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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9: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某分系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JH22-F1007)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分系统、系统集成

二、项目编号: 2023-JH22-F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分系统、系统集成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489.65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②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承制范围涵盖拟采购装备或同类装备,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已过,则由监管该单位的军代表局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现场资格审查已通过的书面证明。

③供应商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模拟训类项目(提供任务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内容、技术要求、双方签字人及时间、检验/验收/评审意见等信息)。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7层军品部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供应商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模拟训类项目证明材料 。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10月12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0月 12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10月 12日 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高迪、王瑀

办公电话:010-84865055-301

移动电话:18210357045

传    真:010-8486525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7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高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95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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