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业普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农业林地 什么是农业普查

什么是农业普查

2024-03-17 08: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农业普查是一个国际性的统计调查项目。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自1950 年起,每 10 年制定一个世界农业普查指导性方案,目前全世界有 110 多个国家和地区参照该方案进行了农业普查,提交了农业普查成果。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也当仁不让成为世界上实施农业普查动员力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国家。

 

一、概念与历史

 

农业普查顾名思义是和“农业”有关,我国农业普查中的农业是包括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大”农业;同时,还有一个鲜明的中国特色, 就是不仅包括了农业,还涵盖了农村和农民。可以说我国的农业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农业、农村、农民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三农”特色体现在普查内容上,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生产与结构情况、产业化发展情况、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情况等。

 

“三农”特色体现在普查对象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登记访问对象为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以及有确权(承包)土地(延伸为耕地、林地、畜禽养殖地、鱼塘、渔船等)的农村住户;统计调查对象为农村范围内的乡(镇)、村级行政单位;遥感及实地测量对象为农作物种植地块。

 

我国在 1996 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随后按照国家《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每 10 年为一轮,在逢 6 的年份,分别于 2006 年、2016 年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普查时点为 2016 年 12月 31 日 24 时;普查时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主要作用

 

“农业普查,福到农家”。农业普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作用意义重大。通过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通过普查,建立完备的普查对象信息库,为常规统计调查提供基础,确保“三农”统计在普查之后能持续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

 

三、方式

 

农业普查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方法填报农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类普查表;乡(镇)普查办公室、村普查小组直接组织统计填报乡(镇) 和村级行政单位普查表。普查完全依照准备阶段、摸底阶段、登记阶段、验收阶段、上报阶段、审核阶段、处理阶段、评估阶段、整理阶段、发布阶段、咨询服务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和环节都建立了质量控制流程,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

 

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中,首次应用遥感技术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人员到设计好的地面样本上用无人机和手持移动终端采集农作物种植信息;全面应用手持移动终端进行入户、入单位访问;有条件的行政村、乡镇在网络平台直接报送村、乡级普查表。通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调查手段,提升了普查的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示例

 

示例说明如何在农业普查中“找好对象,填对表”。

 

张三海住在张家村,他家有8亩确权的土地,其中5亩地转包给了张三喜,使其成为经营100亩地的种植大户。他们两家和其他几家成立了一个草莓合作社,还经营了一个村里的“小超市”。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要求,张三海家有确权土地,是普查对象,应该登记农户普查表;张三喜是种植大户,种植面积符合规模户要求,应该登记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草莓合作社是农业经营单位,应该登记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他们经营的“小超市”不是农业,不属于农业普查的登记访问的“农业”范围,不能进行登记;但这个超市在行政村范围内,如果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则属于农业普查的“农村”范围,要统计填报在行政村普查表中。

 

(撰稿:韦革)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