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李家营镇至雾灵山镇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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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李家营镇至雾灵山镇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3 0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兴隆县李家营镇至雾灵山镇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李家营镇至雾灵山镇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北营房镇、平安堡镇、兴隆镇、雾灵山镇。 (2) 建设内容:本项目沿112 国道、北凌线承德市南段道路(北起李家营高速入口,南至兴隆县医院)、北雾线(起于兴隆县火车站止于东梅寺村)进行沿线景观整治与道路沿线附属设施完善,主要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宽约3-5米,其中112国道、北凌线主要节点:李家营高速口游园、洞庙河公园、北营房桥头、平安堡隧道北侧节点、平安堡加油站节点、申家沟游园及治超站节点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整体提升;北雾线主要节点:下石洞桥节点、兴隆县党校节点、兴隆一中节点、北水泉植物园花卉市场节点、北水泉桥头节点、兴隆溶洞节点、东梅寺村节点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整体提升。 (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1.4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7 09:00至2023-11-01 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3007 邮编:

0673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主任

联系人: 付锡义/武胜楠/李治泉 电话:

0314-5070672

电话: 0311-86076069 传真:

/

传真: 0311-8607604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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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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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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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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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47307000018191000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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