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2023〕15号 关于印发内黄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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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2023〕15号 关于印发内黄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2 05: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内黄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0月25日       

内黄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2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税发〔2023〕49号)和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医保〔2023〕56号)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以“政府牵头、部门指导、村级组织、自主缴纳”为基本模式,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有序、高效地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缴费辅导工作,为全县参保群众全面享受医保政策、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征缴范围及标准

(一)征缴范围

1.我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长期在外地务工且已参加务工地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在此次征缴范围。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不得跨制度重复参保。

3.2023年新生儿需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居民医保,确保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年度费额及资助标准

1.年度费额及待遇享受期。

202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特殊群体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每人资助100元。

(3)经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致贫返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每人资助150元。

(4)上述资助对象均以县民政、县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脱贫户(享受政策人员)个人缴费资助标准按照县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资助政策执行。

资助身份重叠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标准资助,不重复资助。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含延长缴费期)结束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当年不享受参保资助待遇。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内,特困对象由政府代缴,其他资助对象执行先交费后资助。

三、参保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参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

(二)缴费渠道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1.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2.线下办理

(1)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集中代办点通过河南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

(2)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商业银行网点(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通过银联(云闪付、全民付等)办理个人缴费。

(3)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三)享受全额资助的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参保资金,县医保部门生成流水号后,县税务部门开票征收参保。在集中征缴阶段已缴费参保的,由县税务部门会同县医保部门全额退还。

(四)享受定额资助的人员采取先缴后补的参保方式。即参保人员首先通过自主缴费方式缴费参保,随后由县医保部门按资助标准退还。

四、征缴日程安排

集中征缴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共30天。11月30日集中征缴结束后,尚未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通过自主缴费模式参保。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1.召开县、乡两级集中征缴动员会。县政府于10月25日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动员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牵头医疗机构、县邮政储蓄银行、县信用社以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主管副职参加会议,动员部署全县集中征缴工作。集中征缴动员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县政府设主会场,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区区长、民政所长、卫生院长、医保所长、税务分局局长、中心校校长、派出所所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分会场会议,对本辖区的集中征缴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的的宣传工作,制作悬挂宣传条幅(每村、每社区不少于10条,乡镇驻地不少于20条)、张贴宣传公告(每村、每社区不少于5张)、散发入户宣传彩页,并通过“农事大喇叭"、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云上内黄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拓宽宣传的广度,形成强大的政策宣传氛围和浓厚的集中征缴氛围,努力使医保政策和保费征缴的方式方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引导缴费人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税务APP等自主缴费方式缴费参保。

3.完善信息。县医保部门根据历史数据分乡(镇、街道)、分村庄(社区)整理出应参保人员电子清册,及时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负责将清册分发至各村(社区),作为征缴工作的参考依据。参保人身份信息不匹配或首次参保缺少参保信息,不能自主缴费参保的,可以到乡(镇、街道)医保所进行修正或进行参保登记。县医保部门需将修正参保信息明细(电子版)同步传给县税务部门,县税务部门修正或登记参保信息后,缴费人即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微税保等自主缴费方式参保。

(二)集中征缴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召开集中征缴动员会后,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政策宣传到位、自主缴费方式辅导到位,迅速开展集中征缴工作,引导群众早缴费、早参保。对不能完成自主缴费的人员,要积极动员其家属、亲友帮助参保人自主缴费参保。同时,各村(社区)要指派精干人员在固定场所或入户帮助缴费人自主缴费参保。各税务分局要突出重点、全员上岗,对到税务大厅缴费的群众进行“手把手”的辅导,及时帮助办理参保、准确参保,对确实不能完成自主缴费的参保群众,要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现金缴费与自主缴费的关系,严禁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收现金。

(三)清查扫尾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征缴结束后,各村(社区)要根据县税务、县医保部门下发的未缴费参保人员名单,积极引导、督促未参保人员缴费参保,努力做到清查彻底、扫尾干净,确保应保人员全员参保。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社会保障制度,在有效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为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黄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提升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为了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继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推动实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和脱贫人口动态参保、应保尽保,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县税务局要全面履行征收职责,持续优化征收系统,拓宽缴费渠道,提升缴费服务,全面加大征缴力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医保局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的征缴工作,搞好参保政策和参保待遇宣传工作,明确特殊群体的资助标准,并向财政部门申请落实特殊群体参保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要按时、足额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划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本部门资助对象的政策解释和参保工作,助推集中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要全力参与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基金预分额度的重要依据;县邮储银行、县信用社要发挥基层网点职能优势,及时办理医保费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办理;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医保费征缴浓厚氛围;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在校学生参保的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支持配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争取在校学生应保尽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引导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市场主体商户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各村(社区)城乡居民户籍基本信息数据。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压实集中征缴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征缴进度,提高征缴质量。各乡(镇、街道)医保所要认真做好新增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各村(社区)两委作为集中征缴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等工作,确保集中征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上下联动,强化督导。集中征缴期内,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要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干部做好缴费参保工作,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征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征缴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措施好办法,要及时向全县推广宣传。税务局要定期统计各乡(镇、街道)的缴费参保情况,以三日一报的形式报主管县长阅批,并及时将领导批示和缴费进度情况向全县通报。在清查扫尾期间,县督察局要对征缴进度落后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重点督导,切实督促后进单位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对督导后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夯实责任,加快进度。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扛牢参保征缴主体责任,力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100%;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征缴期间县电视台将开辟专栏,对各乡(镇、街道)征缴进度进行公示,对连续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县纪委监委将启动约谈机制。县政府将各乡(镇、街道)全民参保结果列入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年终进行综合奖惩。

 

附件:内黄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附  件

 

内黄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明强  县长

    副组长:王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红霞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温晓飞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志伟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郭晓杰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安晓燕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董彦伟  县残联理事长

    韦晓芳  县教育局局长

            王合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纪彬  县民政局局长

            任彦峰  县财政局局长

            崔拥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治勋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  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  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军亮  县医保局局长

            王秀振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付保恩  县人民医院院长

    韩  露  县中医院院长

            孙彤立  县税务局局长

            秦贺民  县农信社主任

    王慧强  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郭建星  马上乡人民政府乡长

            史晓杰  东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贾国旺  高堤乡人民政府乡长

            牛保军  亳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志伟  井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运天  二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丹  六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军伟  梁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俊峰  中召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卫娟  后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相飞  楚旺镇人民政府镇长

    原雨霖  宋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段喜娟  田氏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泽辉  石盘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焦红伟  豆公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俊攀  繁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呼永峰  龙庆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孙彤立、刘军亮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的统筹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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