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政府 社会建设 第57号:关于在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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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政府 社会建设 第57号:关于在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2023-12-13 17: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白福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低碳环保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近期的油价大幅攀升,进一步助推了电动汽车的购买热情,电动汽车成为下阶段汽车主流趋势基本已定。当然也需清醒的认识到,电动汽车还属于成长期,发展速度突飞猛进,但也存在不足,如电池安全性、低温续航性、充电设施少等问题。解决电动车主里程焦虑,目前主要从研发电池技术、增加电池容量、完善充电桩布局等方面入手。

一、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基本情况

(一)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及分布情况。我区充电桩启动建设时间早,早在2016年便启动首批充电桩建设,近年来政府及企业各方共同努力,全区共建成示范充电站34座、充电桩251台,分布于三仙山、欧乐堡等景区,体育中心等政府企事业单位,海景苑等部分居民小区,北沟化工园区,盛唐、君顶等酒庄、乡镇政府驻地、高速服务区等,为游客及居民提供了便捷的充电服务。

(二)成立合资公司建设高标准充电桩。为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品质,2021年区发改局牵头协调文旅集团与特来电公司,经区政府同意,在我区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烟台蓬莱区特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完善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时间选择我区三仙山、欧乐堡景区高标准建设了26台60KW直流快充,这批充电桩半个多小时便可快速为电动汽车补满电,极大的方便游客及当地居民。

二、加快公共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措施

(一)超前谋划公共事业单位充电桩布局。为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2020年4月29日区发改局联合全区1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蓬发改〔2020〕32号),明确提出“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桩,以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二)明确公共事业单位充电桩年度任务。《蓬莱区2022年充电桩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机关事业单位配合,引导政府机关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或与充电桩企业合作,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充电桩不低于20个,可根据实际加大充电桩的建设布局。

(三)出台补贴政策支持充电桩发展建设。5月31日,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烟台市2022年上半年建成的公共交流充电桩市级财政给予40元/千瓦奖励补贴,公共直流充电桩市级财政给予100元/千瓦奖励补贴;对2022年下半年建成的公共交流充电桩市级财政给予20元/千瓦奖励补贴,公共直流充电桩市级财政给予65元/千瓦奖励补贴;我区按照市级奖励补贴标准1:1配套。

目前我区电动汽车保有量依然偏少,截至今年4月底,全区登记注册各类电动汽车数量共727辆(其中:电动货车52辆、电动轿车657辆、电动网约出租18辆)。我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资、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原则,一是依托文旅集团与特来电成立的合资公司,推进新政府、瀛海大厦等区域充电桩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机关充电基础设施;二是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时机,会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进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通过APP扫码支付,满足公务用车及广大职工充电需求,促进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互促互补”良性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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