被上诉人的一审中的荒谬答辩。

1、被上诉人称没有将上诉人作为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是因为第一次土地调查只调查到村,这是完全错误的说法。根据被上诉人提交的证19-《^v^关于批转农林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查实大队和农、林、牧、渔场生产队等基层单位的土地面积,建立统计制度”,被上诉人的说法与国家规定大相径庭、差之千里。

2、被上诉人称行政机关的证人证言无需出庭作证,被上诉人的这一说法是毫无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三条“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规定,上诉人主张的证人证言均有证人出庭作证,而被上诉人证人证言无人出庭作证,依法不应采纳被上诉人的说法,应该采纳上诉人的观点。

3、被上诉人称百慧制药厂亩土地的土地证和亩土地的土地证未经撤销之前均有法律效力是极端错误的。因为1990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越权或化整为零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这两个土地证由于超越审批权限且属于化整为零故自作出时就属于无效,因为法律已经规定其属于无效文件,无需再另行提起法律程序。

4、被上诉人一直称曾经支付给南街大队12500元征地款,首先上诉人表明无论是否支付给南街大队与上诉人无关,因为土地是上诉人的,假设xx镇支付给南街大队补偿款也是不产生任何效力的;其次根据被上诉人所说的时间1980年,时任南街大队会计张丽珍、南街大队书记王福田、南街二队队长罗兴友均已证实南街大队从未收到过12500元征地款,而被上诉人也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说明,其提供的收据属于复印件模糊不清,且无原件核对,故不应当采纳。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明显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坚持认为被上诉人xx县政府作出的《xx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有意偏袒,严重侵害了上诉人以及上诉人村组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撤销,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判决。

上诉人强烈申请: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对本案作出判决,不要发回xxx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因为长期的诉讼上诉人已经筋疲力尽,长达将近两年的官司已经耗尽人力物力但问题丝毫没有得到解决,地方政府只会踢皮球,从来不为群众解决任何考虑,群众伤心之至,望高级人民法院明察秋毫,为民做主!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县骊城街道办事处南街社

区第二村民小组。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x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土地存量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努力促进“”期间全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v^《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v^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xx县砖瓦窑企业关闭整合规划》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xx镇砖瓦窑拆除复耕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时间要求

1.乙方自愿在20xx年x月xx日前拆除位于xx镇xx村门砖瓦窑一座(包括地上所有建构筑物),并于20xx年x月xx日前平整、恢复耕作条件。

2.甲方在乙方拆除平整,申请上级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乙 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二、面积确定 乙方图斑面积为xx亩,要求保留xx亩,复垦xx亩(复 耕面积按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的实际数据计算)。

三、 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平整标准、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实施复耕,即符合和达到上级验收的标准要求:复垦后地块与周边田块落差不大于20厘米,并完善进、排水系统,在省、市验收时必须交村组或自行组织种植农作物。

四、 资金拨付标准及方式

按照确定的复垦面积按每亩x元计算,费用总额约人民币x元。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全面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甲方申请县相关现场验收后,拨付费用总额的40%。复垦项目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凭批准文件)再拨付30%。其余费用在挂钩指标使用供地后全部付清。

五、 约定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科学安排生产,化解债务,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停止取土。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拆除复垦到位,所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六、 附则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法律效力,涉及协议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国土所、财政所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x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县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抓好xx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狠抓落实等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组织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全年辖区内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要求,街道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的通知》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和机关各站、所、室以及各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8月下旬,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xx街道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和工作力度,首先对原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了调整,重新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街道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和民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加强了工作力量。同时制定了《xx街道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全街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责任,完善设施

(三)加强检查,排查隐患

总之,xx街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实际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信访制度

(二)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局长、副局长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四)本局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1、对本局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2、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3、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五)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六)对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对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

(七)对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__年以来,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xxx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我局强化领导,拓展新思路,改进新方法,真抓实干,排难而进,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全市林业系统信访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强化领导促进“双拥”工作合力形成,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组长,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全乡“双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双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双拥”工作任务,形成了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优势,加强联系沟通,齐抓共管,互相补台,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确保拥政爱民工作与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发展。

一、信访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共收到了县领导批转信访_件,上级信访部门批转_件,一般直接来信来访_件次,现已办理__建,正在办理的_件,办结率为__%;受理人大代表建议_件,政协提案__件,协办_件,所有建议提案已作出书面答复并送呈各位代表和委员。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执法基础。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今年市林业局共接受14件群众信访来访信访件,办结13件。其中省林业厅批转信访件8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件、复核案件1件、市人大信访办1件、市长便民公开电话批转受理事项信访件2件。针对每份案件,局长李博文亲自阅批信访件,明确提出办理意见,适时了解案件的进展程度,使信访工作得到较好的指导。各分管副局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责令所分管科室做好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各涉案信访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坚持依法办事,对反映情况属实的,坚决拿出处理意见,让群众满意,对于情况不实的,也要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还问题于本质,让群众明白。

二、工作措施及特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针对信访工作,我局从党组到科站,从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都认为信访工作无小事,局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从扎实为民办实事,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信访工作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范畴,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安阳市林业局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安阳市林业局信访事项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每月都按照市信访工作要求召开信访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遇到重大工作,都要事前分析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不稳定苗头,防患于未然。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落实。

(二)完善制度,全面落实

信访工作大多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部门和单位内部,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例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例会制度,信访例会召开时,一把手亲自主持会议,亲自问案询查,亲自拍板定案,亲自研究解决问题,亲自抓好落实,使信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召开例会时局党组成员、信访件所涉及科室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人员全部到会,并请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到会作指导,形成决议后,信访工作人员“四件齐全”即事前报告卡、签到表、事后汇报卡、会议纪要等全部信访信息及时反馈到市xxx。在信访登记工作中,我们各种来信来访都进行统计,建立台帐,信访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每次信访例会都分别装订成册,完整保存,以备查考。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有案件研究案件,无案件就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或学习有关信访工作文件,或研究解决信访工作其他重要事宜,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正解决问题。

着重围绕交办任务是否完成、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正确、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违法行为是否受到追究、停诉息访的目标是否实现、结案上报的条件是否具备等方面,查找问题,弥补疏漏。

(三)突出重点,着力维稳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要务,集中抓难点、突出抓弱点,推动民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特别是今年全国、市“两会”期间,国庆期间、党的xx届六中全会期间,局党组专门召开信访工作会议,排查不安定因素,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启动信访工作应急机制,积极保持和市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了本系统、本单位在信访敏感时期,能够保持稳定局面,不发生来自林业部门的干扰。

三、今后几点打算

(一)努力开创新局面,积极拓展新观念,寻找新思路,大胆实践,努力化解各类林业矛盾,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增强干部督查力度。增加信访主管干部到基层督查信访工作的次数,指导直属单位对重点疑难案件办理,并提出督办意见。

(三)进一步规范领导接访程序,信访办将不定期抽查领导干部接访情况,适时通报。

(四)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各个阶段时期的信访工作,完善各项制度,真正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关于常用申诉书例文

申诉人(一审,二审原告):罗东,男,1971年1月26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居委,原平远县中医院职工。

一审,二审被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欧真志, 该厅厅长。

申诉人因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越法行初字第99号行政裁定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穗中法行终字第412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直接受理申诉人罗东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违法作出复函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违法作出复函一案。从1993年8月至今,申诉人一直写信向原省劳动局局长孔令渊局长,甘兆炯局长;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方潮贵厅长,刘友君厅长申诉,并且多次上访,均无结果,不得已于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依据《^v^行政诉讼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已经受理此案(已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至今尚未退还)的情况下,又以此案不属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六款”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致使申诉人有冤无处伸,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申诉人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省劳动局的涉案复函,属于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作出的工作指导意见,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这种说法不能成立。《^v^行政诉讼法》开宗明义, 在第1条中就指出了颁布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 该条该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这样做,也才能体现行政诉讼法的目的。

具体理由如下:

一、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是原广东省劳动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的公文处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行)发【1991】19号第一条 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中行驶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1 、复函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

从复函标题来看,《关于罗东同志被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指名道姓,有特定的具体对象。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第12款“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很明显,这份发函是属于行政乱作为。

2 、复函有特定的具体事项。

从复函正文来看,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就申诉人的用工身份下了结论:“县中医院1986年12月18日招收罗东为合同制工人是正确的”,“县中医院决定解除罗东同志的劳动合同,也是符合规定的”,当时复函经办人欧阳光华也在文件中签名:“根据平远县劳动局提供的材料,罗东属于合同制工人”。

根据^v^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2条:“.关于“函”的效力 。“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

可见,该复函对申诉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的法律事实作了肯定与认可,并进行了宣告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政确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3 、复函是单方面行为。

从复函结尾来看,在抄送梅州市劳动局、平远县劳动局的同时,也抄送给罗东同志。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可见,当时经办人欧阳光华没有依法行政。

以上几个方面足以证明,这份复函是针对申诉人而发出的单方面行为,已经完全形成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一审二审法院《行政裁定书》中的“经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的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一审,二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告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裁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就应予调查核实,决不能轻信被告一方的自述。

二、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对申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1990 年劳动纠纷发生后,申诉人多次向平远县劳动局局长反映,无果;多次向梅州市劳动局局长反映,亦无果;最后被迫向当时广东省劳动局孔令渊局长反映,还是无果。

劳动部门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机关衙门作风,政府工作人员那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官僚主义心态,把一件本不复杂的,本应该在基层解决的劳动纠纷,人为扩大化,至今仍然没有解决。

被告一审答辩时辩称“由于原告已于1991年7月向平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案已经进入仲裁程序,平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享有该案仲裁权的主体,应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既然如此,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平远县劳动局当年为什么自己一直不仲裁,却在1993年越级向上写请示报告?此时广东省劳动局经办人欧阳光华也不分青红皂白,跨级向下作出答复?答案令人匪夷所思,其中的猫腻不得而知。

总之,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无论从内容、形式来看,都是明显违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

“ 笔下是人命关天,纸上是财产万千”, 书写正确的公文,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行文,这是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最基本的素质和修养。

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结尾,冕冠堂皇“请当地劳动、^v^门关心他,协助其早日就业”,看似很有人情味,实质在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多年来,对原告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使原告到处受到冷落白眼,每次到当地劳动、^v^门寻求解决问题,都会受到责问:你的问题省上仲裁了!一句话甩过来:你的问题省里仲裁了!自己出广州找省劳动厅去!三任平远县中医院长;四任平远县卫生局长都冷嘲热讽,置之不理。

平远县有关部门领导声称:你一个残疾人,还想与政府叫劲?你用自己的钱,我用公家的钱,看你还能坚持多久?我一句话,你罗东就得跑上一年半载。

三,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而是一种行政裁决,具有强制力,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二审法院法官口头多次表述该复函是“行政内部系统运作问题,是内部行政行为,法院无权审查”,众所周知,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系统内部的行政机构和公务员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很明显,我不是劳动系统内部的人员。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是原广东省劳动局主持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事务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活动,是一种行政裁决,具有强制力,它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四,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的目的,行政行为没有合理的动机,行政行为没有考虑特定对象的感受。

如果,广东省劳动厅坚持认为“原省劳动局的`涉案复函,属于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作出的工作指导意见,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请自己举证证明复函的合法性。试问:你们发这份复函的目的,意义何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行)发【1991】19号第四条第30款“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和第54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既然被告把自己的复函说得一无是处,那么请自行撤销吧。

五、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原告存在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涉及民众的权利,法院不应偷懒。

自从被告1993年8月作出复函后,在这的时间里,原告一直用写信、电话电报信访、个人上访等正常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向被告申诉,经历了四任厅长,被告一直没做任何表示,置之不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公民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因此,原告愤而拿起法律武器,通过人民法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依据的。

六、一审,二审法院迫于行政压力,办案程序不规范,漠视群众的利益,《行政裁定书》经审理查明的那段话,通篇照抄、甚至照搬被告的粤劳仲[1993]03号复函内容。

一审,二审法院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连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明(如书证,举证申请书)也未详细去看,也未详细调查核实 ,就以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为依据进行裁定,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

一审法院201月23日受理后,至4月22日发出《行政裁定书》,对举证申请书看都不看,置之不理,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弱势群体说话,而是迫于行政机关的严重干扰,草率了解,是不公正的。

被告一直在狡辩“粤劳仲[1993]03号复函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原告没有产生严重的影响”,这些情况,为什么原审法院不去核实呢?《裁定书》中不但不追究违法者的责任,而且直接的接受被告的狡辩,这是一个非常荒唐的《行政裁定书》。

原告认为,一审,二审法院不以事实、证据为依据,而轻信被告的口述草率地作出裁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依法追究被告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6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粤高法发[]22号)之规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贵院能依法撤销原裁定,直接受理本案,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不断申诉生死冤屈的劳动者:罗东

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 请

申请人:洪大青,男,汉族,现年54岁,贵州省黔西县人,住本县城关镇城南村新街组。

被申请人:城关镇城南村民委员会

被申请人:李云学,男,汉族,40多岁,贵州省黔西县人,住本县城关镇,现为城南村砂场负责人。

被申请人:敖光芬,女,汉族,现年70岁,贵州省黔西县人,住本县城关镇城南村南城组。

申请目的:

1、恳请黔西县xxx责令城南村民委员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土地的权属问题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2、恳请黔西县xxx责令李云学消除隐患,恢复道路畅通。

3、恳请黔西县xxx责令敖光芬停止侵犯干扰申请人管理耕种土地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申请事由:申请人为了支援国家重点工程洪家渡水电站的建设,举家迁来现住地。于20xx年3月7日与城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移民安臵土地转让协议》,城南村给申请人颁发土地承包证,确定土地面积四至界线,土地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属于申请人,周边四围邻人家无异议。

20xx年—20xx年11月,申请人洪大青按照城南村村民委员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指定的土地耕管使用,无任何人

- - 1

干涉和侵占。

20xx年11月4日,砂场老板李云学因管理砂场的需要,在申请人的丫口土里搭建工棚,当时与李云学签定工棚及电杆占地租赁协议,协议明确由李云学每年给洪大青租金400元,20xx年—20xx年洪大青已按协议每年收取租金400元,无任何人干涉和侵占。

你的土地被他人侵占,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起诉,要写好起诉状。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比如本案中可以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判、赔偿多少钱等。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起诉状的书写要讲求技巧,应注意一些问题,比如:

第一:准确确定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告不适格,不准确,都面临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不可不慎。

第二:是否遗漏被告。如果存在可以增加共同被告的情况,一定不要放弃;有时明知列出的共同被告不会承担责任,加上也会产生微妙的效果,给对方施加压力,促成和解的局面经常出现,被告的的数量也尽量多一些。

第三:诉讼请求部分,注意要具体、明确,不要遗漏可请求事项,最大化的主张权利,才会最大化的实现权利,这也为法庭调解作让步尽快实现权利,留有回旋余地,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则是越多越好,能多尽量多。

第四:事实与理由部分,要简练、只要能描述清基本事实就可以,当然这需要一定的基本功。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过分暴露自己的诉讼请求赖以依据的事实。

总之,诉状书写专业性、操作性强,建议请律师代书为宜。

农村土地维权信访资料需要按实际情况写,具体细致的把土地征地纠纷内容写完整,无固定模式,只要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即可。

但要尽量简洁的把事情说清楚。要把证据复印好,寄一份附在农村土地维权信访资料上,同时自己手上要留有原稿及复印件。

格式:《关于 ****村****的反映》

***** 县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

(写清具体情况)

(写明具体请求)

(反映情况人的署名)

(时间)

扩展资料: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xxx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xxx批准执行。

(六)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信访事实:

xx小学位于xx自然村东头。学校所使用土地原是xx村委会xx西队的耕地,后因xx小学的建设需要,xx西队无偿提供耕地给学校使用。2004年之后因乡镇小学合并,xx小学被撤销,学校所剩校舍、操场等一直没有处理。2005年10月18日,xx村委会在xx西队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张xx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约定xx村委会以9万元的价格将张营小学卖给张xx。后xx村西队村民发现学校的土地被卖,要求xx村委会予以处理,但村委会一直拖而不决。

信访理由: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6篇

《xxx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同时《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8条的规定处罚。2005年10月18日,张营村委会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买卖土地,现倒卖土地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且村委会不愿主动和张xx解除土地买卖协议,同时倒卖土地的9万元又去向不明。故xx村委会的行为涉嫌非法倒卖土地罪,应该给予处理。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7篇

信访制度

(二)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局长、副局长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四)本局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1、对本局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2、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3、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五)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六)对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对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

(七)对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8篇

xx小学所使用的土地本来是xx西队的耕地属于xx西队集体所有。后虽然提供给xx小学使用,但是没有在土地管理局办理任何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既然没有做土地权属的变更,那么依据《xxx宪法》第10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60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学校所使用土地的所用权就依然属于xx西队。现在xx小学已经被撤销,土地的使用主体不复存在,那么xx西队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就有权收回土地,行使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9篇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和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112月份,全县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6件(人)次,较去年同期的1258件(人)次下降了10。其中,来信8件,较去年同期的10件下降20;单个访21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225人次下降了5;集体访55批90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60批1023人次分别下降了8和12;集体访占信访总量的80。去市上访4批97人次,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办理省、市交办案件4件,现已办结上报,县立案件67件,办结65件,结案率为97,一般信访问题的查处率达90以上,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实现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目标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各乡镇把本乡镇逢集日确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对涉及面较大的案件,在每周一的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进行集中接待办理。对确因问题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的,由乡镇或归口部门报_分类汇总梳理后,确定为县级领导信访预约接待事项,并向来访代表告知接访领导、职务和具体接待时间、地点,通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参加接待,做到了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对县级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以纪要形式下发落实,按照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按期办结。全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共接访群众87批278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7件,办结85件。二是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来县赴省市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重大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8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中、省、市交办案件和县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专门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部门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对重视查办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领导到现场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各类会议值班10余次,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五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是本乡镇、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三到位。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0篇

通过调整增加财政预算、解决福利待遇、添置办公设施、追加工作经费等使信访部门逐渐由弱转强。20xx年,市本级信访工作的财政预算在前几年连续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又曾加了,联席会议办的工作经费20xx年以前只安排xx0元/年,20xx年调整到40000元/年,增幅达100%。全市xx个县市的信访经费都能满足工作需要,大多数县市按xxx门的预算标准纳入预算。在市委书记李亿龙同志的亲自安排下,年初恢复了实行津补贴统发时取消了的信访岗位津贴,且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增加到200元/月。近几年,市委发出每年为信访系统办一两件事实的号召:20xx年有10个县(市、区)为xxx配了小车;20xx年,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每名信访工作人员配备一台电脑的工作已于10月份前落实到位。电脑的配备,为我市信访信息化工作奠定了基矗在行政机关办公场地普遍紧张、狭窄的情况下,市委、政府为市xxx安排了1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市xxx20xx年上半年就可以搬到宽敞明亮、舒适大气新办公室工作。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1篇

《xxx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xx村委会和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反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此外,xx小学使用的土地归xx西队所有,而不属于xx村委会所有,村委会也无权出卖第三方xx西队的土地,其所签土地买卖协议也应无效.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2篇

20xx年,xx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县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抓好xx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狠抓落实等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组织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全年辖区内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要求,街道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的通知》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和机关各站、所、室以及各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8月下旬,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xx街道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和工作力度,首先对原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了调整,重新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街道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和民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加强了工作力量。同时制定了《xx街道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全街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责任,完善设施

(三)加强检查,排查隐患

总之,xx街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实际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3篇

《xxx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同时《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8条的规定处罚.2005年10月18日,张营村委会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买卖土地,现倒卖土地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且村委会不愿主动和张xx解除土地买卖协议,同时倒卖土地的9万元又去向不明.故xx村委会的行为涉嫌非法倒卖土地罪,应该给予处理.

四、xx浴池应该立即关闭,同时应拆除xxx非法建造的房屋.

现在在xx小学开设浴池的是xx西队的村民刘xx,其声称是从张xx处租赁的.因为张xx和xx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因此张xx无权处理xx小学,也就无权将xx小学出租给刘xx.基于以上原因,刘xx就无权在xx小学开设浴池,xx浴池应该立即关闭.此外,因为张xx和张营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那么张xx就无权在xx小学建造房屋.且xx小学的土地属于xx西队所有,张xx建房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因此应该予以拆除.此外张xx建房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批准手续,属于擅自违法私自建造,所建房屋亦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依法予以拆除.

最后,在xxxx村民得知村委会擅自出卖土地后,村民一直本着邻里和睦、和平解决的精神,多次要求村委会协商解决,村委会却一直有恃无恐,任意践踏村民意愿,不断激化村内矛盾.作为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精神,不仅不维护村民权利,反而任意放纵张xx、刘xx侵犯xx西队村民的权利,对张xx、刘xx的侵权行为不闻不问.现xx西队村民被迫信访,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4篇

申 请 人:吉水县八都镇住歧村委会住歧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陈志华 住歧自然村村长

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方家村委会张公石村小组

法定代表人:肖群根 张公石村组长

申请事项: 1、依法确认现争议土地属原吉安地区行署吉行发(20XX)50号《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裁决》划分山林权属范围之外的非林地。

2、依法将现争议土地确认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峡江水利枢纽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见利忘义,在峡江县政府又一次非法操纵下,趁机挑起与申请人相邻赣江塔下至滑泥坑土地争议(本不存在纠纷)。

现争议的土地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曾经争议“界牌岭”山场西侧,毗邻赣江,呈条带状。东以申请人住歧村走峡江路为界,南宝塔南侧原争议山林裁决界下的土地为界,西以河为界,北“界牌岭”凉亭西面河边土地至滑泥坑东、北(凉亭右边)面两坑坑心底田为界 (具体见附图) 。争议的土地应属非林地,并为申请人所有,其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由于原行署吉行发(20XX)50号文件错误裁决,使原本属于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与现争议的土地割裂

20XX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曾发生“界牌岭”山林权属纠纷,原吉安地区行署吉行发(20XX)50号《裁决》错误划归被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自清朝以来至20XX年行署裁决前,一直为申请人所有和经营管理,申请人族谱《双亭记》有解放前申请人与峡江山地权属分界地的详细记载,其分界就是山林争议时被峡江捣毁的凉亭界碑山场。解放后土地改革,现争议的土地与错误裁决给被申请人的“界牌岭”山林,除部分旱地申请人登载了土地证外,其权属归一整体登载在申请人持有的0225号土地证“后背山”, “后背山”四址业已将现争议土地旱地包含在内。由于峡江县政府幕后非法操纵其凤凰山林场、原福民乡方家大队盆形得村,以林场为经济后盾,以盆形得村移花接木所谓证据,挑起被申请人出面争执权属原本属于申请人所有的“界牌岭”山林。原地区山纠调处工作组以不当认定的事实理由,对被申请人所持证据全部采信(且包括盆形得村的所谓“海螺形”土地证,其真伪暂不论),而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全盘否定,尤其是对申请人提供的最有力证据第0225号土地证未予采信,对该证所登载的四址范围作出了自相矛盾的错误认定,单方采信了被申请人与盆形得村证据(原裁决只列了被申请人张公石,而未将第三人盆形得村列入),错将“界牌岭”山林权属全部划为被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将保留再次向省、市两级政府申诉纠错权利),以致将本为一个整体“界牌岭”山林与现争议土地割裂,所幸原办案人员还存一些良知,未敢将申请人立业以来一直经管的现争议土地当作林地划给被申请人。

二、现争议土地属不在吉行发(20XX)50号裁决山林权属范围的非林地

㈠现争议土地不在(20XX)50号《裁决》山林权属范围

20XX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界牌岭”山林权属纠纷,经原吉安地区行政公署组织山纠调处工作组调查协商,双方未能就调解解决“界牌岭”山林权属达成一致。20XX年3月25日原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根据该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调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了《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的裁决》(吉行发(20XX)50号,以下简称《裁决》),该裁决书内容只涉及到争议的界牌岭林地,并未涉及界牌岭山脚西侧的水田、旱地、果园权属,因此,现争议土地不在该《裁决》划定山林权属范围。该事实有三点理由支持,第一、该《裁决》权属划分文字表述未涉及水田、旱地、果园等土地权属划分;第二、该《裁决》没有附权属划分地形图或示意图作相关附(佐)证;第三、原吉安地区行署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20XX年6月14日印发《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裁决后的补充通知》(吉地山纠办[20XX]12号)第4点“界牌岭塔下和滑泥坑以及凉亭右边的水田和旱土,登了土地证的,谁登归谁有,现在谁耕种,应归谁管理,不得争议”,从其内容所载地物标下的土地清楚表明,吉行发(20XX)50号《裁决》未涉及现争议土地的权属划分,相反,该《补充通知》第4点表述,强力佐证了现争议土地性质为“水田和旱土”。

㈡现争议土地为非林地

1、经查验市山调办归档保存的《裁决》案宗,所依据的被申请人峡江县张公石村土地证字第403号、盆形得村第404号两份土地证抄件(其真伪及当时裁决时对该两份证的采信与认定是否正确暂不论),其中第403号土地证山名为界牌岭,其所载西向界址“靠荒田”,第404号土地证山名为海螺形,其所载西向界址也是“靠荒田”,根据对裁决争议山场的勘界,其西址靠向的“荒田”正是现争议的土地,有力地证实了被申请人峡江张公石、盆形得村土地证载西界“靠荒田”而非“靠河”,这更清楚表明现争议地为非林地无疑。如果现争议的土地属于林地,那么吉行发(20XX)50号《裁决》更是错误裁决,如果是错误裁决,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法律程序重新纠正错误。

2、查核江西省_20XX年4月调绘的比例尺为1:1万(注意:是测修在前、调绘制图在后),图幅号“蒋沙G-50-15-(27)”地形图,现争议的土地在该地形图上准确无误地标明了地物标为申请人住歧果园,其标注的地物标既有果园房屋,还标注有“梨”、“砖(窑)”字样,地类界也非常明显。此图所示可以佐证申请人住歧村经营果园(旱地)和建有房屋之事实。

三、现争议的土地应为申请人所有

㈠申请人所持土地权属依据

1、原《裁决》归档的申请人第0225号土地证四址范围将塔下至滑泥坑赣江边旱地包含,由于原《裁决》未予认定该证据,使该权属证现处尴尬境地,不能保护申请人对现争议土地合法权益,敬请明察,仅限本案的土地争议而不涉原山林争议采信该证。

2、申请人塔下旱地拥有《江西省吉水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字第0126、0216号),证实争议地的权属为申请人所有。

3、原吉安地区山纠办《关于峡江县张公石村与吉水县住歧村争执界牌岭山林裁决后的补充通知》(吉地山纠办(20XX)12号)文件第4点规定:“界牌岭下和滑泥坑以及凉亭右边的水田和旱地,登了土地证的,谁登归谁所有,现在谁耕种,应归谁管理,不得争议。”该条充分说明争议地的地类为“水田和旱地”,并且当时未就争议地进行调处,而争议地申请人已颁了土地证又进行了长期经营管理,也就是说,当时《裁决》未将“水田、旱地”当作山林裁决,因而认定了现争议地权属归申请人所有。

4、20XX年《吉水县人民政府和峡江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地形图[图幅号:蒋沙G-50-15-(27)]地物标显示该争议地属种有果树旱土,并且在争议地房屋(住歧村上世纪70年代建)地物标处注明“住岐果园”四字,说明省_测绘人员在20XX年之前就已实地勘察了解到该块旱地栽有果树,且果树为申请人栽种经营,可书证图纸充分佐证了争议土地为申请人住歧村所有。

㈡申请人对争议土地经营管理的事实依据

土地改革时期,该土地以旱土荒田为主,由申请人所有管业,凉亭的东面滑(挖)泥坑、及北面(凉亭右边)水田,也一直由申请人耕种管业。20XX年建集体林场,在现争议的土地大部分旱地栽种了柑橘和梨树,并建有林场管护房屋。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申请人先后将滑(挖)泥坑范围的水田、塔下至凉亭的旱地、果园承包给本村人和外地人经营管理,承包人还在滑泥坑先后搭有两处茅棚(地形图标有此地物标),其中还发生承包人(为刘江保)在茅棚死亡事实存在。20XX年由于果园经营管理不善以致果树衰败,申请人将争议的土地承包给本村陈树华退耕造湿地松至今(但滑泥坑口所栽树苗还遭被申请人拔除过),现所造湿地松林长势良好。主要经管事实有:

1、20XX年申请人村民曹汉斌在滑泥坑开垦耕作。

2、20XX年水田乡沙上村村民郭菊芳在塔下、界牌岭耕作水旱地,并建有茅棚在界牌岭滑泥坑。

3、20XX年至20XX年我县农民刘江保、刘毛女父女来塔下、界牌岭滑泥坑耕作,还建了茅棚。耕作地点为现被申请人张公石村制造种晚稻假象处,之后申请人村民陈江仔耕作至20XX年才荒芜。

4、20XX年申请人住歧村五小组在界牌岭凉亭山脚下靠江边建有砖厂(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且原地区山纠办《补充通知》第5点已明确)。

5、20XX年申请人住歧村四小组在塔下建有砖窑,由浙江人屠新生承包烧窑(收款凭单和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6、20XX年住歧村委会把塔下旱地收归集体栽果树,砖窑租金也收归村委会收取(收款凭单和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7、20XX年至20XX年申请人村民陈忠元、陈丁根、陈吝老、陈秋仔承包果树园。

8、20XX年我县八都村民黄九仔耕作水田,每年交租谷300斤。

9、20XX年至20XX年浙江屠新生、元茂虎承包果树园旱地(收款存根可证实该事实)。

10、20XX年至20XX年申请人村民陈将仔、陈真根承包滑泥坑水田(合同可证实该事实)。

11、20XX年至20XX年我县水田乡西流村村名黄火根承包塔下水旱地及果树。

12、20XX年至20XX年住歧村村委会派村民陈青根到塔下房子居住,管理并承包塔下、界牌岭、滑泥坑水田、旱地。承包期间,陈青根在房子西边开挖了鱼塘,并在鱼塘养鱼、养鸭。

13、20XX年住歧村委会把塔下、界牌岭、滑泥坑承包给陈树华造林(合同可证实该事实)。

综上所述,根据原吉安行署吉行发(20XX)50号《裁决》及所附根据和吉地山纠办[20XX]12号《补充通知》的内容表述,结合申请人权属证据及经营事实依据,依照国土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XX]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以及第二十条第一款“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之规定,被申请人峡江县福民乡张公石村无端挑起的土地争议是既无道理又无法律依据的,敬请吉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将现争议土地裁决为申请人所有。

吉安市人民政府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5篇

现在在xx小学开设浴池的是xx西队的村民刘xx,其声称是从张xx处租赁的。因为张xx和xx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因此张xx无权处理xx小学,也就无权将xx小学出租给刘xx。基于以上原因,刘xx就无权在xx小学开设浴池,xx浴池应该立即关闭。此外,因为张xx和张营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那么张xx就无权在xx小学建造房屋。且xx小学的土地属于xx西队所有,张xx建房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因此应该予以拆除。此外张xx建房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批准手续,属于擅自违法私自建造,所建房屋亦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依法予以拆除。

最后,在xx西队村民得知村委会擅自出卖土地后,村民一直本着邻里和睦、和平解决的精神,多次要求村委会协商解决,村委会却一直有恃无恐,任意践踏村民意愿,不断激化村内矛盾。作为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精神,不仅不维护村民权利,反而任意放纵张xx、刘xx侵犯xx西队村民的权利,对张xx、刘xx的侵权行为不闻不问。现xx西队村民被迫信访,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20__年以来,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xxx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我局强化领导,拓展新思路,改进新方法,真抓实干,排难而进,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全市林业系统信访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强化领导促进“双拥”工作合力形成,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组长,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全乡“双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双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双拥”工作任务,形成了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优势,加强联系沟通,齐抓共管,互相补台,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确保拥政爱民工作与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发展。

一、信访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共收到了县领导批转信访_件,上级信访部门批转_件,一般直接来信来访_件次,现已办理__建,正在办理的_件,办结率为__%;受理人大代表建议_件,政协提案__件,协办_件,所有建议提案已作出书面答复并送呈各位代表和委员。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执法基础。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今年市林业局共接受14件群众信访来访信访件,办结13件。其中省林业厅批转信访件8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件、复核案件1件、市人大信访办1件、市长便民公开电话批转受理事项信访件2件。针对每份案件,局长李博文亲自阅批信访件,明确提出办理意见,适时了解案件的进展程度,使信访工作得到较好的指导。各分管副局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责令所分管科室做好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各涉案信访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坚持依法办事,对反映情况属实的,坚决拿出处理意见,让群众满意,对于情况不实的,也要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还问题于本质,让群众明白。

二、工作措施及特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针对信访工作,我局从党组到科站,从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都认为信访工作无小事,局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从扎实为民办实事,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信访工作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范畴,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安阳市林业局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安阳市林业局信访事项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每月都按照市信访工作要求召开信访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遇到重大工作,都要事前分析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不稳定苗头,防患于未然。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落实。

(二)完善制度,全面落实

信访工作大多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部门和单位内部,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例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例会制度,信访例会召开时,一把手亲自主持会议,亲自问案询查,亲自拍板定案,亲自研究解决问题,亲自抓好落实,使信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召开例会时局党组成员、信访件所涉及科室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人员全部到会,并请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到会作指导,形成决议后,信访工作人员“四件齐全”即事前报告卡、签到表、事后汇报卡、会议纪要等全部信访信息及时反馈到市xxx。在信访登记工作中,我们各种来信来访都进行统计,建立台帐,信访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每次信访例会都分别装订成册,完整保存,以备查考。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有案件研究案件,无案件就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或学习有关信访工作文件,或研究解决信访工作其他重要事宜,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正解决问题。

着重围绕交办任务是否完成、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正确、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违法行为是否受到追究、停诉息访的目标是否实现、结案上报的条件是否具备等方面,查找问题,弥补疏漏。

(三)突出重点,着力维稳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要务,集中抓难点、突出抓弱点,推动民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特别是今年全国、市“两会”期间,国庆期间、党的xx届六中全会期间,局党组专门召开信访工作会议,排查不安定因素,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启动信访工作应急机制,积极保持和市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了本系统、本单位在信访敏感时期,能够保持稳定局面,不发生来自林业部门的干扰。

三、今后几点打算

(一)努力开创新局面,积极拓展新观念,寻找新思路,大胆实践,努力化解各类林业矛盾,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增强干部督查力度。增加信访主管干部到基层督查信访工作的次数,指导直属单位对重点疑难案件办理,并提出督办意见。

(三)进一步规范领导接访程序,信访办将不定期抽查领导干部接访情况,适时通报。

(四)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各个阶段时期的信访工作,完善各项制度,真正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关于停止覃文敏对房产、土地、森林强蛮侵占行为的 报 告 纳标村村委: 我叫谭华,弟谭江,系本村纳件屯8号。

家父谭福军于1990年与覃英雄及其妻子覃荣群通过协商和合法手续成为抚养关系,同年农历六月初三,覃英雄因病过世,其妻覃荣群改嫁到坡索村纳瓦队。因此,家父成为覃英雄财产合法继承人,继承财产包括房产、田地、森林等。

覃英雄病世当年,以覃焕成为首,覃文敏及妻(乜亏)为伙,强蛮侵占家父继承的土地,逐年就侵占到房产、森林。侵占的地名为:覃英雄原住房屋;房屋左右及房前空地;拉好等地方(覃焕成2011年过世,现覃文敏侵占)。

于1994年,家父将其告上法院,经法院判决:覃焕成、覃文敏归还所侵占的房产、土地及森林,并责令赔偿相关生产破坏的经济。但覃焕成、覃文敏并没有执行法院判决,反而更加野蛮、更加强蛮的侵占,家父每年也多次阻扰,并多次向村委、政府反映,他们仍然侵占。

于2012年,家父因病过世,覃文敏又侵占拉好其它地方,我两兄弟进行多次阻扰,覃文敏也没有停止侵占。覃文敏的这些行为,使我们的合法权利和生产受到极大的损害。

信访人:xx区xx镇xx村民委会xx西队村民小组

信访请求:

一、依法确认xx小学所占用土地归xx西队村民小组所有;

二、确认xx村民委会与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

三、依法追究xx村委会擅自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违纪责任;

四、立即责令关闭xx浴池,拆除张xx非法建造的房屋.

信访事实:

xx小学位于xx自然村东头.学校所使用土地原是xx村委会xx西队的耕地,后因xx小学的建设需要,xx西队无偿提供耕地给学校使用.2004年之后因乡镇小学合并,xx小学被撤销,学校所剩校舍、操场等一直没有处理.2005年10月18日,xx村委会在xx西队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张xx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约定xx村委会以9万元的价格将张营小学卖给张xx.后xx村西队村民发现学校的土地被卖,要求xx村委会予以处理,但村委会一直拖而不决.

信访理由: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6篇

【信访办工作总结】信访办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xxx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广大信访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总体思路,不断推进工作,全市信访工作呈现出一好转三提高三下降良好态势,一好转即:信访秩序全面好转;三提高即:信访办结率、停访息诉率、群众满意率提高;三下降即: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总量均

明显下降。

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事项 件、人次,比20xx年增长 %。其中办理群众来信 件次,比20xx年减少 %;接待群众来访 批次 人次,分别比20xx年增加 %和 %。重复访 批次 人次,同比下降 %;越级访 批次 人次,同比下降 %;集体访 批次 人次,同比下降 %。按信访总人次与全市人口总量之比,我市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在全省十四个市州排名末位。

20xx年的工作回顾】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7篇

申请人:任xx,男,汉族,约82岁,住剑河县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申请人:张xx,男,汉族,63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申请人:张仁顺,男,汉族,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申请人:任正平,男,汉族,45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被申请人:洪德培,男, 族,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被申请人:张德文,男,苗族,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4组。 请求事项:请求将争议灰包泥土划归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洪德培共同使用。

事实与理由:

五个申请与被申请人洪德培在1980年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同意,共同承包大展留灰包泥土地,四至为:上抵水沟,下抵公路(五组土),左抵吴昌军围墙,右抵边坡,面积约8亩。租给台江金秋梨公司种果树;约革东划归剑河县,剑河县将所有果园地退给原承包人使用,二被申请人不经原承包人及五个申请人同意,侵占申请人承包的大展留、灰包泥、土地造成争议,6月21日经街道村委会调解未果,争议至今。

综上所述,大展留、灰泡泥土地属于五个申请人和洪德培家共同承包使用,现洪德培与张德文二人串通侵占五个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根据《_土地管理法》规定,特向贵人民政府申请处理,请依法调查处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革东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8月8日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8篇

主要领导经常接访、调查、研究信访工作,为信访工作提供了高视点、广角度、深层次的智力支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年研究信访工作10余次。市委书记李亿龙、市长易鹏飞在按季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同时不定期下访和约访、督促重大信访事项办理、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全体班子成员按制度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共接待群众来访 人次,批阅人民来信 件,撰写信访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篇。市直机关有38个单位自3月份以来坚持每个星期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公开接访。省委8号文件下达后,李亿龙书记召集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编制、人事、经费、管理等重大问题,为我市创新落实省委8号文件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矗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19篇

劳动合同争议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法律问题,仲裁判我胜诉,现在公司把我起诉到人民法院,不愿补缴社保,经济补偿也减半了 浏览次数:34次悬赏分:5 | 解决时间:-7-4 20:48 | 提问者:canna_188

1.对于保险,法院是不是无权利执行?

2.经济补偿,我是入职,因公司未缴社保辞职,劳动仲裁判经济补偿是按(月基本工资*6年)核算的,现公司起诉:经济补偿,应当自1月1日起计算,这个说法合理吗?(本人与公司的合同是2年一次签订)

3.劳动仲裁判决公司应给我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经人民法院的话,会给改判吗?

最佳答案 1、法院会支持公司的主张的。因为最新《劳动合同法》是在20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08年之前的补偿金法院不会支持。

2、保险,不是法院的受理范围。你应立即到当地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的监察科去投诉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公司补缴。且只能要求公司支付2年期限内的社保,也就是你现在投诉之日起来起算的这2年期限。

3、不知道公司有没有安排你休年假呢?如果没有安排,你则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你3倍5天的日工资;从至今都没有安排休年假,那么大约有5年,也就是25天的日工资标准。这项你可以合并到监察大队那里一起要求公司来支付。

4、节假日加班费应该有吧,好好整理清算下啊,这笔收入也不少。

我也在打过劳动争议官司额,也代理过同事的案子。维权也走过很多弯路。祝你成功啊。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追问休年假和节假日加班费,这两个确实没在仲裁时申请过,这些需要递交什么证据证明呢?还是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就可以?

回答1、年假,你提交05年至今的合同文本原件就可以到监察大队那里投诉,他们去调查核实后就可获得;

2、年假、加班费,社保,都可以到监察大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投诉,他们都会受理的,因为他们是劳动行政部门。

至于加班费,周末、节假日:国家规定每周工作40个小时,超过40个小时,有延时加班的小时加班,按150%来计算支付,周六周日如果上班没有安排调休的则应按200%来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没有安排休息的,按300%起算;加班主要看打卡、考勤记录为证据的依据;

另: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前后的月工资标准是多少?有明确约定吗?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0篇

自推行领导干部包案、信访隐患排查、重大决策和项目风险评估等制度以来我市领导干部下访蔚然成风。20xx年,我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访1100余人次,解决信访问题(包括信访稳定隐患)860余件。参与领导下访活动的党政机关达3500多个(次),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中新发现并报告到xxx、维稳办的矛盾隐患达320余起。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大量信访维稳问题,还开展了访贫问苦、民情调查、政策法律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领导们下访慰问困难群众1030户,捐赠慰问金 32万余元;撰写调查报告370余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160余篇;参与见证处访、调纠过程,受到政策法律教育的群众达50000人次。为便于调度相关部门、有关专家,集中时间、人员,高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包案领导们还开展了约访活动,副处级以上领导全年约访860件次,参与的党政机关达2600多个(次)、专家达1200余人次,约访案件案结事了率达。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1篇

在参与三调联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排查包案活动和复查复核工作的开展,信访调解具有了超前性、综合性、集结性、终结性、建设性等其他调解形式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信访调解的独立性和其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最近几年,我市年均调解量为6千件次3万人次以上,涉及相对人(包括法人)超过6万人,占到怀化市总人口的近1%。人数之众、影响之大、效率之高,在四项调解工作中居于首要位置。20xx年,我们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开展起了独具特色的信访调解工作。使信访调解充分融入三调联动工作中,形成一个互动系统,实际上形成四调联动的格局。一年来,我们依法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使协调结果得到硬化;强化联席会议的协调、调度职能,扩大信访调解的工作参与面,发挥多部门联合作战的优势。全年调解解决信访事项2583件、调处解决信访隐患矛盾1632件,累计涉及矛盾双方当事人5300余人次。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2篇

一是信访总量持续增长的势头急需遏制;二是工作中存在五个信访难题亟待破解:1、土地征用补偿纠纷问题;2、商住房开发两证难办问题;3、劳动和劳动纠纷化解问题;4、改制或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保障问题;5、涉法涉诉问题。

20xx年的工作要点】

20xx 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已经深入开展起来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活动,力争再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在我市建设起以民生为主题,以规范为途径,以建设为基础,以办案为核心,以创新为特色的,管理科学、规范运作,重点突出、履职全面的,能够切实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20xx年的具体工作目标是:把来访总量控制在万人次以内,特别是要降低进京赴省的越级访,减少集体访和重复法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市以上交转信、案的办结率要达到100%,信、访综合案结事了率要达到95%,从而把年内新发生案件的重信重访率控制在以内;持续深入开展包案化解老户的活动,老户化解息访率要达到85%以上;要建立党政领导公开接访长效机制,市委常委、县委常委公开接访率要达到100%。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强化信访调研和参与决策的职能。】

要深入探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切实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今年,要在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涉法涉诉问题、水库移民问题、涉军群体问题、进京访老户化解问题等几个方面选定课题开展调研,力争扎扎实实地解决好2-3个问题。市、县两级信访部门要有意识、有重点地培养一批通晓政策法规、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决策程序的专业信访调查研究员。

二、不断改善环境提升素质提高效能。】

要不断改善信访工作的条件,年内要落实好四硬两软六项条件,四硬是:人员编制要配齐、信访接待室要达标、每人一台电脑要到位、信访用车要配备;两软是:干部要适时交流、待遇要高于本地同级干部平均水平。要通过培训、选调、轮岗、考察、挂职等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水平。今年要开展信访部门双向挂职锻炼试点,即:信访干部到其他部门挂职,其他部门到信访部门挂职。

三、激发多方面投入信访工作的热情。】

要通过提升信访人员的政治待遇、扩大信访法规宣传、加强相关部门的信访工作管理来激发各级各部门投入信访工作的积极性,重点在于加强相关部门的信访工作管理。20xx年,要呈请市委政府把群众上访反应问题比较集中的建设、房管、民政、社保等部门逐渐纳入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单位,对他们的信访工作状况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要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综合考评范围。

四、加强联席会议的调度和管理职能。】

集中处理信访突出事项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在紧急调度、专项整治、联合办案、合力维稳等方面发挥了其他职能机构难以替代的作用。因为没有专人负责、人员经常调整、权责不十分明确导致其职能渐渐模糊,个别县市甚至成了名存实亡的虚设机构。今年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职能设置、机制建设、管理规范、办公设施等六个方面强化管理,使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五、进一步探索完善特护期维稳机制。】

要在三线防控的基础上探索每个环节的工作规律,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基层化解、途中信息、现场警戒,力争把非正常上访人员控制在基层,劝返于途中,减少赴省进京和可能影响重大会议、活动的上访人员。要研究和出台驻京劝访维稳工作新机制,使驻京劝访维稳工作组的责、权、利更加清晰明确,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要着重解决好特护期力度不够、经费不足、信息不灵、效果不佳的问题。

六、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并严肃追责。】

市委、政府要结合《信访条例》确定的人事、决策、奖惩三项建议权来强化信访部门的督查职能,使其能严督实查。信访部门则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督查,确保效果。今年,要把督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信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进一步深化细化信访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效能性,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行使三项建议权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办信办访的责任,对违反信访纪律和法律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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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区、市)信访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全国xxx长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领导领导同志今年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通报2011年全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作经验交流发言。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代表江苏,在会上作题为《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交流发言。

何小鹏指出,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稳定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责任明确、渠道畅通、程序规范、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从完善制度规范,提升依法信访整体能力、畅通信访渠道,拓展便民维权服务功能、加强行政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行政案件、强化利益导向,加大重点人群关爱帮扶等方面简要介绍了我省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立到会并讲话。陈立指出,信访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窗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他要求各地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今年,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全力推动“事要解决”,加强督查督办。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主任张春生、政法司、科技司、人事司、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18个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近日,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会议在青岛中院召开。即墨法院在会上作了《标本兼治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即墨法院把化解信访难题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坚持周二院长接访雷打不动,并通过院长接访,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使信访案件在法院内部得到及时解决,有效避免了越级访、重复访,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大发展。即墨法院通过四项措施化解信访难题。一、实行院长集中接访,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即墨法院院领导坚持每周二上午轮流接访,集中受理化解信访案件。二、建立信访处置章程,做到处置及时、有力。建立了庭室负责人参与接访制度、限时结办制度、通报和惩戒制度、考核制度。三、制定信访防范措施,做到对症下药。对接访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梳理,分析产生信访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在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加强防范,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实行信息化管理,对信访案件实施了评查制度。针对涉及执行案件信访较多问题,积极推行“阳光执行”,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做到定纷止争。四、建立信访处置与防范长效机制,做到长抓不懈。通过以上措施,大多信访案件在法院内部得到及时解决,当事人上访的数量大幅减少。

会上,青岛中院领导对即墨法院信访工作经验进行了肯定。

农村土地纠纷是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既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热点。近年来,我市农村村民上访案件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土地纠纷的已经占到相当的比重。因此,做好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强化耕地保护,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构建一是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在日常的信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党委政府责任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行落实,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局里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法规信访科科长、土地监察大队队长等有关科室长为组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研究信访工作、接待上访群众、包案处理信访案件等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办案质量责任制、执法质量考评制、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理流程都进行科学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进行评查、通报;三是完善接访工作机制,局领导轮流进行信访值班,充实信访科工作人员,在法规信访科原有的基础上,抽调专业性强、文化素质高、有责任心的同志到法规信访科,负责全市有关的土地问题的信访工作和对各类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四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市、乡镇、村三级土地信访机构,每村有一名主管土地的村干部,各乡镇土地所的工作人员有一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明确市、乡镇、三级土地信访机构的职责,实行联合接访、协调例会、备案通报、疑难案件处理等工作制度;五是完善教育惩戒制度,加强对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和违规行为的控制等等。

二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要求局机关和局各二级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等相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

争议作文

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十字路口,向来多事,每天都有“新闻”诞生,新鲜出炉的故事总是不胫而走,插了翅膀似的飞出好远,由此诞生的争议病毒般迅速扩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夏日,毒辣的太阳烤化了柏油马路、路边树上的蝉铆足了劲儿地嘶鸣,一浪高过一浪,几乎淹没了呼啸而过的汽笛声,树下的大妈裹个红头巾守在冰柜旁,呆望着车流。

红灯!一“匹”高贵的宝马利落的停在黄线后,大概是天热得人发钝,宝马后紧跟的一辆白色小电动直挺挺撞向它的屁股,留下一个深深的吻痕。电动车上拗黑的妇女张大了嘴巴,手足无措的挪开自己的车,愣愣地朝着宝马呆住,宝马车主瞬间旋身下车,摸摸爱车又瞪瞪那妇女,正准备言语,路边闲着的众人已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宝马车主理直气壮准备吼那呆若木鸡的妇女,人群中不知谁说了句“宝马车的撞了人,得赔人家医药费!”随即有唏嘘声跟上“就是就是!”那妇女见状眼睛一骨碌,软软的拖着身子便瘫坐在地上,哎呦哎呦的叫着,人群更骚动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妇女不平地愤愤道,“瞧把人家撞的.,还不赶紧送医院,有钱人摆什么架子啊!”“那明明是那女的自己撞上去的,关开车的什么事啊”一中年男子和她吵开了。“那也把人撞伤了,人总比车重要吧!”“那女的是装的!想湃思夷亍薄澳阏馊嗽趺此祷澳!”“……”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吵开了,人群越聚越多,把交警也引来了,他看看受伤的宝马,看看一脸无奈的宝马车主,又看看地上的妇女,对宝马车主说:“看这情况,私了吧,该赔赔点,闹大了对你没好处。”宝马车主听了一脸的愤懑,但看这情景明显对自己不利,就算是有千张嘴恐怕也说不清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回头瞥了一眼地上的妇女,“要多少?”“两千!”妇女脱口而出,车主从钱包里甩出一沓红钞,飘飘乎落在妇女腿上,妇女利索的三下五除二收起。宝马车主跺个脚转身回到车上,一脚轰下油门在一阵尘土中呼啸而去。有人随即淬一口唾沫“呸!什么德行!”,众人在议论中渐渐散去。

路边修车的大叔目睹了整个过程,“呵!撞了人家的车还赚了一大票,那女的运气真好!”卖冰棍儿的大妈笑了,“开得起好车就是有钱人,人家拿这两千块钱就像咱拿出来二十块钱一样,你说是吧!”“唉!也是!”说着,两人又各自忙自己的活了,十字路口依旧车水马龙。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人们或许习惯了争议,在不明真相前争议,为所谓的维护正义扶持弱者争议,用自以为是的正义淹没了真相,想通过争议传播正义,这盲目的冲动打击了多少人的良心。

这样的争议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________对_______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 )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状的专业性强,建议咨询律师后委托律师代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尊敬的领导:

**综管所大部分综管员从4月工作至今,一直以来从事的是社区基层的工作。依照社区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按“四不漏”要求,对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及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个月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信息采集,填报《育龄人口信息采集卡》,并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治安、消防,每月要检查商铺、企业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信访,综治维稳,预防社区居民与社区内企业欠薪上访的突发事件,同时做好房屋租赁等工作。社区的工作没有一项不是我们参与落实的。 根据市里的.文件,明文规定每110-200间套出租屋要配备一名综管员,而现实中,我们综管员每人要负责管理800-1000多间出租屋,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一人干5人的工作。然而,在我们把最美好的青春全都献给了工作,为深圳的繁荣昌盛和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时,我们的工资报酬和工作待遇又是怎样的呢? 综管员在扣除社保、每月强制扣除办公费、制服费等费用后实际到手工资仅1900元(有的人甚至更少)。在这物价飞涨的年代,每月到手工资不足元,让我们广大综管员如何在深圳生存?何以养家糊口? 为生存**综管所全体综管员诉求如下:

一、同工同酬,增加工资要实事求是,不玩文字游戏。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而罗湖区委政府于9月1日罗[]号出台了关于各部门协管员工资待遇情况,按五个级别发放工资1、高中、中专以下工资为25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2、大专工资为28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3、本科工资为32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4、研究生工资为3800元;5、博士研究生再议。 新的工资待遇标准如果按文凭发放工资对于一线基层协管员来说,就是一个笑话。难道我们的工作经验还不如一张文凭?综管员在扣除杂七杂八的费用之后每月工资不足2000元!这样的工资标准不足以让我们广大综管员在深圳生存。所以,我所全体综管员要求提升工资待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话,共同协商出一个合理的工资标准方案。

二、明细工资账目

目前我们综管员执行的工资标准极度模糊不明,20至今,我所综管员从未见到过自己的工资明细账目以及扣除费用的明细情况。过去十年里单位也从未为我们缴纳任何住房公积金、发放高温补助等费用,连社保的扣发都模糊不清,这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有法不依,立法为何?故我所全体综管员要求,明确工资发放明细表。如:工资来源、工资多少、补助多少、扣除费用多少、因为何种原因扣发、实发多少等,形成明细表格。并对过去十年期间从未发放的公积金、高温补助等费用给予合理补偿。

三、切实提高一线综管员工作素质,积极组织业务、技能等培训 **综管所大部分综管员入职时间早,文化水平95%是高中文化。长期以来以最低的待遇扎根基层,默默耕耘,任务繁重却连服务年金都没有,只重文凭,取消工龄明显不公平,这是对我们广大综管员兢兢业业为建设深圳贡献10年的无视。强烈要求补发服务年金并按劳动法要求依法为员工组织培训学习,增强业务水平,提高技能职称、提升业务资历、认证。 以上三点就我们深圳市罗湖区**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协管员的合理诉求。希望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尽快给予答复,我们不胜感激!

申诉人:**综管所全体综管员

月15日

上访信模板

肥东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原化工园)被征地范围内撮镇义和社居委公安片农民(原长乐乡公安村)。在化工园拆迁过程中,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工作,在短短数月内就完成了全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现在如火如荼的场景已经过去两年有余,先期发放给我们的征地40%费用(扣除房屋差价和其他的相关费用)在随着市场经济及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已消耗殆尽;剩余的60%费用也因各种原因未予发放,致使我们不能承受所面临的物价居高不下的压力。且我们中绝大部分村民并没有享受到就业安置待遇,也只有少数55周岁以上群众能拿到区区1**多元的养老保障金。

在什么东西都靠买,动步就是钱的情况下,我们的生活水平较征收以前已有较大程度下滑,生活举步为艰,举债过日的村民亦不在少数。为了改变现在所面临的状况,我们曾多次向撮镇镇人民政府、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提出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征地补偿费用并及时发放;及时做好失地农民的农转非问题;尽快解决我村16周岁以上及40-50岁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问题。两主管机构相互推诿一直不予解决。自20**年9月24日我村20名村民代表自发到市xxx上访后,两主管单位才迟迟给予两份不同书面答复,并未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在查阅相关文件及咨询相关部门、律师以后,为了维护我们全体义和社区公安片群众的合法利益,现对撮镇镇人民政府、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给于我们的有异议答复提请县政府给予复查。

一、关于土地补偿标准及及时发放问题:

1、 我村当时的征收只看见所谓的《合肥市化学工业园建设指挥部1号文件》其文件中并未提到任何关于我县(20**)39号文件内容,且征收土地过程中并没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人口安置等任何应公告内容,也未出示过一次我县(20**)39号文件,整个过程属于违法行为,是把我们全村14**名群众骗出来的。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xxx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文件规定,征地的补偿费用按照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标准计算相关费用,我村征收是20**年应按照20**、20**、20**年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标准。不应按照我县(20**)39号文件中的制定的年产值(、、2**0年平均年产值)计算。

3、根据国土资发〔20**〕238号《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我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已经严重下降)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我们的.征地(总计全村整体拆迁征地近4**0亩,其中基本农田2**8亩)仅仅按照我县(20**)39号文件中的制定的年产值的15倍计算。

4、根据安徽省实施《xxx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3条第五款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于公告之日内3月支付,我们已经征收3年未予支付全额。

5、我县制定的(20**)39号文件是依据版土地管理法及合肥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制定,新的土地管理法于20**年8月28日已经实施,而合肥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在20**年1月1日已经废止。

二、就业问题:

我们自20**年征收至今已经3年,在整个过程中仅仅安置约30人就业,还是重污染单位且未签订任何用工合同,并未实质性解决我村劳动力就业问题。

三、被征地农民生活问题:

我村16周岁以上人员除已经享受社会保障人员以外,无事可做没有固定月收入,不能保证最低生活保障。仅仅对极少数困难户救助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何况就2**7年年终救助的2**元钱10斤米1桶油并不能解决困难户的问题。

四、农转非问题:

根据安徽省实施《xxx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2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被征用完后,原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

自20**年我村群众从神圣的农民岗位下岗以来,政府从2**7年已经停止发放中央的各种惠农资金,且未给我们享受任何非农待遇,给一个人人办理过农转非,我们实在不能忍受这种非不非农不农的处境。试问各位领导,一纸不明不白且多处违法的文件让您从领导岗位下岗三年至今未给您任何说明,仅仅发了您三两个月工资,您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和我们一样做呢?

希望领导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调整我村被征地补偿标准及时发放给我们并妥善安排落实所反映的其他相关问题,我村全体村民感谢您们。

敬礼!

全体失地农民

20**年10月13日

阅读拓展

新《信访条例》列举了信访的形式为“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并处处透出不鼓励“走访”,而鼓励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狭义“信访”的信息。但是,实际中人们一提到“上访”,想到的却总是千里迢迢的“走访”,要求各级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尤其是要“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如果这个信息系统建立起来,人们真的就会在家里坐在电脑前“上访”,不用到政府门口、到北京、到天安门上访了吗?

新《信访条例》对走访过程中的潜在压力传递机制进行严格管制,规定上访者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第二十条),试图以此把走访者驱赶到设计好的狭义“信访”的轨道内。但是,即使这样做成功了,没有压力传递方式,如何促动各级官员重视信访?没有压力传递方式传达的事件严重程度的信息,在潮水一样涌来的“信件”、“电子邮件”中,又如何判断轻重缓急?

上访信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的劳动关系处理及xx市x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仲案字(20xx)办字第xxxx号《裁决书》的'履行及诉讼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最终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补偿后,甲方自行向xx区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撤诉请求,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仲案字(20xx)办字第xxxx号《裁决书》裁定不再执行。

三、自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四、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和金额构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终的解决,包括所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必要的款项,如社保费用、公积金、加班费、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有)等。

五、乙方收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款项后,所有纠纷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约定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诉或仲裁、诉讼,均视为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均已对协议内容审慎阅读,且已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予以认可方签字确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时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xxxx年6月9日,甲方与丙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甲方将位于xx市xx镇xx村xx村民小组62亩土地的经营权让与给丙方经营,在上述土地上开展经营、办公及汽车销售业务;土地经营权年限为,自xxxx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14日止;甲方不参与丙方的'经营,丙方在协议生效后每年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一百万元收益金。

2. 由于甲与丙双方因履行《协议书》产生纠纷,甲方于xxxx年1月9日作为原告将丙方诉至xx市城郊人民法院,该院于xxxx年5月9日作出“(xxxx)城民一初字第190号”一审判决,判决《协议书》合法有效,甲丙双方继续履行协议,丙方支付给甲方的年租金自xxxx年4月20日xx市政府批准之日起算。现甲方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3. 丙方为乙方的控股股东,持有乙方股权比例51%。

为使乙方尽快进行国华汽车广场项目的施工建设,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第一条:转让范围及转让价格。

1、乙方一次性购买甲方拥有的、由其依据xxxx年4月1日xx市城郊人民法院【(xxxx)城执字第4-6号】民事裁定竞买的、原xx大地兰园有限公司200余亩土地中62亩土地的经营权(由于原拍卖所得大部分土地已被政府征用,具体方位由甲、乙双方测量指界确定),经营使用期限自xxxx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4日止。总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其中包含拆迁智能温室10000平方350万元;种植荫棚1平方144万元;房屋500平方150万元;水井喷灌设施56万元;经营损失150万元;土地租赁权转让费150万元;共计1000万元。);原《协议书》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由甲方分得30%比例各项政府补偿收益费,甲方不再享有,全部归乙方所有。

2、由乙方按照甲方与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xx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村民小组)签订的《承包土地协议书》,自1月1日始向村民小组支付转让期内的土地租金。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内容。

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仟万元转让款:

第一期: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先行向甲方支付300万,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300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再行支付给甲方100万元;

第二期:第一期转让款400万支付完毕后六十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200万;

第三期:乙方须将余款人民币400万元在xxxx年11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

第三条:《承包土地协议书》变更。

xxxx年11月12日与xxxx年11月18日,甲方与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xx村民小组双方分别签订了《承包土地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其《承包土地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1.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将《承包土地协议书》中的第五条第四款及第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甲方与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xx村民小组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生效要件为:村民小组代表签字画押,村委会盖章同意;

2. 甲方要确保《承包土地协议书》中未修改条款保持不变;

3.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笔300万款项后的60天内完成修改《补充协议》事宜,乙方负有协助义务;如乙方不给予协助配合,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 如甲方无法在本条第三款约定期限内为乙方完成合同修改事项,则:

(1)xxxx年6月9日甲方与丙方签订了《协议书》继续履行,本和解协议自动解除;

(2)乙方依约已支付的400万元转让款,冲抵自xxxx年4月20日始至2026年6月14日止的乙方应付全部年租金;

(3)《协议书》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由甲方分得30%比例各项政府补偿收益费,甲方不再享有,全部归乙方所有。

5. 甲方郑重承诺:甲方与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xx村民小组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真实。若有虚假,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 甲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接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中的300万元后三个工作日内主动撤销向xx市执法局递交的复议申请,并告知本和解协议已经签署(提供复印件)。否则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2. 甲方在接收到第一期中的300万元转让款后,三个工作日,甲、丙双方共同向二审法院申请调解,并按照本和解协议内容申请法院制作并下达民事调解书。否则支付违约金50万元。

3.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与xx丰正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逾期,甲方将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00万元;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第三人对转让的62亩土地主张合法权益(须经司法确认为甲方责任),则甲方也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00万元。

4.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收到第一期中的300万元后二十日内将62亩土地上的全部附着物(房屋、花棚等)拆除完毕。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的财产,乙方可自行处置。

第五条: 乙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若未及时履行支付第一笔款转让款300万,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付款项作为违约金给付甲方;

2. 乙方在支付第二笔100万、第三笔200万、第四笔400万转让款时,每次若逾期超过30天,均应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天(即:当次累计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付款项作为违约金给付给甲方,乙方不得对解除协议有异议。

3. 协议解除后30日内,乙方将土地及甲方在上面建的建筑物返还甲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遗留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丙方于xxxx年6月9日签订的《协议书》自动解除。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三方各执两份,报人民法院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年初以来,我局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重大疑难信访件由主要领导亲自调处,要信要访处理意见均由主要领导经过审核签发后,以红头文件格式呈送区xxx。普信普访处理意见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科室答复意见作好汇总整理,报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时,我局进一步做好信访预警机制的完善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做好信访接待。

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明确重点,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年初以来,我局把基础设施建设、居民违章建筑的违章查处、城区房屋拆迁等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处理作为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访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制度。根据xxx《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_____区规划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局信访领导小组和部门的工作职责,接待群众来访、信访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对信访员做好信访接待、督办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明确接待群众的礼貌用语和忌语,使我局信访工作规范化;

2、进一步排查信访隐患。每月二次在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上作好信访工作交流,由办公室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及早发现信访隐患,会上做好汇报,各业务科室共同讨论分析,集中力量进行解决;

3、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工作。我局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公室及时做好信访件分类、转发工作,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处理解决,业务科室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办公室对处理中的信访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率,有效地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访。针对信访件内容涉及业务性较强、情况较复杂的问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邀请信访人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具体情况,或深入街道社区,与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

4、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我局主动与区xxx沟通,积极进行工作协调,掌握信访情况,及时上报信访工作动态。同时,科室之间加强联系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政策,共同协调解决。

四、完善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

1、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

2、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3、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使来访群众感到满意。

四、积极配合,及时办理,依法调处各类信访案件

一年来,我局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xxx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重要的来信来访,及时上报信息。今年无惧共接到来访、来信、来电共93起,其中来信3起,来电15起,来访75批次,来访来信来电处理率达99、5。来访来信来电者均较为满意。

五、理论结合实际,做好信访工作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在信访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经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载体。在引导信访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总之,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上下齐抓共管,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形势下,新的问题层出不穷,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许多的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去探索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要做的是: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继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三、继续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使信访工作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握形势,主动去化解各类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无惧的信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见: 起 诉 状

原告: ,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

被告: ,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承包的位于 的 亩土地;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 年 月 日,原告与 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位于本村 的土地 亩,后原告家庭一直承包耕种。 年 月 日,原、被告口头约定由被告耕种原告承包的土地,后原告要收回土地耕种,被告拒不返还。故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决。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7年 月 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娄xx,男,汉族,1970年X月X日出生,贵州省xx县人。住xx县狮xxxx村和平组。电话:1808527XXX3

上诉人(原审被告):xx县乾琳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乾琳合作社”)。住所地:xx县狮溪镇黄坪村。

法定代表人:伍xx,该社负责人。电话:139854XXX8

委托代理人:张xx,周正君,系贵州名城(xx)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电话:、1838518880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县狮xxxx村娄洪坝组(以下简称“娄洪坝组”)。

法定代表人:娄xx,娄洪坝组组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县狮xxxx村杨家咀组(以下简称“杨家咀组”)。

法定代表人:娄xx,杨家咀组组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县狮xxxx村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

法定代表人:娄xx,中心组组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县狮xxxx村烂坝组(以下简称“烂坝组”)。

法定代表人:魏xx,烂坝组组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县狮xxxx村和平组(以下简称“和平组”)。

法定代表人:韦xx,和平组组长。

原审第三人:xx县狮xx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瓦房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梁xx,瓦房村委会主任。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以及原审第三人之间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20xx)桐法民初字第796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xx)桐法民初字第796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原审判决认定“五被上诉人是涉案土地的所有权人”事实错误。原审法院认定“五被上诉人属原娄洪坝村,该涉案茶山系原娄洪坝村所有;20xx年,原娄洪坝村与原瓦房村合并成现在的瓦房村”各方均没有异议。这一事实,有上诉人娄xx与第三人瓦房村委会(原娄洪坝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可以作证,能够足以证明“涉案土地系第三人瓦房村委会所有”。但是,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原娄洪坝村的茶山,仍属五被上诉人所有”事实错误,且认定前后矛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以及该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之规定,本案的涉案土地系第三人通过合法程序发包给上诉人娄xx承包经营,并签订有书面《承包协议》,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原审第三人才是本案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原审法院在没有任何土地权属证明的情况下,认定“五被上诉人是涉案土地的所有权人”事实错误。

2、原审判决认定:“五被上诉人是涉案合同的当事人”事实错误。从上诉人娄xx与原审第三人瓦房村委会(原娄洪坝村委会)于xxxx年8月9日签订《娄洪坝村茶山承包合同书》约定来看,本案农村土地的发包方(甲方)为原审第三人“瓦房村委会(即:原娄洪坝村委会)”,而承包方(乙方)为上诉人“娄xx”。同时,根据本案上诉人娄xx与乾琳合作社于xxxx年9月10日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约定来看:本案土地的转包方为“娄xx”,而承包方为“乾琳合作社”。因此,五被上诉人不是本案合同的相对人,也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五被上诉人无权提起本案的解除合同之诉及确认合同无效之诉。20xx年,原娄洪坝村虽然与原瓦房村合并成现在的“瓦房村”,但其“原娄洪坝村”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现在的“瓦房村”全部承继。因此,原审判决混淆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两者之间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3、原审判决认定:“承包合同未约定娄xx在承包期内可以转包承包土地的权利,且上诉人娄xx在与上诉人乾琳合作社签订转包合同时,未经过原告及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村民及村民代表同意和追认,该行为是属于根本性违约”事实错误。首先,本案的土地系上诉人娄xx的承包地,根据上诉人娄xx与第三人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上诉人承包该茶山的承包期是50年,时间从xxxx年7月1日起至2049年7月1日止,现承包合同期限未届满。其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上诉人享有依法流转土地的权利,该行为不需要经过被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并不是本案土地的发包方,也不是合同相对人。此外,上诉人娄xx在将承包土地进行转包的同时,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上诉人娄xx已经依法征求原审第三人瓦房村委会的意见,并由瓦房村委会在《转包协议》上签字和盖章,因此,该流转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时,相关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农民自由转包合同期限内的土地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因此,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构成根本性违约。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混淆了“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承包合同”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屋转租确实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未经过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超过6个月期限的除外。但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没有该方面的内容规定。就案件定性而言,本案的正确案由也应当的“农村土地转包合同纠纷”,可原审法院却定性为“合同纠纷”,以致认定案件事实错误。

4、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前后矛盾,难以自愿其说。首先,在审理查明部分,原审法院认定了“涉案土地(茶山)属于原娄洪坝村所有”。但是,在本院认为部份,却又认为“该茶山属于五被上诉人人(原告)所有,第三人不享有所有权”;其次,原审法院既然认定“第三人对涉案茶山不享有所有权”,这说明第三人是属于无权处分,但是,该院后又认为“原娄洪坝村与娄xx签订的《茶山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书合法有效”,以致案件事实前后矛盾。同时,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在签订《转包合同》时,未经过权利人同意,第三人在签证时,应当知道自己对茶山不享有所有权,更是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上诉人娄xx享有对涉案土地的自主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之规定,上诉人娄xx于xxxx年8月9日与原娄洪坝村委会签订《娄洪坝村茶山承包合同书》时,已经取得了该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转包孩子流转。同时,在承包合同中,双方也未约定娄xx不得转包该涉案土地。因此,上诉人娄xx是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其依法享有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原审判决认定转包未经过同意,从而判决解除,其适用法律错误,剥夺了上诉人土地转包权。

2、本案涉案土地转包无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之规定,上诉人娄xx与上诉人乾琳合作社签订《xx县狮xxxx村集体土地转包合同》时,有xx县狮xxxx村村民委员会在该份转包合同上签章,这足以证明瓦房村村委会已经同意上诉人娄xx对该土地的转包行为。且上诉人娄xx的转包行为,不属于“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形,原审判决解除《娄洪坝村茶山承包合同书》,并确认上诉人娄xx与上诉人乾琳合作社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其适用法律错误。

三、原审判决程序违法。

1、本案五名被上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根据本案上诉人娄xx与原审第三人瓦房村委会(原娄洪坝村委会)双方于xxxx年8月9日签订达成的《娄洪坝村茶山承包合同书》来看:本案农村土地的发包方(甲方)为原审第三人“瓦房村委会(即:原娄洪坝村委会)”,而承包方(乙方)为上诉人“娄xx”,这一合同关系,原审法院也认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五被上诉人既不是本案涉案土地的所有权人,也不是涉案合同的当事人,原审法院认定“五被上诉人为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并进行审理程序违法。

同时,根据本案上诉人娄xx与乾琳合作社于xxxx年9月10日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约定来看:本案土地的转包方为娄xx,而承包方为乾琳合作社,五被上诉人也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因此,原审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审法院对此进行继续审理,并作出实体判决程序违法。

2、本案应当是两个合同纠纷,依法不应当一并审理。本案五被上诉人在原审中一共提出有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确认“上诉人娄xx在与上诉人乾琳合作社签订《xx县狮xxxx村集体土地转包合同》无效”,二是要求“解除原xx县狮溪镇娄洪坝村村民委员会与上诉人娄xx于xxxx年8月9日签订的《娄洪坝村茶山承包合同书》并返还该合同范围内的土地”。就该两项诉讼请求来看,第一项诉讼请求是属于“确认之诉”,第二项诉讼请求是“变更之诉”及“给付之诉”,两者之间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是不同的合同关系。因此,上诉人认为:本案应当分属两个案件进行审理,原审法院将本案的两个合同关系一并审理程序违法。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且程序违法,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在审理查明后,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感!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县乾琳种植专业合作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伍xx

上诉人:娄xx

二0xx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本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6份。

根据《土地信访规定》第七条信访人对下列土地信访事项,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

(一)表达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意愿;

(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争议;

(三)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和土地侵权行为;

(四)检举、揭发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五)对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六)其他土地信访事项。

检举信格式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xxx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

甲方:丁建廷,男,住试量镇北丁楼西二队。

乙方:丁建伟,男,住址同上。

兹有乙方原分责任田一块,与甲方在分配、管种上发生纠纷,经与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原试量棉花厂北边,东邻试高乡镇公路沿,南邻原生产队小路,西邻:、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东邻丁军廷宅基。西邻。北邻丁新

愿宅基。南邻。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生产队分给乙方的两块地,即:本协议第一条标明的土地及鹿新运河北沿一块土地三亩(东邻 、西邻。)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归丁建伟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监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3篇

**年第一季度场口镇信访工作办公室共受理上级转办来信5件,接待本镇来访人员2次,受理市长公开电话21件。做到受理率达100%,按时反馈或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与去年同期(18件)相比,上级转办来信下降%。其中去年同期省及杭州市转办来信为5件,今年为零;来访去年同期为5次,今年比去年下降%。以上这些数据表明,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办公室的工作效能在提高,场口镇的社会和谐度在大幅度提高,为场口镇经济腾飞,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受理内容分析,来信案件涉及方面比较杂,选举方面的'来信1件,宅基地1件,老干部生活补助1件,要求补助老年会经费1件,要求政府帮助贷款支持农业发展的1件,与市长公开电话合并比较,城建、土管涉及农民宅基地的内容比较多,共有8件。

深层次分析:信访办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有效地减少和降低社会矛盾的剧烈程度。防止矛盾激化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政府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细致认真的表现,群众的来信来访相对减少,今年第一季度来信、来访、来电的大幅度下降,就是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努力的结果。

为了更好地搞好信访工作,场口镇党委政府作了专题研究认为:一要加强和充实信访办的力量和提高村级信访工作人员信息反馈速度;二要建立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信访登记制,做到领导督办,有始有终;三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走正确途径,严防矛盾激化,为创造一个“生命阳光、生活富裕”的场口而努力奋斗。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4篇

强化信访工作领导班子、协调机构和工作队伍三大块的组织、机制建设,保障人力充足,力度强劲。 20xx年,省委8号文件下发后,怀化市业已形成的一个领导核心、两套协调班子、三支工作队伍的信访工作系统从理论上、政策上、实践上都得到进一步加强。一个领导核心是指各级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核心权威和作用,怀化市自20xx年7月份以来就不间断地开展市、县、乡三级和党、政、企、事、法、群六条线党委一把手大接访活动。今年1-11月,各级各战线党委书记有 人次参与接访 件次,一把手接访实践极大地强化了各级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两套协调班子是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联席会议,我市认真落实了市委副书记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政法委书记或常务副市长任联系会议召集人和信访领导小组组长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这两套班子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两套班子的协调、高效运作。 三支工作队伍是指接访办信队伍、包案稳控队伍、督查监管队伍。20xx年主要是通过政策和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两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使三支队伍的管理都有了明确、规范的政策、制度、程序依据。例如建立《县级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5篇

争议作文

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十字路口,向来多事,每天都有“新闻”诞生,新鲜出炉的故事总是不胫而走,插了翅膀似的飞出好远,由此诞生的争议病毒般迅速扩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夏日,毒辣的太阳烤化了柏油马路、路边树上的蝉铆足了劲儿地嘶鸣,一浪高过一浪,几乎淹没了呼啸而过的汽笛声,树下的大妈裹个红头巾守在冰柜旁,呆望着车流。

红灯!一“匹”高贵的宝马利落的停在黄线后,大概是天热得人发钝,宝马后紧跟的一辆白色小电动直挺挺撞向它的屁股,留下一个深深的吻痕。电动车上拗黑的妇女张大了嘴巴,手足无措的挪开自己的车,愣愣地朝着宝马呆住,宝马车主瞬间旋身下车,摸摸爱车又瞪瞪那妇女,正准备言语,路边闲着的众人已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宝马车主理直气壮准备吼那呆若木鸡的妇女,人群中不知谁说了句“宝马车的撞了人,得赔人家医药费!”随即有唏嘘声跟上“就是就是!”那妇女见状眼睛一骨碌,软软的拖着身子便瘫坐在地上,哎呦哎呦的叫着,人群更骚动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妇女不平地愤愤道,“瞧把人家撞的.,还不赶紧送医院,有钱人摆什么架子啊!”“那明明是那女的自己撞上去的,关开车的什么事啊”一中年男子和她吵开了。“那也把人撞伤了,人总比车重要吧!”“那女的是装的!想湃思夷亍薄澳阏馊嗽趺此祷澳!”“……”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吵开了,人群越聚越多,把交警也引来了,他看看受伤的宝马,看看一脸无奈的宝马车主,又看看地上的妇女,对宝马车主说:“看这情况,私了吧,该赔赔点,闹大了对你没好处。”宝马车主听了一脸的愤懑,但看这情景明显对自己不利,就算是有千张嘴恐怕也说不清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回头瞥了一眼地上的妇女,“要多少?”“两千!”妇女脱口而出,车主从钱包里甩出一沓红钞,飘飘乎落在妇女腿上,妇女利索的三下五除二收起。宝马车主跺个脚转身回到车上,一脚轰下油门在一阵尘土中呼啸而去。有人随即淬一口唾沫“呸!什么德行!”,众人在议论中渐渐散去。

路边修车的大叔目睹了整个过程,“呵!撞了人家的车还赚了一大票,那女的运气真好!”卖冰棍儿的大妈笑了,“开得起好车就是有钱人,人家拿这两千块钱就像咱拿出来二十块钱一样,你说是吧!”“唉!也是!”说着,两人又各自忙自己的活了,十字路口依旧车水马龙。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人们或许习惯了争议,在不明真相前争议,为所谓的维护正义扶持弱者争议,用自以为是的正义淹没了真相,想通过争议传播正义,这盲目的冲动打击了多少人的良心。

这样的争议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6篇

xx年是科澳公司全面发展的一年。在科澳公司信访部门指引下,我厂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定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一个载体,加强两个建设,抓住三个重点,强化四个活动,落实五个举措,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

【信访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信访办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我主要负责办信、人民建议征集、目标考核、法治综治、社区帮扶和计生双拥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接待来访、软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现将一年来履职学习和学法情况总结如下: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7篇

《xxx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xx村委会和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反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此外,xx小学使用的土地归xx西队所有,而不属于xx村委会所有,村委会也无权出卖第三方xx西队的土地,其所签土地买卖协议也应无效。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8篇

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市**乡**村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被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组。

负责人:麻**,任组长。

请求事项:

请求**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依法解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村**山及其山周围相关土地的权属争议,依法确定**山及周围相关土地属于申请人村集体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争议的土地位于**市**乡**村的北部,**林场以东,四至为北至**乡**村地界,南至**村三、四组地界,东到**村地界 ,西到**林场以东,包括**山土地和周围的耕地约310亩。其中**山沿山势从西向东分为疏林区、林区和其他未利用地,该山东北角**村与**村的交界地带,则属于其他未利用地(荒山或荒坡),而该山的西半部属于疏林区、林区(来源于**市**乡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图)。上述土地自土地改革以来一直没有明确确权,申请人**村集体与被申请人**村第一、二、三、四组组集体均没有依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申请初始登记,因此截止现在都没有领取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只是在20XX年12月份部分在半个山西部种植树木的村民领取了《林权证》)因为上述土地没有确权发证,所以自20XX年土地改革以来纷争不断。其间虽然暂时形成过分配方案,但因为界线不明尤其是关于**市**乡**煤矿引发的利益之争,导致不断出现新的争夺土地所有权矛盾。20XX年10月份,在**山东北角**村与**村的交界地带成立了**市**乡**煤矿,矿区涵盖**山及周围部分土地,因此引发占地费和装车费之争。同时因为谁是所有权人不明,导致发包人不同,而发包地块相同或交叉的各种承包合同及占地协议不断出现,这不仅直接损害全体村民的利益(长期以来无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而切使相关承包人和占地企业苦不堪言,甚至引发诉讼案件。

申请人认为:《_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规定: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虽采用上述方式,但目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乡**煤矿开办之初属村办煤矿,是村办企业,其成立时的所有手续包括用地手续均是以**村村集体的名义办理,所取得的收益也有全村进行分配,全村包括被申请人的四个村民组也未提出过异议。根据上述规定,该煤矿经主管机关审批时的矿区占地(即争议土地)应为申请人**村村集体所有。故申请依法调查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市**乡**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麻**

20**年12月19日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29篇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发展需要来认识,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今年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材料,观看反腐倡廉电视录像片,进一步强化了廉政自律意识,提高了防腐抗变能力。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30篇

现在在xx小学开设浴池的是xx西队的村民刘xx,其声称是从张xx处租赁的。因为张xx和xx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因此张xx无权处理xx小学,也就无权将xx小学出租给刘xx。基于以上原因,刘xx就无权在xx小学开设浴池,xx浴池应该立即关闭。此外,因为张xx和张营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那么张xx就无权在xx小学建造房屋。且xx小学的土地属于xx西队所有,张xx建房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因此应该予以拆除。此外张xx建房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批准手续,属于擅自违法私自建造,所建房屋亦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依法予以拆除。

最后,在xx西队村民得知村委会擅自出卖土地后,村民一直本着邻里和睦、和平解决的精神,多次要求村委会协商解决,村委会却一直有恃无恐,任意践踏村民意愿,不断激化村内矛盾。作为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精神,不仅不维护村民权利,反而任意放纵张xx、刘xx侵犯xx西队村民的权利,对张xx、刘xx的侵权行为不闻不问。现xx西队村民被迫信访,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申请人:任xx,男,汉族,约82岁,住剑河县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申请人:张xx,男,汉族,63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申请人:张仁顺,男,汉族,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申请人:任正平,男,汉族,45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被申请人:洪德培,男, 族,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 被申请人:张德文,男,苗族, 岁,住革东镇街上村第4组。 请求事项:请求将争议灰包泥土划归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洪德培共同使用。

事实与理由:

五个申请与被申请人洪德培在1980年经革东镇街上村第6组同意,共同承包大展留灰包泥土地,四至为:上抵水沟,下抵公路(五组土),左抵吴昌军围墙,右抵边坡,面积约8亩。租给台江金秋梨公司种果树;约革东划归剑河县,剑河县将所有果园地退给原承包人使用,二被申请人不经原承包人及五个申请人同意,侵占申请人承包的大展留、灰包泥、土地造成争议,6月21日经街道村委会调解未果,争议至今。

综上所述,大展留、灰泡泥土地属于五个申请人和洪德培家共同承包使用,现洪德培与张德文二人串通侵占五个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根据《^v^土地管理法》规定,特向贵人民政府申请处理,请依法调查处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革东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8月8日

原告:(贵州XXX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851-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电话:(13XXXXXXXXX)

被告:(李四),性别:(男),出生年月:(1949年10月),学历:(高中),职业:(公司职员),住址:(贵阳市XX路XX小区3楼501室),电话:(13XXXXX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0000元整);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于收货之日付款50000元,余款自收货之日起半年内支付。

203月8日,原告依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电脑及增值税发票,被告签收并足额付了首付款。

年9月10日,原告向被告索要余下款项,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推诿,至今不肯付余款。

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利。

)据此,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不宜写得太复杂,简单陈述事实和观点即可。

写得太煽情会遭法官厌恶;写得太清楚则有利于被告做准备。

(南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第一季度场口镇信访工作办公室共受理上级转办来信5件,接待本镇来访人员2次,受理市长公开电话21件。做到受理率达100%,按时反馈或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与去年同期(18件)相比,上级转办来信下降%。其中去年同期省及杭州市转办来信为5件,今年为零;来访去年同期为5次,今年比去年下降%。以上这些数据表明,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办公室的工作效能在提高,场口镇的社会和谐度在大幅度提高,为场口镇经济腾飞,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受理内容分析,来信案件涉及方面比较杂,选举方面的'来信1件,宅基地1件,老干部生活补助1件,要求补助老年会经费1件,要求政府帮助贷款支持农业发展的1件,与市长公开电话合并比较,城建、土管涉及农民宅基地的内容比较多,共有8件。

深层次分析:信访办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有效地减少和降低社会矛盾的剧烈程度。防止矛盾激化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政府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细致认真的表现,群众的来信来访相对减少,今年第一季度来信、来访、来电的大幅度下降,就是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努力的结果。

为了更好地搞好信访工作,场口镇党委政府作了专题研究认为:一要加强和充实信访办的力量和提高村级信访工作人员信息反馈速度;二要建立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信访登记制,做到领导督办,有始有终;三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走正确途径,严防矛盾激化,为创造一个“生命阳光、生活富裕”的场口而努力奋斗。

信访办工作总结3篇信访办工作总结

本文目录信访办工作总结信访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信访办工作总结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31篇

申请人:×××,×,×××年×月××日生,汉族,××××,农民,××××,住×××××××××组。 申请人:×××,×,×××年×月××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与×××是××关系。

被申请人:×××,男,×××年生,汉族,×××人,农民,小学文化,住址同上。系村支书×××之子。 申请的目的和要求:

要求×××××街道办事处对我们与被申请人×××争议的土地纠纷进行确权,明确村民组于×××年划分给我们婆婆×××、太婆(婆婆的婆婆)×××两人合计宽××尺,长××米,面积约××余平方米的开垦荒山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我们二人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侵占我们的这块土地回归给我们耕种管理。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我们的太婆×××居住在×××××××××,生育有我们的公爹××等子女。我们的婆婆××系随姑妈做媳妇与我们的公爹××结为夫妻,生育有×××、×××高等子女。公爹××在×××××局工作,婆婆×××与太婆×××在×××务农为生。我们二人中,×××与×××、×××与

×××先后分别结婚。(该二人先后于××年××年病亡)。1980年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我们的`太婆×××和婆婆×××都参加承包得土地。1994年村民组划分集体开荒的耕地,是按1980年承包得土地的人口划分的,×××按原承包人口×××人划给,由村民组长×××和×××持竹竿丈量,由我们的公爹××和××两位老人用油漆做标记,按每个人口两尺宽从我们家开始,除出公路边沿三公尺后,划给我们婆婆、太婆婆×尺宽(实为××尺),长××米,面积约××余平方米的土地。接下去是划给××家二尺、×××家八尺??。被申请人××家根本没有在此处划分有土地,但却利用其父××担任村支书职务无人敢惹的权势,强行侵占划给我们婆婆、太婆的应由我们二人耕管的这块土地。我们数次去耕种均被×××操骂和以暴力相威胁而离开。

×××霸占我们的这块土地后,曾将该地作价××××××元(×××元)准备出卖给×××之子×××,因我们阻止写字未成,出卖土地未成交。×××又将该块土出租给×姓搭棚打铁的住户种菜,租期已达×年。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多次口头及一次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综治办解决,均因被申请人×××之父×××是村党支部书记的因素,顾及上下级关系的面子不好着手,以我们没有证据为借口,推给法院和县政府。

根本不注重1994年划分荒地,没有填入承包责任地的承包册内之事实。并强调按“谁连续管理使用,土地归谁所有,”之规定处理。我们已提供很多证人,只要司法所、综治办的人员调查、核实就可以作出处理结论。但该所办就是不予采信。

对于×××办事处司法所、综治办的上述态度,我们曾向县政府法治办汇报请示,答复:“书面申请××办事处确权,作出处理决定,若不服再申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据此,再次书面申请××办事处对争议土地进行确权。

×××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

二O××年××月十四日

附:证人名单: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32篇

xx小学所使用的土地本来是xx西队的耕地属于xx西队集体所有.后虽然提供给xx小学使用,但是没有在土地管理局办理任何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既然没有做土地权属的变更,那么依据《xxx宪法》第10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xx》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60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学校所使用土地的所用权就依然属于xx西队.现在xx小学已经被撤销,土地的使用主体不复存在,那么xx西队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就有权收回土地,行使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33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_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_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十二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土地纠纷信访材料怎么写范文 第34篇

浅谈如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吸收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此时,我国土地流转开始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兴起,而其动因在于我国地少人多,人均耕地的相对较少,单靠经营承包的土地,种田的经济效益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农民迫切需要新的就业出路。但由于我国农村中的土地流转大多缺乏有力规范和监督。因此,如何“规范”土地流转成为“当务之急”。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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