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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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3-07-01 13: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我校将于2023年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时间

2023年7-8月

三、实践对象

面向我校在籍学生

四、实践形式

本年度的暑假实践活动采取“返家乡”社会实践和集中社会实践两种形式开展。

(一)个人社会实践

个人社会实践主要以“返家乡”形式开展。个人社会实践应积极助力家乡工作,到社区(村)报道,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家乡资源,在家乡开展岗位实践,助力乡村振兴,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政务实习等社会实践。原则上2021级、2022级本科生应全覆盖。

(二)集中社会实践

集中社会实践主要以线下团队形式开展。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必须配备1名随队指导老师,实践选题详见《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选题指南》(见附件1)。

(三)其他专项实践

具体项目要求可参见“创青春”“理工青年”公众号。

五、活动安排

(一)立项阶段(2023年6月29日—7月5日)

1.组建团队

各学院团委根据本院学科特色、工作重点、学生特点、实践目的地安全等情况,组织学生组建实践团队进行立项。要求各团队完成团队成员分工、联系确定实践地点、落实团队安全等工作后提交《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

2.团队立项

(1)普通团队和院级重点团队由学院团委组织立项,数量自定。

(2)校级重点团队由校团委组织立项评审,拟立项25支,每个学院可以推荐2—3支院级团队参加校级重点团队的立项评审。

各学院请于7月5日17:00前提交拟申报校级重点团队的申报书电子版、项目介绍PPT的电子版以及《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院级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3暑期社会实践”。

(二)培训阶段(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

各学院围绕社会实践整体工作组织协调和实践安全教育等内容,为实践团队做专题培训,各学院需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提示》(附件4-1),落实《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安全须知》(附件4-2)要求,将学生签署的《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附件4-3)收齐存档备查。

各学院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提交安全培训会会议记录电子版(附件4-4)报校团委备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学院名称+安全培训”。

(三)实施阶段(2023年7月—8月)

1.所有团队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各学院负责具体管理。

2.各学院负责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组织团队,为学生开具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见附件5)。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的,需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见附件6),无接收单位证明的团队不能参与评优,该项材料可作为“第二课堂”积分认证佐证材料,由学院负责录入。

3.实践过程中,各学院注意做好材料素材的收集、信息的处理、影像资料的保存、图文宣传等相关工作。

4.校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教师随队指导,校团委将对项目进行跟踪考察;院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教师且给予实际指导。

(四)总结阶段(2023年9月—10月)

1.校级重点团队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完成答辩且符合结项要求的校级重点团队,校团委将予以每个项目2000元的资助。

2.学院重点团队和普通团队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项答辩。

(五)评优表彰(2023年10月)

校团委将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拟表彰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实践(调研)报告若干。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协调和实践育人工作。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组队、申报、评审立项及推荐校级重点团队工作。各学院要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相关第二课堂积分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和教育实效,组织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指定一名熟悉了解社会实践工作的团干部担任学院的安全联络员,压实安全责任制,每个社会实践团队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负责监督、指导学生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选派教师指导实践,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加强安全保障,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有关保险。

(三)做好实践调研和效果导向工作。各学院在组队时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充分考虑团队成员之间专业上的互补性,发挥不同专业优势,明确实践调研领域、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案。团队成员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践调研结束后及时整理总结,形成规范性实践调研报告等成果。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实践团队的项目实施和成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组织团队和学生积极参加“2023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调研成果基础上形成作品,积极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2023年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等。

(四)做好宣传展示和总结报送工作。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学生。所有实践团队应及时且真实地宣传团队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并于7月27日、8月7日报送实践活动图文信息至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届时将在校团委、团省委、省学联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择优进行展示。凡是投稿到学校层面的稿件,必须经过学院团委的审核。校团委将在活动结束后通报表扬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各学院团委要组织实践团队于7月10日前在中青校园APP上进行信息报备,具体操作见中青校园APP操作指南(附件7),未登记备案的团队将不能申报重点团队的遴选、不能参与评奖。请务必在7月10日前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宣传实践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联系电话:0451-86390059;联系人:毛亮,联系电话:130917231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3年“三下乡”附件.zip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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