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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08: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院(系)、单位:

按照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汛发〔2022〕2号)、《北京市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1〕19号)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京教建〔2022〕4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安全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做好防汛工作,意义重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防汛和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刻汲取河南“7·20”特大洪涝灾害教训,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升防汛应急处置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体系及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管理责任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清晰、报送信息详实、监督管理到位”防汛工作体系,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财务处、基建处、北京市高师培训中心、良乡校区基础学部、体育教学研究部、后勤保障部、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各单位安全防汛责任制落实,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汛期排险工作。

(二)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负责落实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传达上级汛情预警信息,收集上报汛期灾情,指导各防汛抢险突击队落实预警响应、抢险处置、联动保障等工作。

(三)各院(系)、单位成立防汛工作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学校防汛工作预案,把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采取必要的防灾避险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弘扬“献身、求实、负责、担当”首都防汛精神,按照“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努力应对百分之一的可能”工作标准,确保汛期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各院(系)、单位要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汛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避险自救能力;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开展防汛业务与技能培训,组织扎实有效的防汛救灾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上汛前,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对责任区域进行彻底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更新安全隐患台账;要认真清查防汛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缺失,务必在5月20日前修好、补齐。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将于5月18日前对隐患排查及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落实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和存放,确保防汛物资储备齐全、充足、完好,存放地点安全、明确,专人保管。

2.对雨水、污水等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掏,对容易积水、排水不畅的区域和地段进行重点排查和整修,对配电室、机房、地下室等部位防漏设施和雨水提升井进行检查保养。

3.检查地下室采光井的遮挡设施,对缺损的要补齐修好,确保遮挡设施完好无损,起到防水、挡水作用。

4.对屋顶防水进行检查,确保屋顶排水口清理彻底,保证雨水落水管畅通,积水排除及时;对瓦顶房屋,要及时更换坏瓦,清除瓦顶杂物,确保不漏雨。

5.对建筑物室外排水、采光井与建筑物的结合部进行检查,如有开裂、塌陷、下沉、破损的要立即修复。

6.对枯枝、死树及时报伐,以防暴风雨造成树倒、折枝、坠落伤人毁物;对供电线路、通讯线路有影响的树枝树冠及时清理,以防电击伤人。

7.对楼宇、建筑物避雷装置进行检测,防止雷击事故发生。

8.土方施工务必夯实回填土,防止出现塌方,遇有大雨要查看有无塌凹地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修复。

9.遇有中到大雨或大风,各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室外及高空作业,防止雷击和工伤等事故发生。

10.对建筑物外墙、附属物及广告宣传牌等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脱落隐患。

(三)加强在施项目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学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在施工程的安全度汛管理,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在施工程的废弃物料,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制定汛期施工专项方案,深入开展安全度汛知识宣传教育;要组织好抢险工作处置,科学研判险情环境,确保在抢险过程中不发生次生灾害险情;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度汛有关工作要求,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度汛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值班“在岗、在职、在责”。遇有降雨预报时,要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各重点部位现场布控。遇有暴雨、洪水、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布时,要及时启动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认真检查本单位使用的房屋,关好门窗,拉下电闸,切断不用的电器电源。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虚报、漏报、误报。对本单位所属重点防护部位,务必专人值守,加强巡查,保证第一时间报送险情,便于及时抢险,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接到上级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校内防汛信息平台迅速预警。保卫处和各物业单位应充分利用监控等技防手段,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报告,坚持“一事一报,有情况就报”的信息报送原则,确保信息畅通。学校防汛应急抢险电话:68901000。

各院(系)、单位务必于5月17日前,将防汛工作小组名单(包含防汛联系人手机号、值班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连军   电话:689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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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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