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伟、孔翠芳、徐勤贤:中国百年城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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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伟、孔翠芳、徐勤贤:中国百年城乡关系

2023-12-18 06: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中国百年城乡关系:从农村包围城市到城乡融合发展——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制胜法宝

  作者简介:王大伟,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孔翠芳,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

       徐勤贤,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研究员。

  一、引言

  城乡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农业文明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如何处理城乡关系是国家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始终伴随着正确认识城乡关系、深入总结城乡发展规律、科学指引城乡发展方向的过程。回顾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处理城乡关系的历程和经验,对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中存在的城乡发展不平衡这一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充分问题,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良性互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乡村和城市是人类聚落的两种主要形式。自城市产生之日起,就产生了城乡关系,这一关系伴随着城乡发展全过程。城乡关系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因发展阶段不同,城乡关系表现为相互促进或对立、协调或制约。第一次工业革命前的漫长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限制,城乡相互依赖,城乡关系较为稳定,城乡间总体上是依附与被依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工业革命急剧改变了城乡关系,城市成为生产和交换中心,并以其经济文化优势吸引农村人口、资源向城市转移,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城市主宰乡村,乡村从属于城市,并产生尖锐的城乡对立分割。对于这一关系的走向,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城乡的对立破坏了工农业间必要的适应和相互依存关系,因此随着资本主义转化为更高级形态,这种对立将会消失。城乡关系的面貌一经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就为之变化。

  中国城乡关系的变化有普遍性和特殊性。1840年前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城乡关系较为稳定。1840年之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来冲击造成生产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巨变,加速改变了城乡关系,割裂了城市和乡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深刻认识、处理和指引城乡关系,使中国城乡关系从对立割裂走向融合发展。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立足农村根据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凝聚起中国革命的磅礴力量,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建设时期,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采取了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形成了城乡隔离分治、农业支持工业的局面。正因为有了农业农村对工业和城市的支持,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改革时期,通过向农民赋权和市场化改革,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城乡关系进入深度调整和互动阶段,并释放了蓬勃的发展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加速,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城乡关系进入了互补融合发展的新阶段。

  二、中国百年城乡关系演变历程与主要特征

  100年来中国城乡关系经历了在割裂对立中农村包围城市、在多种探索中选择城乡分治、在调整改革中城乡加速互动、在互补联动中城乡融合发展四个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四个阶段的城乡关系,为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1.革命时期的城乡关系(1921—1949年):割裂与对立

  旧中国深受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三重控制。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买办大资产阶级所统治的城市极其野蛮地掠夺乡村,大量不在地主的存在,加剧了乡村的衰败和被剥削程度。1921—1949年,也是城乡割裂对立最严重的时期。以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占有情况看,1921年前后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近80%。在广大农村,没有土地的佃农雇农等占农民的55%;而在45%的有地农民中,占有少量耕地(户均10亩以下的)的贫农占44%,其占有的土地不足农村土地的6%。这种土地占有极不均衡的状态,使近80%的农民处在赤贫状态。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关注城乡关系的重要性。在革命斗争实践中,更是深刻认识和充分利用了这一阶段城乡割裂对立的矛盾。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明确: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1922—192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到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都提出要重视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如党的二大宣言提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提出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武装割据中几经挫折后,最终在毛泽东主席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土地革命发动农民,团结最广大的农民。从1927年制订《井冈山土地法》,到1947年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共产党在不同阶段实施了不同的土地法令,激发了农民的革命热情,为革命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和物质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了反动势力盘踞的城市,结束了城乡严重割裂对立的局面。

  2.建设时期的城乡关系(1949—1978年):探索与艰难选择

  1949年3月,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战略构想,并指出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基于1949—1952年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和之后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实践,毛泽东主席于1956年发表《论十大关系》,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业和农业,紧密联系起来”。之后,随着国际环境变化,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确保国家安全成为关系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必然选择。中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从1958年起,严格的人口流动限制、农产品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等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中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城乡分治局面。虽然因为粮食产量大幅下降等原因,期间曾提出“农业是基础,工业是主导”的方针,但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形成并固化。

  经济方面。形成了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局面。一是价格管制使农业剩余转移到城市。工农产品的价格管制和农村粮食的统购统销,使工农产品形成了价格剪刀差,价格剪刀差使农业在改革前向工业贡献了6000亿—8000亿元人民币。二是非农部门和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差距持续保持在较高位置。20世纪70年代,非农部门劳动生产率是农业部门的7倍以上。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都被压到较低的水平。

  社会管理方面。一是限制城乡间人口流动。195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正式建立起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村向城镇的人口迁移被严格控制,城镇化水平低位徘徊,1949—1978年,城镇化率仅增长7个百分点。二是建立城乡有别的福利制度。在城市,政府为城镇居民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在农村,农民只能从集体得到少量现金和实物救助。三是基层组织上,在农村逐步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政社合一”的组织管理制度。

  这一时期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徘徊,也影响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率。到1978年,人均GDP相比1952年,实际增长仅2.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元,比1957年年均实际增长仅0.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34元,比1957年年均实际增长仅2.3%;人均粮食产量相比1957年仅增长约5.6%,温饱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但农业支持工业的结果,也使中国总体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重工业占比约55%,冶金、机械、电力、石油和化工的比重快速上升,机械工业在20世纪50年代末成为第一大工业行业,国家安全也在严峻的外部环境下经受住了考验。

  3.改革时期的城乡关系(1978—2012年):调整与深化互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邓小平主张进行生产关系改革,并提出“先农村,后城市”的思路。1982—1986年,连续五个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号文件”,促进了农村发展。改革从农村率先试水一段时间后,逐步向城市拓展。改革使城乡二元体制逐步松动,城乡关系出现重大调整。这一时期,从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开始,之后逐步放开价格管制,放松人口流动限制,废除人民公社,农村生产力得到迅速释放。20世纪90年代后,在偏向城市的改革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为城市发展创造了巨大人口红利,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使城市获得农用地转用的土地增值红利,这都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到2002年,城乡收入差距比超过3倍。为应对城乡差距拉大及产生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扭转。这一阶段,可以大致以2003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其一,1978—2003年城乡二元结构调整与城乡关系“摇摆”时期。

  经济方面。一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变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较快提高了农民收入。198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397.6元,是1980年的2倍,1985年前后也成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时期。二是价格管制逐步放开。198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规定:“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至此,实行了32年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开始被打破。三是改革偏向的变化使得农业和非农劳动生产率差距经历了由大变小、又由小变大的过程,1977年,农业和非农劳动生产率差距为7.16倍,之后下降到1984年的3.87倍,又扩大到2003年的6.88倍。

  社会管理方面。人口流动限制逐步放松,部分小城镇探索放开农村人口落户限制,城镇化率较快提高,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3年的40.53%,城镇人口由1.72亿人增加到5.24亿人。但这一阶段,以户籍制度为主要依据的城乡福利制度差异依然突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国有企业改革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定就业空间,促进了城乡关系继续调整,但是城乡居民的福利差距并没有根本改变。流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法享有城镇居民享有的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二,2003—2012年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时期。

  经济方面。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从2002年开始,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开始推开,到2006年,农业税全部取消,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创造了重要条件。2002年以后,出台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四项补贴”政策,补贴的范围和规模持续增加,资金规模从2002年的1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1653亿元。

  社会管理方面。一是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展开。2003年—2006年,《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放松人口管理的文件相继发布,人口遣返制度废止,使得流动人口大幅增加。2005—2013年,流动人口由1.47亿人增加到2.36亿人,年均增长1112万人。二是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开。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做出许多新规定,尤其是在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方面有较大改进。三是农民福利水平逐步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重要一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3年在部分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8年覆盖到所有县(市),2013年全国参保人数达8.02亿人,参保率达98.7%。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被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的范围,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年底基本覆盖到所有的县,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4.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关系新阶段(2012—至今):互补与全面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是一项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任务;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3年党中央召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户籍制度、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土地制度等关系城乡二元体制的关键性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城乡关系得到历史性改善,城乡加快融合发展,城乡关系进入新阶段。

  一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到2018年,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农业户口”这一名称成为历史。同时,各类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管制逐步放开放宽,到2020年底,全国300万人以下人口城市总体放开了落户限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实现了在大多数超大特大以下城市的自由落户。2014—2019年,超过1亿人的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二是城乡一体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加快建立。以公共资源配置为重点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总体建立。2016年,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当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得到全面落实,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2019年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13.54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9.68亿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5亿人、2.55亿人。同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向着联通化、一体化的方向加快迈进,到2018年年底,全国99.6%的乡镇、99.5%的建制村通了硬化路,96%的建制村通了光纤,城乡间实现了便捷快速联通。

  三是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建立。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均取得重大进展,促进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建立,稳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开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了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改革探索不断深入,在保障农民合法居住权的基础上,赋予了农民更多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总体建立,截至2018年年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1.1万宗、10.6万亩,总价款290亿元,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18万户、11.8万亩,农民财产权利得以实现。

  一系列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融合发展的政策举措,使城乡人口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城镇化率在2019年突破60%,达到60.6%;城乡居民收入比大幅下降,由2012年的2.88下降到2019年的2.64;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脱贫攻坚胜利完成,中国在历史上首次整体消除了绝对贫困。

  三、中国共产党处理城乡关系的重要经验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城乡关系方面取得了以下重要经验。

  1.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处理城乡关系

  中国共产党处理城乡关系的过程始终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始终服务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抓住城乡关系中存在的对抗性矛盾,依靠广大农民,带领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迈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步。建设时期,新中国迫切需要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保障自身安全。城乡分治的方式保证了农村为城市提供支持,使中国得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确保了国家安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重要一步。改革时期,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由农村改革起步,并倒逼城市改革,激发了城乡发展活力,夯实了民生保障底线,初步实现了“富起来”的目标,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又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不断补足乡村发展的短板,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实现“强起来”的目标奠定了基础。新时代,党中央提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要求,这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在要求,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动力。

  2.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处理城乡关系

  中国共产党妥善处理城乡关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建设时期,尽快实现工业化,将建设重点放在城市,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局大局,涉及城乡关系的政策方针的调整,如人口制度、社会管理、经济体制等方面的调整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时期,加快改革和发展,以改革促城乡发展,以发展缩短城乡差距,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围绕全局大局,逐步推进破解城乡二元体制桎梏的改革,创造了中国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新时代,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城乡社会和谐稳定,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运用系统观念,妥善处理好城乡关系,确保城乡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党处理和指引城乡关系的重要经验。

  3.坚持“人民至上”是处理城乡关系的宗旨

  “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贯穿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一切工作和决策。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党处理城乡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革命时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人民对生存安全的基本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中国共产党以农村为根据地,以广大农民的力量为依托,认识城乡对立、利用城乡对立,推翻三座大山,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生存安全的需求。建设和改革时期,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中央制定和实施了不同的城乡发展政策,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温饱的需求以及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期城乡关系处理更加紧密地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就是让城乡居民享有更好的环境,享有更多的发展成果。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使党在处理城乡关系上始终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4.坚持党的领导是处理城乡关系的坚实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一百年来,党在每个阶段对城乡关系的演变处理,无不体现了党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革命时期,在党的领导下,中国革命拥有了最为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处理城乡关系时,注重调动农民参加土地革命的积极性,鼓励群众开展互助合作,鼓励成立“变工队”“扎工队”等互助组织,有效确保了政令畅通。建设时期,基层党组织向乡村延伸,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方面的组织力不断提升,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又加强了农村管理服务。改革时期,党中央通过一系列政策,逐步调整完善了城乡关系,明确了城乡发展方向,党的领导确保各项政策得到迅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依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妥善处理城乡关系的有力保障。

  5.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探索相结合是处理城乡关系的有效途径

  城乡关系涉及多元主体的利益,以及不同特征的区域,处理城乡关系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党在处理城乡关系上,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了城乡关系保持总体良好可控。革命时期,党中央高度重视“求真求实,理论联系实际”。建设时期,城乡关系的确立和调整,是党中央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实践的结果。改革时期,基层实践探索为改革创造了经验,并上升为顶层设计,推动了改革顺利进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探索的有效结合是改革的有效办法,也是党在处理城乡关系中始终遵循的重要准则。

  四、中国共产党处理城乡关系的重要启示

  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是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总抓手,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以来正确处理城乡关系的重要经验,对于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1.要正确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接力探索、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是构建合理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法宝。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建党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根据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构建起城乡融合发展的社会关系。站在“两个百年”历史交汇点,要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

  2.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安全的关系

  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中行稳致远,是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城乡关系变革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安全的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中国共产党在城乡关系调整中,把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农村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安全的关系,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确保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3.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推动城乡关系变革的核心抓手。乡村相比城市具有天然的弱势,这也决定了其发展在依靠市场力量的同时,政府支持和引导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了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完善市场机制,提高企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竞争力。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

  4.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城乡关系变革的基本方略。纵观建党百年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变革的伟大实践,从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新型城镇化战略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城乡分治到城乡融合都体现了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基本要求。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坚持中央和地方一盘棋,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这是新时代中国城乡发展的新目标和总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指引城乡发展的新成就和新方位。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必须更好地处理城乡关系、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本文节选自《区域经济评论》2021年第3期(整理 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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