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健身”保利店、地王店,倒闭跑路!停业前还搞促销!多部门介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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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健身”保利店、地王店,倒闭跑路!停业前还搞促销!多部门介入处置

2023-05-10 13: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5月1日,柳州市一米健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米健身”)旗下的保利店和地王店发布了一份“升级改造 暂停营业”的通知,不少会员质疑,这两家健身房以“升级改造”为幌子,实际上是“破产倒闭”。

  5月5日凌晨,该公司突然将“升级改造”换成一纸“清算破产”通知,传闻终成实锤。

  消费者此前缴纳的预付款能否追回成为会员关注的焦点

  从“升级改造”到“破产清算”

  从4月27日开始,关于一米健身地王店和保利店要关门倒闭的传闻就开始流传,5月1日,一米健身贴出“升级改造,暂停营业”的通知,但有网友称健身房根本没有进行升级改造,健身房里的一些东西都被搬走了。

△一米健身旗下的地王店和保利店关门停业。

  5月3日和5月4日,记者分别到一米健身旗下的地王店和保利店走访,发现这两家店已经全部停业,大门紧闭,并没有装修施工的迹象。在地王店,店内的一些器材和物品似乎已经被搬走。

  店门上张贴了“本店升级改造,暂停营业,5月5日恢复”的通知,并附有两店联系电话。不过,记者多次拨打上述两店电话,发现根本打不通。

△两店店内黑漆漆一片,在地王店,店内的一些器材和物品似乎已经被搬走。

  5月3日,会员黄女士与一米健身员工谢女士取得联系。谢称,公司对员工宣称目前是“五一”假期放假,5月5日恢复营业。

  随后,黄女士又设法联系上一米健身地王店经理华先生。华否认了一米健身倒闭跑路的说法,面对“升级改造为何不动工”的质疑,华说他们“可能会半夜施工”。但他也承认,无法确定5月5日能否恢复营业。最后,对于黄女士提出退还预付款的要求,华以黄女士违约为由,拒绝退款。

△5月5日,一米健身发布的“倒闭破产清算”通知。

  5月5日,按照通知一米健身原来通知本该恢复营业,但会员等到的却是一纸“清算破产”的通知。5月5日中午,记者在保利店看到,数十名会员闻讯赶到现场,为了避免损失,他们欲搬离店内的器材,不过遭到保安的阻止。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接报后也赶到现场处置。

  停业前还做活动邀人办卡

  记者采访一米健身会员得知,两周前,一米健身两家店还进行过促销活动,同时,该公司员工也在朋友圈发布促销信息,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费卡。

  会员张先生介绍说,当时他为优惠活动所吸引,花了2688元购买了10节私教课。课还没上两节,健身馆就倒闭了。

  “健身房在经营难以为继并拖欠房租物业费的情况下,依然开展促销活动,销售会员卡,故意对消费者隐瞒情况,有意圈占消费者预付款,存在欺诈或诈骗行为。”不少消费者这样认为。

△一米健身在4月发布的广告

  会员黄女士今年3月花了1000多元为孩子办了游泳班的课程,没想到只上了两节课就接到倒闭的通知。

  原来,黄女士曾是柳州市圣尊游泳健身馆的会员,在圣尊游泳健身馆关门后,一米健身便接手圣尊游泳健身馆旗下的地王店和保利店,并通知会员办理续卡手续。“当时一米健身办理换卡手续,还要缴纳100元的手续费。”黄女士说。

  早前报道:

  记者了解到,除了一米健身承接圣尊游泳健身馆的会员外,其他的会员基本都花了千元以上办理了预付费卡及私教课,有些还花费了上万元。

  公司发生变更还长期拖欠租金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天眼查查询了解到,一米健身成立于2022年11月07日,注册资本5万元,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只有一人为杜某超。

  4月28日,该公司股东(法人代表)发生变更,由杜某超变更为梁某华,高级管理人员备案也由杜某超、谢某解变更为谢某解、梁某华。

  此外在梁某华控股(持股比例99%)的柳州市一诺健身有限公司,梁某宏则是该公司股东和高管,而梁某宏此前则是柳州市圣尊游泳健身馆多家店铺的负责人。

  5月5日,一米健身发布的通知称,“因疫情放开,房租等各项支出过高导致1—4月亏损,股东无力承担,现倒闭清算破产”。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该公司确实拖欠了租金。

  会员的预付费究竟能不能退?

  据会员们初步统计,办理一米健身两家店的预付费会员卡的会员至少有数百名。一米健身两家门店关门后,会员们此前办理的预付费卡如何退款,成为当前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此,记者多次拨打一米健身负责人电话,不过均无人接听。

△5月5日,辖区派出所民警到保利店处置。

  记者采访多位法律人士,他们观点基本一致。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韦秋建律师告诉记者: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款也有规定,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选择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当在三日内按照约定扣除已消费者支付预付款消费金额后退还余款。

  因此,消费者向一米健身支付预付款,并非一米健身的财产,不属于其企业破产清算财产,一米健身在破产清算前,应当先行清退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

  针对柳州市一米健身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柳北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公司录入企业警示信息,暂不予受理该企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根据消费者代表的投诉意见和投诉需求,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下一步,柳北区市场监管局也将持续跟踪善后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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