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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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2024-07-01 13: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为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进实施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所辖103个旗(县、市、区),易发区涉及63个旗(县、市、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482518km²。截止到2020年末,全区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504处,其中崩塌1297处,滑坡82处,泥石流沟723条,地面塌陷399处,地裂缝3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79939人,潜在经济损失57.54亿元。

       《方案》制定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基本掌握全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特征,建成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区、盟(市)、旗(县、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进一步掌握全区地质灾害风险底数。

       《方案》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结果核查;二是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三是地质灾害数据库动态更新与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方案》细化了工作安排与预期成效,制定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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