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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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08-15 14: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2年8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背景意义、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养老服务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重要民生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发展银发经济,发展适老产业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聚焦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投资,持续释放养老消费潜力的具体要求,为积极构建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提供了遵循。

  吉林省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养老产业发展存在着设施不足,养老服务网络未真正形成,医养康养融合不够深入,智慧养老发展缓慢,养老服务人才匮乏,政策支持力度不大,民营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养老设施、养老人才、行业链接、扶持发展等方面研究对策,形成了细致具体、有效管用的举措,明确实施养老产业“九大工程”22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厘清各部门任务分工,明确保障措施,为吉林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起草过程

  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产业,确定了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的战略思想。按照省政府要求,吉林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了工作调研,在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产业方面形成共识,研究制定了具体举措。经多次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于2022年8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提出“完善产业结构,扩大消费规模,积极构建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银发经济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在全省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养老可提供,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显著增强的良好格局。

  第三部分,明确了主要任务:分述了“九大工程”22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及22个省直部门的工作责任。

  养老设施优化工程,通过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为城市及农村社区老年人建设一批能够提供集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机构养老需求。

  适老设施拓展工程,从加强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康复辅具行业发展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积极发展老年用品产业,促进老年产品用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智慧养老推广工程,从加强场景设计、产品研发、推广使用三方面着手,根据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不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安全监测、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家政预约、服务转介等智慧养老服务,提高智慧养老的可及性、高效性、便利性。

  养老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加强人才储备、完善培训机制、加强政策激励等措施,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整体专业素质、技能水平、管理水平。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等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每年举办一次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创造养老服务发展良好的用人环境。

  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解决企业难题,扶持发展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管理运营好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大力推广“仁大医养”“通化好帮”“天瑞英杰”等服务经验,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运营,复制成功运营模式,带动更多企业快速成长。

  行业融合链接工程,构建“养老服务+”模式。引导各地充分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及气候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家政、餐饮、体育、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物业、保险等行业融合发展,打造旅游康养、林特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等特色品牌,以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

  老年健康管理工程,细化分解提高医养结合水平、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拓展康养融合任务,提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总结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验,根据国家部署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健全待遇保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完善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室内外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发挥老年体育组织作用,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社会参与促进工程,通过创新推进文养结合、搭建为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创造社会参与的优越环境。引入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办多样化、多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引导老年人提升适应现代社会能力。加强为老志愿服务工作,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作用,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老年人发挥作用、融入及服务社会搭建平台,帮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优惠政策扶持工程,从加强用地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三个方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落实各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整合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支持指导各地养老机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融资需求。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为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从组织、制度、资金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发展养老产业摆上突出位置,完善投入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形成整体合力,严格按照“五化”工作法,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亮点

  一是注重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面,提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实现村有养老大院、屯有互助养老站点的建设布局。在养老服务优化方面,提出了家庭养老床位数、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数、护理型床位占比、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数的发展目标。同时,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到“优”。通过实施养老设施优化工程、适老设施拓展工程、养老人才培养工程、老年健康管理工程、社会参与促进工程、优惠政策扶持工程等有力举措,我省进一步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丰富养老服务功能、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覆盖织密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二是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实施意见》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有关措施落实。通过加大政策扶持、金融支持力度,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全面增强养老服务的效率、效益、效能,促进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稳健运行。积极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充分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设老年课堂、开展健康管理、布局康复辅具产业、推动智慧养老发展等,积极推进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产业。

  三是注重创新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改变以往单纯发展养老事业思想,将改革创新贯穿始终,聚焦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科技赋能、适老产品、企业培育等方面,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落实创新举措,为养老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出支持使用专项债建设养老机构、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设计、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打造养老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构建“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创新推进文养结合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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