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第3期 盐政办发〔2021〕22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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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 第3期 盐政办发〔2021〕22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3-08-11 00: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

 

近岸海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江苏省高度重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两轮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3年实施方案,取得一定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盐城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编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要求,盐城市开展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的编制。

方案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战略布局,以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为核心,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及规范要求,在认真分析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明确了防治方案的指导思想,制定了针对盐城近岸海域的目标指标,提出了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等10项重点任务,以切实保护和改善盐城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一、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1.入海河流水质状况分析

“十三五”期间,盐城市10条主要入海河流水质相对稳定,苏北灌溉总渠、黄沙港、射阳河、黄河故道、王港河、新洋港等6条入海河流断面主要水质指标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但个别指标接近目标标准限值,存在超标风险。其余川东港、灌河、东台河、斗龙港等4条河流均有不同指标和不同程度的超标,涉及超标的指标主要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其中,灌河陈港断面石油类超标严重,川东港和东台河总磷超标。近年来除个别峰值月份外,超标污染指数值均在2以下,整体可控。

就逐月数据来看,2018年,10条入海河流16个监测断面中5个断面逐月监测数据完全达标,其余断面各月份不同监测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具体超标多发生于冬夏两季,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总磷,其中川水港闸超标相对最重,4个指标最大超标倍数在一倍左右。

综合全年数据,2018年,10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年均水质介于Ⅲ类至Ⅴ类之间,16个断面中有11个断面年均指标满足相应水质功能标准要求,达标率68.75%。16个断面中有2个水质为Ⅴ类,占比为12.5%。2019年,10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介于Ⅲ类至Ⅳ类之间,16个断面全部满足相应水质功能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2.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近岸海域水质呈现波动性变化。“十三五”期间,我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呈波动性变化,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影响海水水质类别的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从空间分布来看,距离海岸相对较远点位水质优于近岸点位水质,河口区域海水水质相对较差,呈现为近岸高、离岸低的分布趋势。

其中,根据原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2016年、2017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16年,全市26个点位优良海水面积比例38.4%;2017年,全市31个点位优良海水面积比例46.7%。按照每季采样监测结果来看,2016年5月份原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监测的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面积比最低,仅为24.82%。根据《2019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全市31个点位优良海水面积比例39.09%;2019年,全市38个点位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为87%。经测算,2020年,全市38个点位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为34.6%。

(二)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盐城入境断面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颇大,其中响水县、滨海县入境断面水质主要受连云港、淮安来水影响,阜宁县、建湖县入境断面水质主要受淮安和扬州来水影响,东台市入境断面水质主要受泰州来水影响。

2018年10个入境河流监测断面的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Ⅲ类以上断面水质约占70%,Ⅳ类水质比例约占10%,Ⅴ类水质约占10%,劣Ⅴ类水质约占10%。上游COD通量约占入海通量的27.1%,氨氮通量约占入海通量的59.3%,总磷通量约占31.6%。可以看出上游入境水污染物总量对整个盐城的影响不容忽视。

通过分流域的数据收集、统计处理以及因子核算,计算得出盐城市10条主要入海河流污染物入海总量分别为COD、氨氮、总磷和总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23050.05吨、2040.00吨、1798.09吨和29207.26吨。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和射阳中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两个现有运行入海排污口的年直排海污水总量为1055.23万吨,化学需氧量694.45吨,总氮208.58吨,氨氮53.08吨,总磷2.05吨。

二、方案总体设计

(一)适用期限和范围

本方案的规划范围为盐城市行政辖区内的10条主要入海河流及相关控制单元。

方案基准年为2018年,部分统计数据为2017年。

方案期限为2019-2023年。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战略布局,以维护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坚持陆海统筹、海陆联动、预防为主、系统施治,以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和入海河流水质改善为重点,建立“海域-流域-控制区域”三级水污染控制体系,系统推进全市近岸海域的水污染防治,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三)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分区治理。坚持陆海统筹,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按照“海域-流域-控制区域”的水污染控制层次体系,将排污状况、水质变化、问题分析细化到入海河流和控制单元,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提出综合性治污措施。

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坚持源头和全过程预防,从单纯改善水环境质量向水质改善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综合管理转变。既要在全流域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切实控污减排,又要积极实施预防手段,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陷患。

综合防治,协同推进。针对地区的具体环境问题的特点,将水质与水生态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工程手段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协同推进,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创新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与协调机制。在流域水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联动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提升水环境监督管理效能。

上下联动,合力治污。充分与国家、地方相关规划衔接,合理部署规划任务。充分发挥多部门综合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目标要求,各部门、沿海地市之间统筹协调,确保规划任务措施切实有效。

(四)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订

(6)《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

(7)《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

(8)《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2019年

2.文件规定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2017年

(3)《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写技术指南》,2015年

(4)《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2013年

(5)《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

(6)《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

(7)《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年

(8)《江苏省省政府关于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15年

(9)《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年

(10)《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盐城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

(12)《盐城市环境质量公报》(2011-2018年)

(13)《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2)》

(14)《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15)《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6)《盐城“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17)《盐城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

(18)《盐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19)《盐城市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与绿色发展规划》

(20)《盐城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21)《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3.相关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五)方案目标与指标

坚持陆海统筹,以控制陆域污染源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协同治理。重点加强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河流、河口海湾等水环境综合整治。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保持稳定,10条主要入海河流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60%以上,无劣Ⅴ类断面。到2023年,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三、“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增量估算

根据研究区域内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区域内2020年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预测。

(一)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增量估算

根据滨海港工业园区提供资料,引进的重大项目新增排放量预计COD、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为2737吨、274吨、821吨、27吨;根据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提供资料,引进的重大项目新增排放量预计COD、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为949吨、94.9吨、240.9吨、9.49吨。按工业GDP年增长率维持在10%左右,预计其他工业源水污染物中CODCr排放量增加2002.44吨、氨氮160.01吨、总氮308.01吨、总磷13.96吨。

(二)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增量估算

人口增长率采用趋势法进行预测。根据测算,生活源CODCr、NH3-N、TN和TP的排放量与2018年相比,增量分别为895.92吨、95.71吨、97.99吨、总磷32.56吨。

(三)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增量估算

农业源主要分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两大类估算。根据种植业发展相关规划和2017年至今受非洲猪瘟疫情和禁养区养殖场关闭等影响,预计未来五年污染物增量可以忽略。

四、入海河流污染物削减总量

按2018年10条河流水质达到2020年水环境目标和良好水体不退化的原则,其中总氮标准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湖库总氮标准,至2020年,入海河流中NH3-N、CODCr、总氮和总磷环境容量分别为10369吨、318131吨、17218吨和2848吨。

为达到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不低于79.4%;结合现状情况,10条入海河流中CODCr、总氮和总磷的目标需削减总量分别为15718.71吨、12230.16吨和228.16吨,其中主要限制因子为总氮,必须加大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的实施力度。

五、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根据污水收集处理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以及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工作,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污水处理厂末端增加人工湿地,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盐城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要推进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到2022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强化源头减量,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量、泥质、运输和处理处置现状排查,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市、县(市)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坚持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开展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制定管网改造计划,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难以进行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的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排查、养护和修复,开展管网雨污混接错接、破损管网的排查、修复和改造,不断提高城乡生活污水设施的覆盖率、收集率和处置率。到2021年,市、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3.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

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所有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动态监督,确保污水排放基本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规范排水行为,对不符合纳管标准的企业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排水许可要求的,依法取消排水资格。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启动市级监管平台建设。

4.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提质升级城市垃圾收运系统。重点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提质升级,改造和新建一批全封闭式垃圾转运站和收集站。新增垃圾清扫车辆,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新建一批规范的城市公共厕所。

完善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进一步完善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新建移民点和农民新村按规范配置垃圾收集设施,逐步升级改造重点乡镇和旅游乡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收运系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2030个,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到2023年,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9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100%。

(二)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综合运用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完善法律手段、强制性行业标准和规范,全面实行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严格实施重点污染行业准入标准,依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更新高耗能、高污染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淘汰目录,推动企业技术改造,鼓励支持机械、纺织、化工、轻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和产品换代,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产能,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工园区整体档次有效提升,化工行业竞争力显著升高;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取得显著业绩,中高端产能比重持续上升,产能层次和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科学确定优化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空间布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提高开发效率。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2.强化工业废水收集、处理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实施园区企业清污、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所有工业园区均要建设处理能力配套的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完善配套管网。

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未达接管要求的一律限期治理,化工企业清下水排放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清下水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持续推进造纸、焦化、有色、金属、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分散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对规模较小的分散排污企业原则上向园区集中,不能集中的企业,将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保证污水厂稳定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设施建设,配套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加强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提高尾水利用率。

3.推进绿色循环发展

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进智能绿色技术改造,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纺织、化工等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管理集成系统,围绕三废循环利用、重金属污染减量、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方面,实施绿色制造重点技改项目。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4%。

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形成企业式循环生产、行业循环式链接、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大循环体系。针对企业的综合污水,鼓励开展中水回用工程,提高重点行业中水回用率,采用倒逼机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严格控制年度控水指标,并要求重点企业制定水量倒排计划。

(三)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严格控制种植业污染

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生物肥、专用肥、长效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技术。到2023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2%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强化病虫发生监测预警和抗药性监测,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速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使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控制农药残留,净化产地环境。到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5%以上。

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加快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打造区域公共品牌50个以上,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

推广节水灌溉。到2023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实施农田面源污染过程阻断措施。在重点水源保护区、国省考断面、主要入海河流、环境敏感流域和大中型灌区建设生物拦截带、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与再利用设施等,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3年,生态田埂技术、生态拦截沟技术、生态护岸技术等在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内普及率提高到40%以上。

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广以密植、间作、套种和秸秆覆盖留茬还田、免耕少耕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方式,提高地面农作物的空间覆盖度,增加土壤中的根系,蓄水保墒、培肥地力,防治农田水土流失。

推进种植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到2023年,循环生态的农业发展方式基本形成,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回收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2.严格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

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在落实“六保六稳”工作的基础上,严控单位面积土地畜禽承载量,推动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优化调整。按照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推动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率,实现源头减量。加快畜禽新品种的创新力度和遗传改良进程,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畜禽出栏率。继续开展农业部现代化示范牧场、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

落实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取缔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推进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蛋鸭笼养和水禽旱养等清洁健康养殖新技术、“稻鸭共作、鱼菜共生、林下养禽”等复合经营新模式,以及“畜(禽)-沼-粮(菜、果)、畜(禽)-有机肥-粮(菜、果)”等循环利用新路径。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鼓励沼渣、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构建沼肥循环利用体系。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全市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实现粪便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围绕制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的科技瓶颈、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完善相关技术规范。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等工程,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示范引领,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

3.严格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

深入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在宜养殖区科学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湖泊、水库开放水域禁止投饵养殖,优化调整养殖布局结构,规范水产养殖环境行为。有序推进重点湖泊退圩还湖、退圩还湿工程,控制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在湖泊、入海河流等重点敏感区域实施网围拆除。

鼓励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药物的使用,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加快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推进养殖池塘建设生态净化和循环利用设施全覆盖,国省考断面、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地区优先开展,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

4.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源综合治理

健全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乡镇生活污水、符合接管要求的工业废水应纳入乡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靠近城镇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村庄一律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重点村配套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特色村和一般村配套建设合适的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养殖业污水及粪便污水可灭害后用作农肥。到2022年,行政村实现80%覆盖率。

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有效提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改建,完善公厕布局。到2023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100%。

(四)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实施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产品,禁止高污染项目。发挥水价杠杆调节作用,依法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居民自觉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发展农业节水。加强现代农业水利工程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河道疏浚等重点工程,解决末级沟渠配套等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行计量灌溉,结合丰产田改造,平整土地,改造田块,提高用水的有效性。推广应用喷灌、滴灌管道供水等节水灌溉改术。

抓好工业节水,积极推广节水示范项目。实施重点工业行业、重点企业的节水技改,促进工业增长与水资源合理利用协调发展,加大工业企业内部、集中区、工业园区循环用水力度,建设“零排放”示范企业。新建工业企业要按照高标准节水要求建设,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不符合水资源规划、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项目。

以“节水型”社会创建为抓手,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建立合理的水费体制,运用经济杠杆节约用水。加大对重点用水户监督力度,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推进工业及非居民用户节水。建成省级节水示范县(市、区)8个,省级节水教育基地5个;创建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类节水型载体100个。

(五)推动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按照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对陆源污染物尤其是入海河流的排放实行进一步削减,制订实施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明确重点控制区域、领域和行业,确定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制定总氮控制方案。

按照“海域—流域—控制区域”三级海洋环境保护控制体系,建立陆海一体化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依据相关海洋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水环境特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突出沿海陆域、近岸海域、河口附近海域的污染防治,重点确定氮、磷营养盐、COD、石油类,或者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目标。根据沿海工、农业生产及海上开发活动污染物排放实际状况,制定重点河口、海湾各类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案,到2025年,在全市重点入海河口逐步建立总量控制制度。制定重点河口、重点海域主要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削减方案,建立入海河流的河海断面交接制度。

(六)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加强排口综合整治

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摸清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和来源,确定海域水质管理目标、减排指标和减排方案。实施对辖区内入海排污口开展摸底调查,进行排污口基本情况登记,全面梳理沿海排污企业,查明入海排污口数量、排污企业类型、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附近海域水质情况等信息,提出排污口汇总清单。

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合理设置近岸海域排污口。对于盐城市近海区域已完成建设,尚未获批复的排污口应重点管控。建议对于扩散条件不利的水域不再增设排污口,污染较严重的河口附近也应尽量避免再设置排污口。在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论,积极稳妥的推进废水深海排放工程,科学选择和确定深海排污口的位置。

实施排污口清理整治,确定排污口的规范性。利用海洋环境容量,合理安排重点园区达标尾水排放。

(七)推进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历年入海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趋势分析结果,对断面水质尚未稳定达到2020年目标的川东港、东台港、斗龙港、灌河等4条河流制定达标方案,开展达标整治,优先实施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相关的工程项目。加快开展截污和水体生态修复,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王港河、苏北灌溉总渠、黄沙港、射阳河、新洋港、黄河故道等入海断面达标的6条入海河流开展水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并不断改善。

表1  入海河流入海断面水质目标和整治清单

序号

入海河流

断面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年目标

1

川东港

川东港闸

2

灌河

陈港闸

灌河大桥

3

东台河

川水港闸

4

斗龙港

斗龙港闸

大团桥

5

王港河

王港闸

6

苏北灌溉总渠

六垛闸

陈涛地龙

7

黄沙港

黄沙港闸

8

射阳河

射阳河闸

严庄

老轮渡口

9

新洋港

新洋港闸

盐城大桥

10

黄河故道

头罾闸

(八)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1.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优化发展临海重化工业。坚持“调整存量、提升增量、优化总量、突出特色”导向,依托滨海港城经济区、大丰港城经济区、响水工业经济区等重点区域,适度承接沿江地区优质重化工产业转移,打造一批管理专业、特色鲜明、产品高端的新型化工基地。严格控制临海重化工业规模,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化。逐步提高重化工业项目排放和能耗标准,支持以削减污染排放和降低能耗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改造,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污。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占用和影响周边海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河口行洪区和防洪保留区。临海重化工业初步实现布局集约化、产业集群化、产品高值化、生产智能化、管理现代化。

推广海洋绿色生产。鼓励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涉海行业,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绿色食品和海洋节能环保等产业,逐步淘汰对生态环境损害大的涉海企业和产品,推进涉海产业结构的生态重组。

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促进海洋高效和循环利用。鼓励涉海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海洋船舶与海工装备领域废旧工业产品再制造利用。通过低投入、低排放、低消耗、高利用,提高物质和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

加强港口和海运船舶监管,建设船舶废油、散装危险化学品洗舱废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设施,实施船舶、舰艇及港口作业区污染物零排放计划。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重点完善渔船废油和生活垃圾回收制度,推进全市海域渔业船舶污水、含油废水岸上集中处理。规范各类海上作业环保标准,保护近海水质。禁止船舶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其残余物、混合物。港口码头配套建设接收含有毒液体物质的压载水和洗舱水设施。建立海上倾废全过程监控,未经批准不得向海洋倾倒废弃物。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船舶污水接收作业和垃圾接收与分类处理作业的监管,强化对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垃圾打捞收集处理的监督。制定处理海上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督促有关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的单位落实企业污染应急处置责任,港口集中建设专用油品、化学品码头,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建立应急队伍。对非法违规倾废等破坏污染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推进海洋污染联防联控。海洋、生态环境、海事等部门加强协作,协调管控陆源污染物入海,建立入海污染源台账制度、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深化陆海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海洋资源环境检查执法,严厉查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用海、非法捕捞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与南通、连云港等地协作,重点开展入海污染源联合监控、海洋污染协同治理、涉海环境联合执法、废弃物海洋倾倒联合监管。

3.加强涉海工程管理

严格执行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制度。加强各类涉海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作为海洋工程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强化后评估工作。

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控制围填海。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海岸线调查,撤出非法挤占海岸线的产业,恢复自然岸线。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5县(市、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4.加强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控制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和海洋渔业生产布局,着力培育休闲渔业,发挥沿海两个自然保护区、港口、风光电渔业、滩涂湿地资源等优势,结合渔港建设、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发展观赏渔业、展示教育等多元化海洋休闲渔业。

稳步推进海水生态养殖和滩涂贝类等增养殖,建设节约型、生态型养殖示范基地;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高标准建设新增渔业养殖区。

5.积极发展滩涂农林业

推进国家级百万亩滩涂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盐土农业产业园,加强耐盐植物种质资源收集、筛选和引种栽培;开展耐盐农作物基因工程改良和培育,探索发展耐盐蔬菜、苗木、特种经济植物等新兴盐土产业,推进盐生植物资源的深度利用,促进种质资源产业化利用;鼓励种植耐盐牧草,发展盐土畜牧业;开展盐土花卉种植技术的研发,实现规模化种植。组织实施沿海百万亩生态林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沿海滩涂海堤抗风、防浪、护堤林带,加强耐盐植物保护及产业化开发,重点发展商品苗木,建立一批高效生态防护林基地和省级示范苗圃基地。支持大丰盐土大地现代农业科技园发展盐土种植、滩涂养殖、盐土农产品加工和滩涂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打造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盐土农业”特色主题园。

6.强化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科学划定自然岸线。深入落实《盐城市沿海岸线利用和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划定响水珍禽自然保护区北一实验区等自然保护岸线长118.8km,重点保护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所涉及的海域和陆域部分;划定沿海自然生态岸线总长31.5km,作为生态预留岸线。总体控制沿海自然岸线长150.3km,占总海岸线比35.9%。

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建立海岸线整治修复责任制,对自然岸线整治修复不达标的地区实施用海项目限批。控制围垦规模,实现滩涂淤长和围垦动态平衡。围垦工程优先安排在南部淤长速度较快的大丰、东台部分岸段,优化围填海造地工程的平面设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海洋自然岸线、海洋功能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加强未利用岸线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强度,加强海岸线利用项目的使用论证,对海岸线开发利用活动的影响及效益评估进行深入地分析预测。加大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修复力度。充分考虑海域自然特征、开发利用状况及周边生态环境特殊性,针对不同岸线受损原因和当地生态环境敏感要素,采取环境友好型措施,修复与保护自然岸线资源。保护北部 侵蚀地区岸线,修建达标海岸护堤,有序恢复和增加海湾纳潮量,因地制宜建设海岸公园、人造沙质岸线等海岸景观。到2023年,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围绕滩涂、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有效恢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强化滩涂湿地生态保护,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湿工程,逐步修复滨海退化湿地。加强对射阳、滨海、响水等沿海侵蚀性岸线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开展近海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在射阳、大丰、东台等海洋鱼类栖息地建设人工鱼礁,建立海洋牧场。

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落实海洋功能区划,确定海洋保护区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重点保护海洋和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生物以及重要自然历史遗迹。海洋自然保护区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标准;海洋特别保护区执行各使用功能相应的海水水质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九)加强区域风险防控

1.开展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强化化工企业废水收集处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整治历史遗留、超期贮存危险废物。通过园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建设、完善监测及管理手段、企业污水综合整治等手段,完善现有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化工园区环保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污水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对医药、农药、染料及其中间体污水严格按车间、工段进行全分析,实施针对性提升改造。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污染源为重点,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清单。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预警系统建设。继续深化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督促全市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在已经编制完成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环境安全达标改造。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海事等部门在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联动。

2.提升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编制完善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监测与评价,加强应急对策研究,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加强船舶和港口应急能力建设。

3.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

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制定并公布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落实重点环境管理类的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建立水陆危险废物运输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向水体倾倒、抛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4.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将开展沿海地区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建立全市生产、使用“环境激素类”化学品调查数据库。逐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防控能力,有序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十)加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

1.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大投入,提升市、县环境监测部门海洋监测能力里建设,建设陆域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优化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网络,增补或优化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点位。健全自动监测网络,在入海河流(陆海分界断面)断面新建自动监测点位。

实施行政单元全类型水环境监测点位体系及评估考核办法,优化沿海地区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饮用水源地、城市水体等监测网络,增补跨界河流、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点位,提升水环境监测网络的整体功能。健全自动监测系统,在淮河流域重点断面新建自动监测站。加强水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持久性污染物等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能力投入。

2.推进海洋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加强对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控。推进对沿海主要企业及园区污染物直排海工程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强化重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监测和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逐步建立海洋生态监控预警体系。切实加强企业环境风险。

3.深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入海河流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污染事故联合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市、县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能力。组织开展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海洋生物、海洋沉积物、主要入海河流断面、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等监测;同时组织海岸线利用情况、近岸海域滨海湿地环境质量等专项监测。

4.提升废水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能力

强化陆源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海监管,开展重点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的在线连续监测。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国控、省控废水污染源全部纳入监控平台,实现省市县监控中心数据双向传输及交换。建设市、县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推进沿海化工园区预警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典型特征污染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对污染企业特征污染物的在线监控能力,逐步扩大自动监控范围,建立和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重点生产区域图像监控于一体的工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系统,促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稳定达标。

5.强化近岸海域环境执法监督

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健全近岸海域环境执法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近岸海域环境状况的联合调查和陆海联合执法检查。保持海洋环保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执法频次,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园区和企业,对治污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园区,实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沿海市、县环境执法队伍达到能力建设标准化要求。

6.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认真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建设项目审批、环保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问题,要履行听证会、论证会程序。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公布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维护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污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挥其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环境忧患意识,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

六、重点工程与经济匡算

根据盐城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筛选对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及河口海湾水质改善和维护效益显著的项目,同时关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组织实施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完善工程、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工业水污染防治工程、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程、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8类重点工程项目85项,拟投入资金约122亿元。投资估算主要依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等批复的前期文件确定,尚未批复的可根据现行有关国家规范、规定和文件进行估算。

表2  重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重点工程分类

项目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完善工程

18

255555

21.17%

2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15

275609

17.65%

3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5

37050

5.88%

4

工业水污染防治工程

3

29048

3.53%

5

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程

9

79450

10.59%

6

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0

357780

23.53%

7

水资源优化调度工程

9

29639

10.59%

8

城镇生活水污染防治工程

6

160400

7.06%

总  计

85

1224531

100%

七、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目标可达性

1.方案范围内水质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加强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同时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提高环境监测管理能力等,找到适用于方案范围内水环境污染物去除及管理技术,通过开展直接削减污染物工程,辅以监督监管实施,2023年末,在上游地区来水水质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方案范围内可以实现10条主要入海河流年平均水质全部达到水质目标,全面消除不达标水体,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中趋好(根据指南要求,本报告仅对主要入海河流水质预测)。

2.污染物总量大幅削减

由此可见,通过建设各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所考察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的削减总量均超过了目标需削减总量,完全可达到方案制定的目标要求。

(二)管理目标可达性

1.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方案范围内将根据污水收集处理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以及有关要求,完成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根据盐城市水污染防治计划安排,实施方案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3.7万吨/日,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是16.7万吨/日。两类工程措施可大幅削减污染物总量,其中CODCr、NH3-N、TN和TP污染负荷削减能力分别为:10485吨、663吨、4544吨和174吨。经过建设与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将更加完善,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果更加显著。

2.农业农村水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范围内将加大对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力度。一方面大力开展畜禽养殖设施改造、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有机肥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的搬迁工作。另一方面,将开展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形成生态养殖模式,推进海洋清洁养殖。制定百亩连片池塘生态化改造方案,开展池塘生态化改造,规模养殖区域逐步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削减CODCr、NH3-N、TN和TP分别为2118吨、48吨、901吨和72吨,经过治理,方案范围内农业农村水污染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3.工业水污染排放大幅下降

方案对现有工业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进一步完善。具体而言,包括对多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废水排放;增强污水收集和回用能力,加强工业点源污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污水回用和“零排放”;增加企业污水处理装置,例如建设污水处理用房、水泵改造、新建更加先进的处理装置等。通过工业水污染防治工程,预计可以实现的CODCr、NH3-N、TN和TP污染负荷削减能力分别为:524吨、16吨、245吨和14吨,在现有水平上可以实现工业源排放的显著下降。

4.水资源优化调度进一步加强

方案从多个方面推动水资源优化调度工作。具体包括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农业示范园和沿海滩涂的雨水收集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水资源涵养工程等。其中CODCr、NH3-N、TN和TP污染负荷减排能力分别为:602吨、16吨、205吨和9吨。经过建设水资源利用系统将更加完善,利用效率得到一定提升。

5.管理制度建设目标可达性

方案实施期间,所有项目均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规定,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委托招标等,确定明确的管理、运行、维护主体,并要求项目执行单位或主题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合同任务,保障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为保障本方案的落实,地方政府将完善和建立法规和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如建立健全流域环境监测网络(点位),提升对跨地级市、跨县(市、区)主要断面的监测能力;建立流域跨界断面联合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实施方案范围内各区县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建立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完成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将大大提升水环境监督管理能力。

6.社会效应目标可达性

随着方案范围内污染源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方水功能区达标率逐步提高,饮用水源更加安全,水生态系统功能将逐步恢复。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逐年上升,生活和工作环境更加优美,取得积极的社会效应。

(三)水质达标风险分析

1.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为该本市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亦必将促使工业快速发展,人口急剧集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凸显,水环境受人类活动干扰较为明显,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因此,本地经济发展对水环境达标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2.外部影响分析

盐城入境断面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颇大,其中响水县、滨海县入境断面水质主要受连云港、淮安来水影响,阜宁县、建湖县入境断面水质主要受淮安和扬州来水影响,东台市入境断面水质主要受泰州来水影响。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10个主要入境河流监测断面的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10个断面中Ⅲ类以上水质约占70%,Ⅳ类水质比例约占10%,Ⅴ类水质占10%、劣Ⅴ类水质占10%。劣Ⅴ类水质的河流为入海水道。

根据入境河流和入海河流水量和水质监测数据估算,2018年入境河流污染物通量约占入海通量的27.1%~59.3%。结合污染物来源分析,方案范围内污染物主要来源为上游污染物的输入。鉴于上游来水污染物输入量大,实施方案断面受其影响较大,若上游水质改善力度不大,断面水质达到目标难度较大,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本方案预测的前提是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因此,建议加强跨流域和区域的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上下游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确保跨界断面的水质达标。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分解落实责任

完善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对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确保本《方案》目标的如期实现和任务的全面完成。

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目标和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相关政府、部门分级管理,严格实施网格化监管。各级地方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辖区流域污染防治专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进度要求,落实资金、用地等建设条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中央企业、国有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重点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健全投融资机制

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对水环境治理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环保投资公司的平台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环保产业和环境治理。发展绿色信贷,优化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体系,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清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构建环保支出与GDP、财政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提高新增财力政府预算中的环保投入比重,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监测系统,完善省、市和地方三级监测站网,建立近岸海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统一发布,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扩大监控范围,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废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测装置。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素质,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行为,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让污染者买单。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

构建科学、合理、完备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积极探索基于环境容量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及时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目标任务考核,推进方案实施

将近岸海域污染限期治理情况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范畴,逐一核查涉海项目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企业业绩管理。向社会公告不达标企业名单,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市、区),约谈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对其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牵头部门,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

(五)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统筹防治海域污染

从全市层面,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目标,建立海陆统筹的污染防治机制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针对入海河流与近海水质要求存在的差异,加强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处理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的匹配与衔接。

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海事、海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合作,形成海陆多部门联动机制。通过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努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状况。

(六)加强上下游协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上下游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严格执法监督。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力量,加强环境保护、能源监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文明行政执法体制。重点区域、区县政府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加强司法建设和水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应当确定各地出界水质控制标准,并相应确定补偿标准。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

维护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执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建设项目审批、环保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制度,完善水环境综合治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状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公布区内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

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坚持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的正确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

 

附件:1.盐城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及功能区划示意图

2.入海河流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3.入海排污口浓度目标表

4.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清单

附件1

盐城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及功能区划示意图

 

附件2

入海河流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1  灌河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2  川东港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3  东台河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4  斗龙港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5  苏北灌溉总渠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6  黄沙港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7  射阳河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8  王港河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9  黄河故道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2-10  新洋港2015-2019水质污染指数变化图

附件3

  入海排污口浓度目标表

序号

入海排污口名称

类别

东经

北纬

2018年浓度(mg/L)

达标排放浓度(mg/L)

2020年浓度(mg/L)

CODCr

NH3-N

TN

TP

CODCr

NH3-N

TN

TP

CODCr

NH3-N

TN

TP

1

滨海艾思伊环保

有限公司

综合

120.07

34.36

63

4.04

/

0.064

50

5

15

0.5

50

5

15

0.5

2

射阳县中大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综合

120.24

34.04

71

0.163

/

/

80

10

/

0.5

80

10

/

0.5

 

附件4

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责任

单位

建设

周期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

情况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项目预计减排量(吨)

CODCr

氨氮

总磷

总氮

(1)川东港

100800

1008

39

59

958

1

化肥农药减施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9-2025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建立健全农业重大病虫害预防监控体系。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生物肥、专用肥、长效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技术。

建议项目

15000

150

10

25

200

2

生态拦截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9-2025

在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内逐步推广生态拦截工程,生态田埂技术、生态拦截沟技术、生态护岸技术等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内普及率提高到30%以上。

建议项目

15000

150

10

20

200

3

城镇生活垃圾整治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9-2025

建设沿岸农村居民区垃圾回收系统;沿岸堆积垃圾处理;新建垃圾中转站,加强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和循环利用能力。

建议项目

800

38

3

1

45

4

节水技改项目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5

多家企业节水技改或加强中水回用、节水基础设施建设。

建议项目

20000

200

10

10

200

5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9-2025

在草庙镇静脉产业园建设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管网。

建议项目

4000

40

2

1

13

6

生态修复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9-2025

在入河支流口建植物栅,生态透水坝,构建小型人工湿地,改善水质;种植沉水植物,投放蚌、螺、蚬等底栖动物;建设生态护岸,岸边缓冲带。

建议项目

30000

300

2

1

100

7

水环境整治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9-2025

对川东港汇水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包含清淤疏浚、截污纳管、引水工程等。

建议项目

16000

130

2

1

200

(2)东台河

286531

2279

225

199

3543

1

企业节水减排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6-2025

污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实现废污水回用和“零排放”。

进行中

4000

40

3

2

20

2

水源地涵养与保护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6-2020

通榆河、泰东河整治工程,排污口整治工程。

进行中

11480

115

5

4

100

3

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9-2025

对饮用水源地河道进行生态清淤,保护区污染源拆除、生态绿化工程、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工程等。加快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源。

建议项目

2000

20

1

1

25

4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6-2025

梁垛农业示范园雨水收集系统50亩,沿海滩涂雨水收集系统建设,永丰湿地公园建设研究及沿海河口湿地保护规划研究,水源涵养林带建设海绵城市建设。

进行中

10300

103

6

4

80

5

再生水利用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6-2020

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进行中

1581

16

1

1

10

6

供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6-2025

通过管网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降低漏损和能耗,减少二次污染,提供服务水平。

进行中

8750

88

5

18

80

7

工业污水排放整治、雨污分流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9-2025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完成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定期监测排口水质状况,依法对违法偷排、超标排放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和处罚。

建议项目

12000

120

5

24

300

8

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9-2025

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5000吨/天)。

建议项目

1000

10

3

2

15

9

河流沿岸生态修复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9-2025

两岸宜林地植树造林,整体提升绿化质量,对于破坏严重的区域进行植被补种提升。河段两岸搭建防护网;两岸道路改造,修建缓行道、沿岸绿化过滤带,结合沿岸生态景观建亲水岸线。

建议项目

6000

60

4

2

75

10

化肥农药减施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9-2025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建立健全农业重大病虫害预防监控体系。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生物肥、专用肥、长效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技术。

建议项目

10000

100

3

11

250

11

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30000吨/日处理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18-2025

按一级A标准建造,占地75.7亩,总建筑面积5600平米,设计规模3万吨/日,土建、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

建议项目

32000

110

33

35

655

12

主城区水环境提升

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20-2022

开展控源截污,完善污水管网,开展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混接点改造,建设污水收集工程;新建水利闸工程,开展清淤;生态护岸、水生态、水景观工程等配套。

进行中

134000

1158

112

73

1058

13

道路配套污水管网

建设项目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20-2021

随新建道路配套实施污水管网。

进行中

4420

60

4

2

75

14

串场河沿线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东台市

东台市政府

2020-2022

沿线镇区开发建设,丰富完善串场河沿岸生活、休闲服务功能,打造人文景观特色与休闲观光功能相融合的生态景观旅游带; 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堵截排污口、疏浚淤积土方。

进行中

49000

279

40

20

800

(3)斗龙港

204856

10242.8

139

55

799

1

市区截污控源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5-2020

市区小区及道路雨污管道分流改造提升。

今年完成

75000

3750

40

20

360

2

好山水公司蚀刻废液综合利用及物化处理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建设蚀刻废液综合利用及物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到47398吨/年蚀刻液。

今年完成

17500

875

11

7

88

3

工业节水技术改造

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处理装置,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建设污水处理用房,上海纺织(集团)大丰纺织有限公司水泵变频器改造,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

今年完成

5048

252.4

3

2

25

4

江苏道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畜禽排泄物污染综合利用项目

大丰

港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在大丰市草庙镇静脉产业园合作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及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对畜禽粪便进行收集和集中处理,制取沼气并且利用沼气提纯天然气、沼气发电,同时实现对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

今年完成

14000

700

9

6

70

5

江苏苏港和顺有限公司公司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大丰

港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江苏苏港和顺公司年处理约5.8万吨鸡粪和2.9万吨猪粪,厌氧发酵提纯年产生物质燃气约400万方,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和液体肥料。

今年完成

12000

600

8

5

60

6

池塘工业化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建设5000平方米的池塘工业化生态健康养殖系统,年产商品鱼200万斤。

今年完成

6000

300

4

2

30

7

海水利用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5

建设海水淡化站,提供港口和沿海城镇生活饮用水;将海水直接用于印染行业,逐步推广到制药、制碱、橡胶及海产品加工等行业的生产用水;在沿海农场、农业园区试点海水灌溉种植。

今年完成

6000

300

4

2

56

8

中水回用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大丰市联丰污水处理厂和大丰市福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新建规模2000吨/天中水回用工程。

今年完成

1058

52.9

1

0

10

9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及整治项目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0

大丰市星达巾被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处理能力为600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装置。

今年完成

300

15

1

1

13

1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新城

街道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6-2020

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2万吨进行提标改造。

今年完成

5950.47

297.524

22

4

37

11

城北污水处理厂及

管网建设项目

大丰区经济开发区

大丰经开区管委会

2016-2020

城北污水处理搬迁扩建提标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

今年完成

12000

600

29

5

40

12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6-2025

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共计5座,日处理量5万吨。工厂进行污水处理装置改进。

建议项目

50000

2500

7

1

10

(4)灌河

109200

1461

160

47

1550

1

灌区改造以及水土

保持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政府

2019-2025

3个中型灌区和7个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2个镇区水土保持工程。

进行中

2200

11

1

1

28

2

再生水利用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政府

2016-2020

县城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由一级B提升到一级A。

进行中

6000

4

1

0

2

3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政府

2020

建设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规模为15万吨/日及738公里配套管网,并提升尾水排放标准至一级A标准。确保6镇的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并逐步扩大周边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建设。以县城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建设中水回用工程。

进行中

36200

181

30

10

600

4

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政府

2020

城区污水管网铺设80公里,建制镇污水管网铺设1065公里。

进行中

55800

279

40

20

800

5

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政府

2016-2020

扩建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3万吨/日。

今年完成

9000

986

88

16

120

(5)黄沙港河

75009

2381

286

55

1809

1

城镇生活垃圾整治

工程

盐都区

盐都区政府

2019-2025

统筹建设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通过新建或扩容改造垃圾处理场,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建议项目

300

10

0

0

12

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纵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盐都区

盐都区政府

2016-2020

开展大纵湖及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进行中

500

12

0

0

6

3

大纵湖沿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盐都区

盐都区政府

2016-2020

加强大纵湖沿湖各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进行中

2500

30

2

1

31

4

建湖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6-2020

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工程一期0.5万吨/日。

今年完成

1600

15

1

1

15

5

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射阳县

射阳县政府

2016-2020

新增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120公里并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

今年完成

12000

183

55

9

291

6

县城水环境治理工程

射阳县

射阳县政府

2019-2021

对北一、二、三中沟,南一、二、四中沟,工区河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包含清淤疏浚、截污纳管、驳岸建设、生态修复等。

进行中

35000

701

100

20

847

7

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东送工程

射阳县

射阳县政府

2019-2020

新建 1 座 7.5 万吨/日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县污水处理厂至射阳河闸段污水管网:0.15公里DN1200污水管,7.333公里DN1000 污水管。

进行中

8000

986

88

16

120

8

学富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

盐都区

盐都区政府

2016-2020

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含蓄粪池),120吨/日。

进行中

700

17

2

1

35

9

蟒蛇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盐都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支管网建设工程

盐都区

盐都区政府

2018-2020

新建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支管网35千米,收集管网100千米;北龙港、葛武、北蒋各新建一座600吨/日,中兴新建一座400吨/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主管网;在冈中街道建设一座1000吨/日提升泵站及7.2千米主管道;5个街道内部配套污水管道总长20千米;北龙港、葛武、北蒋、中兴、冈中街道新建支管网25千米。

进行中

14409

427

38

7

452

(6)射阳河

115185

2001

227

73

2337

1

水产养殖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循环水二期)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6-2020

建设水槽25个。

今年完成

500

3

0

0

3

2

金沙湖综合治理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实施河湖连通、水面保洁,生态涵养、环湖林带、水系沟通、水质净化,水生态工程。

今年完成

22000

110

14

9

275

3

射阳河综合治理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对114公里城区段河道进行长期保洁,沿线支河定期换水,保持支河水质达标。沿河镇区建设污水管网截污进入污水处理厂。

今年完成

2500

13

2

1

31

4

退圩还湖、生态清淤、河湖连通、环湖林带,水质净化等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荡区(射阳湖阜宁段)30141平方公里水域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及修复。

今年完成

15000

150

9

6

188

5

金沙湖清淤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20-2021

省道231以西、 329以北、上海路以东、渔深河以南地块,清淤整形,内源全面治理。

进行中

20000

110

14

9

275

6

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政府

2016-2020

占地60亩,建设2.8万吨/天污水处理规模,建设反应池、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厌氧水解池、A/O(PACT)池、二沉池、变配电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等。

今年完成

18000

1314

117

22

161

7

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6-2020

“十三五”期间,在全县疏浚整治县级河道15条60公里180万方、乡级河道40条60公里150万方、225个村村庄河塘3000条920万方。

进行中

7000

35

4

3

88

8

建湖“控源截污”管网改造工程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6-2020

改造县城老旧小区及河道“控源截污”。

进行中

7869

79

20

6

393

9

建湖县开发区北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6-2020

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建污水配套管网40公里。

进行中

6400

64

16

3

320

10

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及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9-2021

城北、城南、城东污水厂污泥干化,污泥日处理能力提升至54吨/天;城东污水厂一期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进行中

700

4

1

0

10

11

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城东、城南、城北)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9-2021

城东、城南、城北三个片区的污水管网建设, 城东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共计 12.8公里,城南片区污水主干管管网建设共计 21公里,城北片区污水主干管管网建设共计 17.2公里。

进行中

9026

79

20

6

393

12

污水支管建设工程(城东、城南、城北)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19-2021

城东、城南、城北片区污水支管建设,包括:城东合流制片区10个小区改造(其中5个小区由开发区改造、剩余5个小区由近湖街道改造);城东、城南、城北138家重点排水户,功能缺陷区污水管网铺设。

进行中

3190

20

5

4

100

13

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

接通工程

建湖县

建湖县政府

2020-2021

胜利村、金阳花园、镇北村农民公寓等19处污水接通工程。

进行中

3000

20

5

4

100

(7)苏北灌溉总渠

115450

619

111

47

2494

1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6-2020

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太阳能杀虫灯等非化学防治方法,年实施核心面积1万亩,推广应用面积100万亩。

进行中

150

1

0

0

1

2

海滨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滨海县

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2020

依托现有滩涂资源,建设绿化景观、生态园路、观景设备等设施,形成特色湿地公园,总面积约500亩。

进行中

10000

50

6

4

125

3

海堤伏堆河环境整治工程

滨海县

2016-2020

位于海堤内侧,总长约11.4km,将对河面进行整治,补植绿化,完善生态,绿化面积约6万平米。

进行中

12000

60

8

5

350

4

区内污水管网配套及改造工程

开发区

2020-2021

东山路、海河路、嵩山路等道路雨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及新建提升泵站。

进行中

22000

110

14

9

775

5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9-2020

对妇女河(丁字港以南)、复堆河、清坎河、响坎河支流等河道进行清淤土方开挖,沿河道建设截污管,并对河道两侧进行绿化提升。

进行中

15000

73

22

4

37

6

通榆河综合治理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对30公里长通榆河及沿线支河长期保洁,冲刷严重的河坡进行防护,淤积严重的支河进行清淤。沿河镇区建设污水管网截污进入污水处理厂。

今年完成

2200

11

1

1

28

7

射阳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射阳县

射阳县政府

2016-2020

畜禽场养殖粪污废弃物综合治理,涉及六个镇区,畜禽养殖户约300户。

今年完成

800

4

1

0

10

8

雨水综合利用项目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城南新区52平方公里,10%的区域规划雨水利用设施,年利用雨水量达到166万m3。

进行中

500

3

0

0

5

9

污水处理回用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6-2025

在县城及周边集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新建污水管道65km中水回用管道工程;在滨淮、八巨、蔡桥、通榆等已建成的12个镇区污水处理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新建污水管道66km及中水回用管道工程。

进行中

33000

165

21

7

809

10

雨水综合利用项目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6-2020

规划对面积在5万m2以上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及年用水量5万吨以上的机关、学校等单位推广使用雨水收集。

进行中

1800

9

1

1

17

11

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新增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120公里并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

进行中

12000

73

22

4

37

12

开发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阜宁县

阜宁县政府

2016-2020

建设开发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8公里及污水提升泵站2座。

今年完成

4000

40

10

8

200

13

优化完善管网布置

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6-2020

分期、分批加快改造更新老旧管网,特别是镇区以下支管网改造,重点实施农村各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进行中

2000

20

5

4

100

(8)王港河

23300

132

19

13

1377

1

化肥零增长和农药减量化工程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17-2020

川东港沿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 91%以上,氮肥利用率达38%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58%以上。

进行中

300

2

0

0

2

2

城区一级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20-2021

新建常新路(南翔路-纬二路)—纬二路(常新路-东宁路)污水管网连接至城北污水处理厂,使城区污水管网呈“田”字型布局。

进行中

20000

110

14

9

1275

3

污水管网普查与修复

大丰区

大丰区政府

2020-2021

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勘测,根据勘测结果对城区损坏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

进行中

3000

20

5

4

100

(9)新洋港

157200

2856

107

57

2060

1

城镇生活垃圾整治

工程

亭湖区

亭湖区政府

2019-2025

建设沿岸农村居民区垃圾回收系统;改造露天垃圾收集池,增加运输车辆,严防垃圾入河。

建议项目

300

2

0

0

2

2

亭湖区水环境综合

整治 PPP项目

亭湖区

亭湖区政府

2019-2022

对亭湖区范围内23条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截污工程、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工程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进行中

118900

2000

60

40

1800

3

市区雨污分流改造

试点项目

亭湖区

盐城市城建局

2016-2020

对小洋河以东约50公顷雨污合流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试点。

进行中

10000

200

6

4

80

4

市区污水管网建设

工程

亭湖区

盐城市城建局

2016-2020

实施市本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0公里。

进行中

15000

300

9

6

75

5

缓冲区生态修复项目

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

射阳县政府、大丰区政府、亭湖区政府

2017-2023

规范缓冲区内种植和养殖行为,分期推进退耕还湿和退渔还湿工程,完善巡护道路建设,并提高监测能力。

进行中

5000

25

3

2

63

6

镇级污水处理厂

建设工程

射阳县

射阳县政府

2016-2020

开展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前投入8000万元,实现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今年完成

8000

329

29

5

40

(10)黄河故道

37000

875

51

19

740

1

生态护岸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9-2025

岸坡植物覆盖率较低,固土性差,岸线侵蚀较重,采用生态桩护岸以及岸坡绿化整条岸线进行改造。河段两岸搭建防护网;两岸道路改造,修建缓行道、沿岸绿化过滤带,结合沿岸生态景观建亲水岸线。

建议项目

3000

15

2

1

60

2

生态清淤与修复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19-2025

清除河流表层污染严重的底泥,削减内源污染;在入河支流口建植物栅,生态透水坝,构建小型人工湿地,改善水质;种植沉水植物,投放蚌、螺、蚬等底栖动物;施工过程中注意防止二次污染。

建议项目

1000

5

1

0

20

3

园区污水处理一期

工程

滨海县

滨海县政府

2020-2022

建设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承接港城、港口、新滩片区生产生活废水;近海排海管道规划规模为15万吨/日,接纳新滩污水厂及宝武等排水大户达标尾水,统一排放;根据项目进展,适时推进灌东4万吨污水管道等排污设施建设。

进行中

33000

855

48

18

66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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