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泰顺县“农村建筑工匠”项目制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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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泰顺县“农村建筑工匠”项目制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2024-02-17 05: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识图、施工技术、施工安全与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等知识学习,提升我市农村建筑工匠专业能力。根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人教发〔2020〕39号)、《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2022〕24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31号)、《关于2022年面向泰顺县各乡镇举办农村建筑工匠项目制培训班的通知》(泰住建〔2022〕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免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培训地点

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中心16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各乡镇在农村从事农房新建、改造的农村建筑工匠(含砌筑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水电工等);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

四、培训机构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五、培训流程

(一)参加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前往各属地乡镇政府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人员领取岗位培训申请表(详见附件1)。各乡镇于2022年9月26日之前将“泰顺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住建局城乡住房改造建设服务中心,做为培训人员的报到依据和档案留存。

(二)农村建筑工匠本人持岗位培训申请表、健康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原件、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于9月28日8点至8点45分到培训地点报到。

六、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3)

七、其他事项

培训时间为三天,最后半天进行结业考试,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颁发《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培训期间,每天安排午餐。交通、住宿和晚餐费用自理。

联系人:胡谷音    联系电话:67599003

附件:1.农村建筑工匠岗位培训申报表.docx

          2.泰顺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3.2022年度泰顺县第2期“建筑工匠”培训课程表.docx

          附件4.健康承诺书.docx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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