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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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4-06-27 00: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贵港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和全市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重大部署,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贵港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广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部署要求和总体布局,编制本规划。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作出了具体部署。本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三农”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研判形势  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贵港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好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持续奋斗,贵港市农业大市优势条件进一步显现,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和全面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稳住了农业基本盘、守好了“三农”压舱石。

一、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农业经济总量稳步增长,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80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4.74%。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72万亩,累计建成103.79万亩高标准农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412.7万亩,产量146.79万吨。“菜篮子”保障能力不断提高,2020年全市完成蔬菜播种面积121万亩、产量227.5万吨。特色水果快速发展,2020年全年水果面积103万亩,产量50.57万吨。畜牧业转型提质,贵港市下辖的5个县(市、区)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铁桶计划”恢复生猪生产、楼房养猪经验获全区、全国推广。渔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23.55万亩,产量20.14万吨。品牌强农实现新突破,2020年全市名优农产品品牌达到79个,“三品一标”达到148个;富硒农业品牌成为全区标杆,先后获得“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中国生态富硒港”等荣誉称号,累计有72家企业91个产品通过自治区富硒农产品认定,均居全区首位。科技创新驱动成效突出,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98.68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65%,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8%,均位居广西前列。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3年实现负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二、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

产业融合载体蓬勃兴起,建成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1460个,其中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16个;创建桂平维军生态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平南石硖龙眼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金田淮山自治区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覃塘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通过自治区级认定;港南区木格镇入选2019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覃塘街道龙凤村和桂平市社坡镇、麻垌镇、金田镇先后获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覃塘街道龙凤村入选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港北农业科技园、覃塘农业科技园被认定为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75家,已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21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404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91家。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建成农产品加工园区5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4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0%,农产品加工业年营业收入达156.8亿元。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各类涉农电商超过100家,农村网络销售额达50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8亿元;覃塘区获评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乡村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覃塘区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荷美覃塘”成功打造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港南区湛江镇平江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国家森林乡村,全市共有15家自治区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

三、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全市360个贫困村、40.34万贫困人口(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桂平市全部脱贫摘帽,交出一份高质量脱贫攻坚答卷。贫困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无因贫失学辍学;全面落实“198”医保政策,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参保率、住院报销比例全部达标;农村“四类对象”存量危房全部清零,消除了人住危房现象,完成3164户13873人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脱贫任务,实现每户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推动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00元,兜底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9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创业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获得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5+2”扶贫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8.53%,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每年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户生产经营性纯收入户均从2016年的3483元提升到4167元,增幅达19.64%。全市共4人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中国共产党桂平市委员会、平南县商会、中国共产党港北区港城街道樟村总支部委员会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四、乡村风貌焕然一新

“美丽贵港”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等一系列重大行动深入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0%,全市乡镇垃圾转运设施覆盖行政村比例达100%,建成7个自治区级村屯绿化美化景观示范村屯。村庄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6%;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19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覆盖率达100%,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五、农村改革纵深推进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9.61%,市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成效显著,平南县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覃塘区创新“土地预流转”模式成绩突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创新发展,成功运营全市首个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平南县高铁站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初步建立。贵港口岸获批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覆盖率达100%。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投入体制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约达159亿元。

六、全面小康与全国同步实现

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619元,同比增长8.7%,持续领先GDP年均增速。城乡收入比稳定走低,由2015年的2.32:1缩小到2020年的2.05:1,优于全国及全区平均水平,连续五年在14个设区市中城乡收入差距处于最小,并以广西第一名的成绩入选2018年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百强榜单。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移风易俗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乡村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改进,覃塘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港南区湛江镇平江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这些成就表明,“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力度最大的时期,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最为明显的时期,是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时期,广大农民昂首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农业农村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贵港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贵港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但机遇和挑战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

从机遇看,一是从政策导向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稳定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着力补短板、锻长板、筑底板,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了新的政策环境。二是从国家战略看,“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珠江—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等一系列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交汇叠加,贵港市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开放优势更加凸显,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空间。三是从科技支撑看,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融合化演进,攻克“卡脖子”技术、打好种业翻身仗和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乡村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深入,为全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孕育新动能。四是从自身发展看,全市综合交通、产业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等正逐步形成协同效应,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正加快建设,市委、市政府将“乡村振兴”纳入全市“五个振兴”统筹谋划,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将不断增强,为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借势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从挑战看,一是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业高产稳产基础还不牢固,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仅五成,防御重大自然灾害、旱涝保收能力不强。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位居全区14个地市的中位,农业大而不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园区化、绿色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数字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任务依然繁重。二是农村发展存在短板弱项。城乡一体化进程仍然较慢,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农村整体面貌与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三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亟待提升,就业制约因素较多,总体上还不富裕、不富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农村低收入人口还将长期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不容忽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仍然艰巨。

从发展阶段看,一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正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交汇期。二是全市农业发展已经步入创新引领、质效齐增、全面升级的新阶段,农产品由数量增长为主向量质并重转变,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支撑转变,农业生产由产品生产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三是全市农村社会步入面向美好生活、有机更新、全面进步的新阶段,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乡村空间格局、社会结构、治理体系深刻变化,城乡融合发展态势日益明显,“形实魂”有机统一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迫在眉睫。四是农民群体步入分化加速、身份转变、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壮大,农民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传统小农户逐步向现代小农户转变,“亦工亦农”“城乡两栖”等农民生计调整方式更加多元,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

综上所述,“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书写好贵港“三农”新篇章。

第二章  求实创新  科学谋划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共同富裕方向和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农村社会安全稳定等四条底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市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汇聚,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市场活力、制度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改革创新。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科技创新的驱动引领作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农民主体。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切实保护农民权益,有效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观念。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提升城乡融合、产业融合、农业功能融合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第三节  战略定位

一、创建自治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示范区

坚决履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理念,扛起粮食安全“压舱石”重任。提升农田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科技强农战略,构建粮源基地化、服务全程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的生产经营新格局,到2025年,建成广西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核心示范区。

二、创建区域性富硒农产品保供优供示范区

聚焦水稻、水果、畜禽、林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增强供给体系韧性,提升“贵字号”农产品需求适配性和竞争力,擦亮“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中国生态富硒港”“富硒功能农业国际合作推广示范基地”等名片,依托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建设,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到“十四五”期末,争取建设成为立足广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略中西部腹地的区域性优质农产品保供优供示范区。

三、创建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市

充分汇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利因素和各方力量,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发挥贵港优势,强化贵港担当,加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着力打造自治区现代农业领航区、生态宜居典范区、城乡融合样板区、共同富裕先行区,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广西前列。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取得扎实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

一、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迈上新台阶

到2025年,我市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建成224.6万亩,粮食生产面积保持在4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45万吨以上,全力发挥我市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生猪、蔗糖等大宗农产品实现有效供给。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持续改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农业强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5亿元以上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达10个左右。

二、乡村宜居宜业建设取得新成果

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乡村人才振兴形成新局面,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村文明水平显著提升,良好社会风尚加快形成,乡村生产生态生活功能日益彰显,城乡融合发展水平领跑全区。

三、农民富裕富足水平实现新提升

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农民队伍日益壮大。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消费提质升级,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到2035年,我市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将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全市人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区前列;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达到更高水准,全面实现城乡共享现代化成果;乡风文明、生态宜居迈上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专栏1  “十四五”时期贵港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农业高质高效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146.79

>146.79

约束性

肉类总产量(万吨)

30.96

41.5

预期性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48.8

55.5

预期性

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103.79

224.6

约束性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73.01

78

预期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3.57

>90

约束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7

>97

约束性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1.65

2.0

预期性

乡村宜居宜业

通屯硬化路比例(%)

90

92

预期性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6

88

约束性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55

60

预期性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24.4

25

预期性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10

60

预期性

农民富裕富足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6619

25000

预期性

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100

100

预期性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

11.3

>12

预期性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

65.6

75

预期性

第三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建立和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对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桂平市)和360个脱贫村的集中支持力度,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动力,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第一节  促进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过渡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内“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指导支持桂平市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探索推进银行、保险、担保业务深度融合。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支持桂平市实施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交易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区范围内有偿流转。做好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做好人才智力支持和社会帮扶政策衔接,深入开展“千企联千村  共建新农村”“万名干部回故乡  助推群众建家乡”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桂平市农村基层一线流动。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资助政策,持续保持“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指导桂平市充分用好医疗救助资金,落实参保分类资助政策。稳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坚持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守住“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底线。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强已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的后续管护,继续稳步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水费收缴工作。

三、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结合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持续构建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全周期后续扶持机制,深入实施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文化服务、拆旧复垦、组织建设、平安建设“十大强化”工程,重点加大安置区全产业链支持力度,高质量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四、健全扶贫资产管理机制

对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等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创新资产盘活、服务创收、股份合作等运营模式,形成的村组集体资产纳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范围。严格落实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绩效化“两化”管理水平,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加强返贫动态监测

完善和拓宽监测渠道,建立健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和群众反映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响应机制。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和集中排查行动,发挥防贫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做到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队伍力量,将全市原扶贫信息员转为防贫监测信息员。

二、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帮扶,实现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和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集中力量支持桂平市布局一批巩固拓展脱贫共建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综合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加强社会帮扶力量。

三、建立多层次保障机制

瞄准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第三节  提升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规划引领支撑,编制桂平市“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桂平市完善发展县级5个以内、村级3个以内特色产业,组建专家队伍长期跟踪帮扶。指导桂平市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优先支持申报创建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市360个脱贫村每个村建设1家以上“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和消费帮扶。农业生产发展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桂平市给予适度倾斜。

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加强与广东等周边省份对接,深化劳务协作,精准匹配岗位供给与需求,建设劳务品牌乡村振兴输出基地,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推动市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市场主体更多吸纳脱贫劳动力,开发多样性公益性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打造扶贫车间升级版,推动家庭友好型就业不断提质。实施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具备创业能力和意愿的脱贫群众返乡入乡创业。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脱贫群众多渠道灵活就业。完善人力资源投资政策,提升脱贫人口技能素质,增强脱贫人口就业韧性。

专栏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大提升行动”

1.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支持桂平市做大做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完善全产业链。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集中倾斜支持,2021—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的比例每年度分别在50%、55%、60%、65%和70%以上,且每年投入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水平;每年度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的比例需达50%以上。

2.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坚持产业化打造、组织化输出、市场化运作、技能化开发、公益性兜底,千方百计促进搬迁人口实现更稳定就业,其中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3.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桂平市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绿美乡村建设工程。

4.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大桂平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5.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桂平市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公共文化体育质量,支持桂平市实现6所以上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优质服务基本标准。

第四章  全面增强农业生产基础  推进重要农产品保供优供

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创新引领,聚集资源要素,创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示范区和区域性富硒农产品保供优供示范区,端好国家“一碗饭”,做好贵港“一桌菜”,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一、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粮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监管,加强港南区、覃塘区等自治区粮源基地县建设。强化农田水利配套设施,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内涵式集成发展,高标准推动富硒稻米核心生产区建设,全面提高粮食单产。落实耕地地力补贴、最低价收购政策、稻谷生产者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等政策。“十四五”期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年产145万吨以上。

二、深入实施“六大提升行动”

实施粮食绿色仓储行动,鼓励因地制宜升级改造仓储设施,推动粮仓分类分级管理和使用,满足“优粮优储”需要。实施粮食品种品质品牌行动,推进优质优价市场化订单收购,优化粮食供给结构,打造一批中国“好粮油”产品。实施粮食质量追溯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平台功能和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油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粮食机械装备行动,支持改造升级粮食加工生产线,促进粮机装备企业应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能力行动,提升粮食应急生产、加工、物流和储存能力。实施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行动,深入推进“爱粮节粮”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军营、进食堂。

第二节  优化其他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能力

以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生态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稳定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化猪场。鼓励引导农作物秸秆资源甘蔗尾梢、玉米杆、桑杆等饲料化利用,加快饲料饲草专业化生产,做大肉牛肉羊、家禽产业。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培育若干个起点高、管理精、效率优的智慧养殖场和全产业链经营企业。到2025年,全市生猪年出栏350万头以上、猪肉产量达到28万吨,牛羊出栏26.62万头以上、牛羊肉产量达2万吨,家禽出栏达6400万羽、禽肉产量达10.5万吨。

二、加快渔业转型升级

稳定水产养殖面积,重点抓好设施渔业养殖,有序发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和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推动水产养殖生态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巩固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耕地粮食生产功能,科学合理利用稻田资源,稳步推动稻渔综合种养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稻虾综合种养,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稳粮增效、粮渔双赢”。打造中国南方小龙虾之乡,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创建,支持建设一批水产特色养殖示范基地、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三、促进果菜茶糖多样化发展

优化水果品种结构布局,实施品种品质改良行动,做强做优“平南石硖龙眼”“麻垌荔枝”等特色水果,协同推动柑橘、火龙果等水果发展;打造高标准水果种植示范基地(园区),加大果品加工、冷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建设,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加强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巩固秋冬菜生产优势,大力推进特色设施蔬菜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完善种苗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交易、产品加工等配套环节,打造贵港“富硒蔬菜”品牌。推进老茶改造,建设优质茶叶产业示范基地,扩大“桂平西山茶”“覃塘毛尖茶”“木梓阿婆茶”“安怀团罗茶”等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影响力。完善蔗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糖料蔗品种改良、宜机化改造、绿色技术应用,推动糖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提高蔗糖产业竞争力。加快穿心莲、天冬等道地药材良种繁育推广,加快标准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集生态观光、教育科普、药膳等为一体的中药主题休闲养生示范点;力争3年内引进或培育1—2家中成药深加工企业,提升贵港穿心莲等中草药精深加工水平。

专栏3 重要农产品保供优供提升工程

1.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全市高标准粮仓项目建设,建成一批“贵港富硒大米”高标准耕作样板区。总结推广港南区“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经验,持续做大做强“贵港富硒米”“东津细米”等品牌。支持桂平市、平南县、港南区、覃塘区建设若干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检机构。

2.生猪产业提升工程。支持扬翔、汉世伟、德康、海大、新希望等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延长生猪养殖产业链。重点建设提升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等大型龙头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大力推进贵港市盈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配套冷链项目、平南巨星智慧养猪园区等建设。进一步深化生猪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全国标杆作用。

3.稻虾综合种养产业提升工程。科学划定稻虾种养适宜区,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拓展稻虾综合种养业多种功能,创响贵港稻虾综合种养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到2025年,全市发展稻虾综合种养50万亩,其中,连片1000亩以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达5个以上,连片300亩以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达30个以上,实现小龙虾年产量7.5万吨以上、鲜虾销售收入产值38亿元以上。

4.水果产业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石硖、储良、桂香等优良龙眼品种和桂味、仙进奉、状元红、鸡嘴荔等优良荔枝品种的投产面积。到2025年,完成26.85万亩荔枝、10万亩龙眼品质改良,建成平南石硖龙眼国家产业园;全市水果种植面积达100万亩。

5.“菜园子”提升工程。继续加大港南区、覃塘区莲藕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莲藕产量和品质。加快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到2025年,全市发展高品质特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万亩以上。

6.茶产业提升工程。以西山茶基地、覃塘区毛尖茶产业核心示范区、覃塘区建禄茗茶示范区、平南县安怀团罗茶基地为载体,到2025年,全市茶叶种植面积20万亩,产量1.2万吨。

7.蔗糖产业提升工程。建设健康种苗生产基地,促进良种良法配套,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和种植效益,提升糖料蔗战略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糖料蔗种植面积稳定在35万亩,建成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双高”高标准农田10万亩,糖料蔗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左右,甘蔗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甘蔗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8.中草药产业提升工程。支持贵港市农科院、示范场与各县(市、区)深化合作建立穿心莲、天冬、泽泻、魔芋等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重点加强天冬、泽泻、魔芋标准化种植生产,推广玉米地、林下套种穿心莲技术。建立中草药生产质量追溯体系,打造“贵港穿心莲”地理标志产品。到2025年,全市中草药种植面积达20万亩,其中,穿心莲种植面积6万亩,建立穿心莲等中草药示范区(园)10个,中草药产业年产值25亿元,中草药产业组织化、规模化、订单化生产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用途监管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有序推进退林还耕、退果还粮。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食用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推行粮经轮作、粮饲轮作等耕地轮作制度,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耕地数量、种粮情况监测预警及评价通报机制。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制综合配套建设,推广耕地种养结合模式,全面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发展冬种绿肥,试点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实施,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或调剂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和应得收益外,优先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及补充耕地任务落实的项目和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

三、节约高效利用水土资源

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平龙水库、东平水库、三渌水库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田间渠系配套。建立健全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机制。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建设一批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加强田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建设,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增雨抗旱保障。

第四节  强化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一、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全市农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与利用,建立种质资源圃(种畜禽场、水产种苗场等)10个以上,新增种质资源3万份(头、羽、尾)以上。实施育种创新工程,引进新种源,培育一批具有贵港特色的高产、高效、优质农林牧渔业品种,力争“十四五”期间审定登记新品种3个以上,实施良种繁育基地提升工程,加强新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支持贵港市农科院、示范场开展良种繁育试验项目,建成若干个国家和自治区良种繁育基地。

二、全面推进科技助农强农

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构建以重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各类农业园区和星创天地为转化基地、以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为“最后一公里”的贵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瞄准荔枝、龙眼、小龙虾、生猪等重点产业关键需求,开展联合攻关。加强绿色增产、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县域基层创新,把县域作为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单元,创新农业科技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引导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创新要素在县域集散。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开展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科技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扎根计划,鼓励科技特派员带项目、资金、技术和成果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技服务机制。

三、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提升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水稻生产和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开展省力高效蚕桑机械与技术研发。推广先进适用茶机,开展茶园管理、采摘等农机农艺结合模式试验示范推广,推进茶叶生产机械化。推广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绿色烘干、畜禽自动饲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推进农业机械化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农田、“双高”糖料蔗生产基地、果园、茶园、桑园、菜园等生产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创建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列入补贴范围。

第五节  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全面推行农业绿色清洁生产

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模式,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全面推进农业绿色清洁生产。提升面源污染防控水平,继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尾水治理。开展“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增加统防统治,增加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控,确保全市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持续优化肥料投入品结构,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肥料高效施用技术。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支持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绿色循环农业,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推进粪肥还田利用。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收储和“五化”利用,培育壮大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普及标准地膜,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和专业化回收。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三、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强化绿色低碳引领,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巩固提升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推广应用。加强绿色加工物流、清洁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创新推广“生态化栏舍+微生物”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支持发展稻渔共生等生态综合种养,推进有机垃圾、养殖粪污集中沼气化处理,鼓励清洁能源替代化,组织实施一批低碳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等项目。探索零碳村屯试点创建。

第六节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一、提升农业安全生产能力

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实行防汛抗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工程,加强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分产业分灾种指导及时恢复灾后生产。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站网、智慧化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统一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预警信息“进村庄、进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

二、加强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控

加强种子苗木检疫监管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及阻截防控,加强对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的监管。建设贵港市级非洲猪瘟实验室和数字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

三、提升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能力

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提升粮、糖、油、肉等重要农产品收储调控能力。健全粮食储备体系,保持合理储备规模,规划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粮、糖、油、肉等重要农产品储备管理能力、市场监测预警能力、加工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运行。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有效降低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损耗。推动建立市场引导生产机制,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推进农产品顺产顺销。

专栏4 现代农业产业夯基固本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20.81万亩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4.6万亩,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提高0.2个等级以上。

2.农田水利工程。完善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重点建设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6.5万亩,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85万亩以上。

3.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行动。按评价10万亩耕地面积设置一个监测点的要求,保持全市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稳定在48个以上,每年定期发布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4.现代种业提升发展。支持贵港市农科院、示范场建立穿心莲、天冬、泽泻、魔芋等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重点推进平南县石硖龙眼母本园、贵港市农科院龙眼及荔枝种植资源圃、桂平市麻垌荔枝种质资源圃。提纯复壮桂平麻垌荔枝、贵港市农科院荔枝品种等一批地方特色优良品种。加快促进荔枝品种园和采穗园提档升级,建成集生产、科研、文旅、科普于一体的多功能性基地。

5.农业科技联合攻关行动。以贵港市农科院为主体,柔性引进国家(广西)荔枝龙眼创新团队技术专家,组建贵港市荔枝龙眼创新团队,重点开展荔枝龙眼新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攻关、养分精准管控、高产生态优质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和设施栽培技术研究。加强与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技术合作,重点开展小龙虾种质资源开发、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稳粮技术和疾病防控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6.农业绿色清洁生产行动。开展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绿色种养循环等示范,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废旧农膜回收率维持在8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5%以上,实现规模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第五章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  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步伐

坚持立农为农,深挖农业多重价值,纵向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横向拓展农业功能价值,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全面提升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一、做实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依托平南石硖龙眼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桂平金田淮山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建设,以石硖龙眼、麻垌荔枝、金田淮山、覃塘毛尖、桂平西山茶、木梓阿婆茶、金田黄沙鳖等现有地理标志产品为基础,深入推进自治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创建。深挖本地产业资源,在全市建设一批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市场主体利益共享、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做强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根据自治区做强做优10大特色产业集群的部署要求,立足贵港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继续推动特优水果、生猪产业、优质家禽、特色林产业、道地中草药材、茶产业、糖料蔗、高品质蔬菜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统筹建设各类规模化种养业生产基地、加工集聚区、现代农业园区,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片、集群成链,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主导产业的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建成富硒农产品、水果、林业、规模畜禽等5个产值百亿元级产业。

三、做优现代农业支撑产业

做优设施农业,围绕水稻、蔬菜、畜牧、渔业、特色水果、桑蚕等产业领域,推广现代化集约型专用设施装备和设施农业技术,建设一批规模化高效设施种养业基地和园区。支持各县(市、区)集中建设水稻、蔬菜等育秧育苗工厂化设施。到2025年,以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大棚发展到11万亩。做优数字农业,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加强数字田园、智能畜牧业、智慧渔业、数字种业建设。增强农业生产性数字服务能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云服务”,加强服务供需智能对接、服务质量远程监管,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数字化产地仓22个,创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应用基地5个。做优冷链物流业,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打造骨干产地市场、区域性产地市场、田头市场三层级的农产品产地市场,重点建设浔江流域市场集群。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配送、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推进冷链物流配送中心设施建设,建设直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集散区。培育一批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畜禽屠宰等企业改造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共享共用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第二节  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

一、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落实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2021—2025)五年行动,争创一批生产基础好、装备水平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友好、保障措施有力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整县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支持产业园协同推动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由单一向复合转变,打造“一县一特、一特一园、一园一牌”,形成一批产业优势更加显著、质量效益更优、竞争力更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优化县域产业空间结构

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区、市)一业”发展格局。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加快完善县城(城区)产业服务功能,发挥乡镇纽带作用,选择一批有条件、有代表性、规模适度的乡镇开展示范创建,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推进县城(城区)、重点乡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

三、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以镇为平台、产业为基础、要素融合为机制,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健康食品、农产品加工等适宜产业和产业链到乡村布局,完善小城镇联结城乡的功能,加强特色小镇、产业强镇、重点中心镇等建设,构建城乡产业优势互补、发展互促的格局。

四、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

实施以镇带村、以村促镇的镇村融合发展模式,依托富硒资源优势,选择稻米、龙眼、荔枝、茶叶、莲藕、特色养殖、特色种植等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

五、完善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机制

发挥园区平台的信息汇集、投资对接作用,增强农业园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聚集功能,通过创建各类高水平农业园区筑巢引凤,吸引对接大型央企、国企、湾企“三企入桂”,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进入贵港农业全产业链开发。突出农业园区“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宗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主体作用和联农带农作用,建立园区与农民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以园区承载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有机衔接。

专栏5  现代农业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工程

1.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质工程。支持平南县创建平南石硖龙眼国家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以上,新增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5个,培育2个产值超5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一批县乡村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

2.村镇示范平台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5年,力争建成8个产值超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5个产值超1亿的特色产业专业村,创建5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达200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00家。

第三节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一、推进农产品加工提质增效

紧扣“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由卖原字号更多向卖制成品转变,推动产品增值、产业增效。进一步优化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布局,向镇、村延伸,把更多的加工增值效益留在农村。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产地初加工服务站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优势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提升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水平。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方便食品、净菜加工,探索贵港预制菜建设模式。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值提升到2:1以上。

二、延展融合农文旅产业业态

持续推进农业与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休闲旅游产品,构建全域乡村旅游新格局。鼓励农业园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升级打造农文旅复合型乡村产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生态康养、创客农业、农业嘉年华、农耕研学、乡村新型服务业等“农业+”产业业态。大力开展“村庄景区化”改造工程和特色民宿提档升级工程,办好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改造升级乡村旅游区道路、水电、通讯、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和引导标识系统。

三、加快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

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构建面向农产品生产、收储、加工、运输、交易等各个环节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健全农产品寄递网络,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加快发展乡村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农资供应、农技推广、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乡村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体育健身、卫生保洁、文化演出、法律咨询、信息中介、典礼司仪等乡村生活性服务业。

第四节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一、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方向,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加快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引导发展土地入股、托管、统一服务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促进农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织建立市中草药产销协会等产业联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

二、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

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农业标准化保障体系、农业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开展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动水果、茶叶、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的生产工艺、标准、质量与国际接轨,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开展农业标准园、农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推进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新创建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1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个,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个。

三、提升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

围绕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和富硒农产品示范区创建,坚持做强品牌与培植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擦亮老品牌与培植新品牌相结合,着力培强一批农业大品牌,持续推进绿色、有机、富硒农产品认证,打造一批“贵港富硒绿色”农业品牌。实施“中国生态富硒港”品牌提升行动,探索建立贵港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机制,精心培育覆盖全市域、全品类、全产业链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培植信得过、叫得响的组织品牌。创新品牌赋能推广方式,积极组织品牌农产品参展国内外各类农业重点展会,支持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业品牌大赛和农产品营销促销活动,促进品牌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品牌传播机制。“十四五”期间,培优塑强具有贵港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8个、企业品牌10个、农产品品牌10个,争创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入选品牌2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70个以上。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监督执法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持续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解决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市场化信用服务。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农产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鼓励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完善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阳光农安”工程,提升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支撑功能。

第五节 推动农业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

一、扩大与粤港澳地区农业合作

建设一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菜篮子”“果园子”“米袋子”等农产品基地,强化稻米、果蔬、畜禽等绿色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创建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示范基地10个以上。开展“圳品”等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标准认证。依托连接粤港澳大湾区西南东盟重要水路商贸物流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物流合作发展重要平台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农副产品供给“直通车”,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果蔬流通集散地,力争建成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特色农产品重要集散地。

二、扩大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农业合作

紧抓粤桂黔高铁经济合作试验区广西园贵港分园建设契机,深化粤桂黔区域农业合作,打造中国(贵港)纺织服装时尚新区、贵港(覃塘)国家绿色家具产业园等全新的开放合作平台,引导农产品企业积极拓展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的外延基地,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经济带农业产业产供销合作联盟,连接粤桂黔农产品消费市场。

三、积极参与国际外循环

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加强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在种植、农产品加工、植树造林及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积极推动制糖、木材加工及林产化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开展对外投资。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绿色家具、特色水果、优质稻米、竹芒编织制品等产品出口。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推进木材专业市场与林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形成物流配送交易中心,推进形成对接粤港澳、联通北方东部地区、面向东盟的现代物流体系。提升贵港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的影响力,打造粮食、蔗糖初级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区域性集散中心。

专栏6   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程

1.农产品加工业提升。重点加强大米、畜禽、果蔬、茶叶、魔芋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重点推进富硒粮油、家具家居、肉制品、中药材、果菜、高级茧丝绸等精深加工,支持养生保健和食药同源食品开发。推进稻壳米糠、油料饼粕、蔗叶蔗渣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青饲料、桑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专用草料等新材料新产品。在贵港市辖区、桂平市、平南县各建设一个不少于2000亩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中国(东盟)覃塘农产品加工园创建国家和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2.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依托“一村一品”等工程,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田头市场。到2025年,全市新建或提升建设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1个、骨干产地市场1—2个、区域性产地市场1个、田头市场30个。

3.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贵港市六大特色产业示范区为支撑,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冷链物流企业达到5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达到2—3家,冷库容量达到28万吨、冷藏车保有量达到350辆。

4.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提升打造环市区乡村旅游圈,建设“中国荷乡”主题型乡村旅游目的地,打造桂平西山、“荷美覃塘”“休闲港南”“生态港北”乡村旅游聚集区,环贵港农业景观带和环平南生态美食带。

5.农产品公共品牌数字化产地建设。重点推进贵港市畜牧兽医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覃塘区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区、桂平市麻垌荔枝产业示范区项目、平南县上垌“数字果园”项目、石硖龙眼农产品产业链大数据项目。到2025年,全市建成数字化产地仓22个、简易仓50个,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年处理能力约80万吨。

第六章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建设和谐宜居乡村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第一节 科学推进乡村规划

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因地制宜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村庄布局与分类,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有序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突出体现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优势和产业特点。强化村庄建筑风貌规划管控,制定农房建设标准和规范,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到2023年全市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重点推进港南区国家级传统村落项目建设。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传承弘扬浔郁流域传统农耕文化。

二、强化农房建设管控

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制度,推动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规范农房建设选址,丰富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推广使用生态宜居、功能完善、材料环保、造价适宜的设计方案。全面落实带图报建、依图施工、按图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三到场”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工作,每年选取一批有条件的村庄开展试点。持续完善农房违法建设查处执法,逐步健全农村建房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房建设规划的全域管控。

第二节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管养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进“四建一通”项目建设,实现全市乡镇通二(三)级以上公路目标,落实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根据现行实际情况,更新表述内容。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基本通硬化路,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改造,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提高农村客运发展。

二、强化农村供水保障

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连片集中供水,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工作,推进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加快促进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三、发展乡村清洁能源

以农村智能电网建设等为重点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全面提高村庄公共照明覆盖率,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燃气下乡,促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热解气、秸秆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发展,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农村生物质能源。

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开发适应农村农民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提高乡村信息水平。继续支持自然村4G网络和光纤宽带网络互补,实现4G网络基本覆盖全市自然村,5G网络基本覆盖全市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实施“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改善乡村广播电视发展基础条件,促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五、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创新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模式,健全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保障农村公益性设施管护和运行的公共财政投入。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

第三节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一、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改造升级农村户厕,引导新建农房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解决农村厕所粪污和其他污水处理利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探索和推广形式多样、经济适用的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沼改厕”、沼气净化型公厕建设。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推进农村旅游厕所建设,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深入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建立由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三个层级构成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体系,鼓励分片、联户、村镇一体处理,统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推进农村清洁卫生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清零行动,建设30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50个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健全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村屯就近就地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范围,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加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运输补贴制度,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有机肥料厂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农村再生资源产业园。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分类考核及分类投放奖励、村屯保洁员评优和网格化管理等制度。

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

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和配套管网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郊纳网、片区联建、村屯集中处理、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五个层级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机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对引起水体黑臭的工业企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鼓励将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农民治理主体作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25%以上,重点区域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治理。

四、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第四节 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通过稳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推行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学校共同体模式。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支持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管理。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

二、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增加基层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健全网络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鼓励市级医院与县(市、区)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救治服务能力,支持人口大镇、边远地区条件较好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参照国家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落实村医乡聘村用政策,稳步提高村医待遇,切实稳定村医队伍。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探索开展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质量。做好困难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第五节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一、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实施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深化区域党建联盟建设。开展领头雁工程,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加强村规民约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广泛开展乡风评议,发挥道德教化作用。规范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和民主协商,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自治能力。

二、强化基层治理力量

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回故乡 带领群众建家乡”“千企联千村共建新农村”两大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一组(支)三会”模式。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工程。引导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发挥乡贤作用,拓展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层次。继续深化拓展“一约四会一队”等村民自治实践,提升乡村组织应对重大疫情、重大灾害、重大风险的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三、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村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全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全市“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大网格系统,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推进无案村、降发案村建设。至2025年全市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立,无案村和降发案村比例达80%以上。

四、深化清廉乡村建设

推进监察巡视向基层延伸,创建一批“清廉联系点”,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加大村级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和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农村巡察工作,严查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五、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

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国每个行政村,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专栏7  乡村建设与治理行动

1.基础教育提质扩容。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人口大县薄弱学校建设,统筹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多元普惠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建设,推进“云课堂”平台建设。2025年,推动全市20%以上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实施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重点城镇中心卫生院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力争全市95%的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标准,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的中心卫生院。

3.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项目,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四类普惠养老项目建设。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多功能运动场、村级篮球场等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得到进一步保障。

第七章  培养农业农村发展主力军  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以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主力军为主攻方向,培育造就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和“干”的作风新时代高素质农民,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在农民全面发展中展现时代精神面貌。

第一节 培养高素质农民

一、完善培育管理机制

强化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健全教育培训、评定管理、人才服务和政策扶持“四位一体”衔接配套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到2025年全市培育高素质农民5000人、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农业领军人才300人。

二、强化培训体系建设

建设农业职业院校为主体,农业科研推广机构、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贵港市名特优农产品产销联盟等社会平台,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三、创新分类培训模式

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支持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的作用,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积极开设田间课堂,拓展实训领域,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

第二节  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将优秀乡村文化、悠久农耕文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发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农村未成年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道德风尚引领,推出一批新时代乡村先进模范人物。弘扬新乡贤文化,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文明村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重点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二、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

办好农民丰收节、“壮族三月三”以及地方民俗特色节庆活动,支持“桂平杖头木偶戏”“桂平瑶族婚礼八音”“罗秀米粉制作技艺”“东龙彩灯”“油纸伞”等传统戏剧、民间歌舞、传统手工技艺等传承和发展。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建设一批县、乡、村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基地或中心)。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建设一批戏台、文化室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加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力度,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在“广电精品创作”等项目建设中,突出贵港乡土文化特色。

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全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挖掘开发农耕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体育文化等传统乡土文化项目。创新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全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加强农村健身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健身意识,推进镇村两级公共体育场所建设,到2025年,全市有体育健身场所的行政村占比达100%。支持建设一批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城乡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点)。

第三节 促进农民收入跃升

一、持续提升工资性收入

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健全市场需求导向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探索实施对企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奖励政策。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招聘方式,构建信息、指导、招聘和培训全程一条龙服务平台。

二、大力拓展经营性收入

完善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支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共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效扩大财产性收入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赋予集体成员更加完整的财产权利。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对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探索将其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

四、稳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创新涉农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项目。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第四节 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一、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农村吃穿用住行等消费提质扩容。着力挖掘农村网购消费潜力,持续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鼓励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家居、汽车等“工业品下乡”,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

二、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持续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实施乡镇与农村地区基础网络完善工程。统筹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支持县域建设一批门店宅配、“前置仓+提货站”“安心达”、无接触配送等项目。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电商等共建共享网点服务资源。深入开展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扩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营造品质消费、诚信消费的良好环境。建立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第八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不断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集聚,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

全面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不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因地制宜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经营方式多种实现形式,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二、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实施家庭农场倍增行动,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支持各县(市、区)依托特色产业基础,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种养加等模式的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支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完善家庭农场登记认定管理办法,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纳入名录管理。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开展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健全动态监测管理机制。稳步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小额短期快捷有效的贷款需求。

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由短期目标向长远发展转型,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链条完善、特色鲜明、优势显现、竞争力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格局。分类分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较好区域率先发展、基础一般区域特色发展、基础薄弱区域异地发展。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分层次打造集体经济示范村和示范项目,完善相关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业发展轮训计划。推动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融合机制,以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

第二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坚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夯实土地承包管理基础。总结推广覃塘区土地“预流转”等经验模式,盘活拓展土地经营权权能。建立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健全经营权流转服务保障机制,开展土地流转网签试点,推动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入市交易。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引导进城落户的承包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二、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建立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体制。规范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登记成果共享应用。稳慎推进覃塘区创建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工作,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市、区)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建立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的管理机制。

三、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活土地要素。建设覆盖全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加强与自治区平台建设管理的对接运营调度,落实承包地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权等各类权属交易细则,构建农村产权高效流转以及产权与产业、市场、服务、金融等衔接配套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相关企业。

第三节 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一、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县乡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护一体化。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县城集聚人口功能。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加快小城镇发展,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进农民在县域内就近就业落户城镇。

二、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

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创新乡村振兴用地方式,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搭建城乡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三、促进工商资本有序入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完善融资贷款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在土地流转中严格限制土地用途改变,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引导企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推动村企要素互换、共同发展。

四、健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

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适合的事业。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工作干部培养锻炼、科教文卫人员下乡、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区等规划建设一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

第四节 健全乡村优先发展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按照“区域集中、项目集中、投入集中、效益集中”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多渠道支农项目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落实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优化调整财政支农政策,支持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持续改善乡村投资环境,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积极性。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普惠金融下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重点发展产业链、供应链上的抵(质)押贷款业务,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抵押担保业务。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逐步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三农”业务县域全覆盖。开展农村信用“四级联创”,探索开发产业带动贷款等专属贷款产品。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大糖料蔗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蛋鸡养殖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蔬菜种植保险等试点险种以及森林保险的推进力度,推动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试点,鼓励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

三、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促进农业补贴精准发放。优化完善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推动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健全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补等政策落实机制。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大财政对优质优价粮食收购、储备的支持力度。

专栏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工程

1.农业龙头企业提质工程。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创建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0家,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稳定在45家左右,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40家。

2.农民合作社规范提质工程。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示范社四级联创。到2025年,全市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长,总量稳定在140家以上,其中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0家以上。

3.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程。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稳步提升,自治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30家。

第九章 强化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有序实施机制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各项资源支持,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各项工作落实,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有序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到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中。成立“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完善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镇落实、村组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高效统一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体系。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及时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责任,建立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年度和各地各有关部门,滚动实施,统筹推进。各部门要立足职责职能,根据规划的任务分工,细化实施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分解细化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地区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计划或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规划执行,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

第三节 强化项目支撑

加强全市“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项目储备,建立滚动项目库,按年度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计划,以项目为抓手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重大工程、重点任务、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坚持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跟着项目走,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项目用地政策,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工程项目投融资方式和建设管理模式,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参与工程建设与管护。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第四节  推进法治保障

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凝聚形成法治保障推动“三农”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强大动力。健全农业农村政策法规体系,强化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完善乡村综合执法平台,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第五节 强化考核评价

加强对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规划中确定的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把握进度,发现问题,完善工作思路和举措,优化规划目标和任务。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掌握规划前期实施情况;2025年开展规划实施总结评估。

第六节 动员社会参与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参与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良好局面。积极对接科研院所等机构,为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总结推介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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