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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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10-13 09: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

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埋葬地的建设和管理,有效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现象,推动“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的通知》沪民殡发〔2020〕2号、松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松民〔2020〕68号、《松江区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埋葬地管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镇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泖港镇农村散埋乱葬现状得到基本改观,杜绝新增,逐步清理存量;公益性埋葬地管理规范,服务良好,有序发展,基本满足泖港镇村(居)民骨灰安葬需求;基本形成农村殡葬管理网络,建立预防、发现和制止散埋乱葬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公益性埋葬地:公益性埋葬地是为泖港镇村(居)民提供的骨灰深埋地,要以托底、保障为原则。公益性埋葬地内严禁私自新建、翻建墓穴,严禁修建豪华墓、家族墓、活人墓和封建迷信活动。墓穴购买者不得转让或买卖墓穴,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禁止违规出售寿穴,不得从事对外经营活动。

农村散埋乱葬: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出来的散埋乱葬坟墓,逐一登记造册,分类进行整治,主要采取集中迁移或因地制宜去坟头除树碑。需迁移的坟墓必须迁移进镇公益性埋葬地或其他合法公墓。

三、整治范围

公益性埋葬地:将泖港镇公益性埋葬地土地列入新一轮的郊野单元规划,并向北扩建30亩用于泖港镇公益性埋葬地储备用地一并放入郊野单元规划。

农村散埋乱葬:是指在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埋葬地以外区域擅自建墓(坟)树碑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范围如下:

1.村(居)民擅自建在农村自留地、承包地、农地、绿地、林地中的墓、碑;

2.村(居)民擅自建在道路、公路、河道、堤岸两旁的墓、碑。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

镇层面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社管办、村镇办、农办、规土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环卫物业公司、各村(居)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社管办,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12月10日)

在镇政府领导下,由社管办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2、全面摸排,扎实整改。(2020年12月11日—2021年9月底)

各村(居)要对前期排查出来的散埋乱葬坟墓,逐一登记造册,全面掌握修建状况、家属关系等,特别对于无主的坟墓,继续做好情况核查工作。要紧紧抓住冬至、清明等时节,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挂账督办,坚持边查边改、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散埋乱葬坟墓,加强沟通,纳入重点联合整治范围。对已完成整治的,加强跟踪巡查,严防反弹。

3、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21年10月—11月)

社管办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4、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21年12月前)

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1年9月前,各村(居)要将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镇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增强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和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事关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村(居)要深刻认识开展的重要意义,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镇公益性埋葬地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完善制度,明码标价。进一步规范制作协议、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公示制度,强化服务窗口文明礼仪,提升服务行业形象。二是手续完备,流程清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有售出的墓穴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建立“一墓一档”。三是规范管理,账目清晰。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及保管。财务账目清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稳妥推进

严格落实村委会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网格长等骨干力量作用,成立基层散埋乱葬巡查队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社区化网格管理巡查工作任务,做到发现、处置、上报及时有效,同时建立月报制,定期核对辖区内管控情况,对现存散埋乱葬墓穴逐一登记造册,实施销号制。镇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发现的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并上报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经村委会思想工作难以劝阻制止或不愿迁移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处置对策,制定“一墓一方案”,必要时请求区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无烟祭扫。各村(居)要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和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先进殡葬文化、节地生态葬式,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的殡葬理念和安葬方式。要以清明、冬至等时节为契机,动员村居民迁移墓穴并告知到每家每户,坚决杜绝新增散埋乱葬墓穴的出现。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对不实和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泖港镇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埋葬地及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的通知》沪民殡发〔2020〕2号、松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松民〔2020〕68号、《松江区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泖港镇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泖港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杜劲松  镇长

副组长:徐春元  副镇长

成  员:庄雅萍  社管办主任

蒋  其  村镇办主任

沈连明  农办主任

陈士明  派出所所长

徐  亮  规资所副所长

李  平  城管中队队长

张春来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秀娥  环卫物业公司经理

蒋继军  新建村村委会主任

柳红弟  焦家村村委会主任

陆瑜亚  新龚村村委会主任

曹程丽  胡光村村委会主任

陈向应  腰泾村村委会主任

陈继明  黄桥村村委会主任

王连明  范家村村委会主任

陆连花  泖港村村委会主任

沈欢辉  徐厍村村委会主任

王春连  兴旺村村委会主任

何小军  田黄村村委会主任

陈建忠  曙光村村委会主任

李俊毅  南三村村委会主任

王彩红  朱定村村委会主任

唐碧青  曹家浜村村委会主任

陆进财  茹塘村村委会主任

潘象云  泖港居委会主任

倪  吉  五厍居委会主任

杨春花  港湾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办,庄雅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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