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开放大学2024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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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开放大学2024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7-17 00: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本年度教师、思政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做如下安排:

一、培训对象

校内专兼职教师、思政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科目及学时规定

(一)公需科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课程培训。

(二)专业科目。围绕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能力、综合育人能力、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高校教师职业成长与教师修养、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思政等课程培训。

(三)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科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平台及要求

(一)公需科目培训(30学时)

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1.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2.内蒙古人才培训网(zj.nmgrcpx.com),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160-8686,(0471)5618025。

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缴费后即可学习(30学时共75元)。学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证书。

学习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2023年、2022年、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学和考试。

(二)专业科目培训(≥60学时)

专业科目培训由线上专业课培训、寒暑假教师研修培训及线下定制课培训三个模块组成,必须按要求完成三个模块的学习方可取得学时。

1.线上专业课培训

登录内蒙古开放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s://onlinenew.enetedu.com/imrtvu)进行学习。根据自身专业需求与兴趣自行选定课程学习(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题课内容不少于20学时)。

2.寒暑假教师研修培训

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行专题研修学习,具体要求依据学校寒、暑假下发的研修通知完成研修并打印证书。

3.线下定制课培训

结合本年度学校重点工作,突出高水平开放大学建设及教师个性化需求等,组织教师开展主题讲座与专题学习。具体内容与时间另行通知。

学习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四、结果使用

参加职称评审时的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五、减免规定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三)从党政机关调入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其他减免政策条款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文件执行。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人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花名册(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所有培训证书纸质材料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评价处)3015办公室。

(二)参加2024年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学校开展职称评审前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的学习。提交培训证书并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后,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打印审验卡。

(三)本年度安排两次继续教育学习材料上传工作,上半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下半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请参加学习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学习。

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习培训证书,导致学习记录不能及时上传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者,后果自负。

联系人:焦瑞枣

联系电话:0471-4602146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花名册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评价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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