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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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09-07 22: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7 16:2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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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我局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利强  

副组长:毛立明  陈浩

成  员:何超 徐敏 黄亿 姚信丹 陈慧玲(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一)项目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前期谋划、可研编制、审批立项、招标采购、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款项支付、绩效评价、台账归档及其他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工作。

(2)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及计划,每月全局工作部署会上汇报。

(3)负责整理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审核单、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其它相关材料。

(4)负责项目扫尾工作,包括资金尾款处理、基建项目不动产权登记等。

(二)项目管理员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协助、政策指导等;

(2)负责项目资金审批、立项申报、资金拨付等审批环节工作;

(3)负责督查通报项目建设进度,统计项目数据、总结分析项目情况等;

(4)负责对接发改、财政及上级气象部门等项目管理部门,每月底前按要求上报项目建设等有关情况;

(5)负责审核项目小组成员提交的台账资料,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档案管理。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在项目建设中,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运作,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禁止“暗箱操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有关负责人落实议定事项,强化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衔接,保证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预算价格,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程资金申请、拨付符合程序、符合规定。

(四)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明确资料报送要求,项目实施负责人须于年底至次年1月底前将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交于项目管理员归档。

 

附件:1.常山县气象局2021年项目实施分工表

2.常山县气象局2021年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常山县气象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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