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兴业银行服务价目表查询官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2024-01-08 12: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行自2023年1月31日起实行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理机构

我行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业务运行处理中心集中受理及回函,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将《银行询证函》邮寄至被审计企业开户机构所在一级分行集中受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所示。集中受理机构不受理现场跟函方式。

集中处理部门

地址

邮政

编码

业务联系电话

投诉

电话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业务运行处理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56号名流大厦20楼

350005

0591-87113905

95533

二、受理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银行询证函》,对于不满足《通知》及我行公示要求的,我行将不予受理,予以退回或通知。

(二)《银行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预留印鉴,若加盖的为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必须确保与预留印鉴一致;多页材料还应骑缝盖章;如同一客户有多个账户且预留印鉴不同,应加盖扣款账户预留印鉴。如遇账户注销、托管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户机构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原则上,我行出具的函证回函为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询证函回函》,直接邮寄至来函指定地址,《银行询证函》原件存档不再寄回。

三、业务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服务价目表》有关规定执行。集中受理的《银行询证函》应指定扣款账户,如无法成功扣款,我行将不予回函,予以退回或通知。如采用现金交费方式,请至开户机构办理。

如有疑问或投诉建议,可致电受理机构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23年1月19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