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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12: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衡阳市明确容错纠错的8项情形 发布时间:2022-10-11 08:27      来源:衡阳日报     浏览量:次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市委出台了《衡阳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强调严格遵循“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明确了容错纠错的8项情形,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履职尽责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用制度调动和保护全市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改革实干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负责者担当负责,促进并保障衡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旗帜鲜明为改革实干者担当

“建立科学容错和高效纠错机制是激发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抓手。”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正处在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闯敢试、主动作为。

《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容错纠错机制。

“我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担当负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开拓创新、敢闯敢试的干部提供失误时‘托一把’的可能,从制度层面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的规范。”

容错纠错机制的对象和范围是哪些?《办法》明确,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单位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履职尽责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依规依纪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于责任追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和纠错纠偏。积极关心和保护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干部。

“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或者违纪违法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经组织提醒或给予处理处分后,仍消极整改,再次出错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以上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的;其他不应予以容错的情形,不予容错。”

明确政策细化容错八项情形

在实际工作中提到容错纠错,“可容”与“不容”一直是基层操作的难点,“容”还是“不容”难以判断。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要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坚持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的原则,把单位和个人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为便于基层操作和实践,《办法》明确了容错纠错应当综合考量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处置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办法》提出容错的8项情形,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广大干部改革创新中避免“雷区”提供了指导。这8项情形如下:

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衡阳高质量发展中,一心为公、加压奋进、先行先试、积极作为,出现失误错误的;

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争资争项及推动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经科学民主决策予以先期投入或者政策优惠,但因政策调整、市场风险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出现失误错误的;

在应对疫情防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中,主动担当涉险、临机果断决策,出现失误错误的;

在申报审批等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中,因便企利民、提质增效进行容缺受理、办理,存在一定程序瑕疵的;

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等工作中,立足全局利益、勇于破除障碍、攻坚克难,出现失误错误的;

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等工作中,不拘一格、探索创新,出现失误错误的;

党纪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法律政策没有明确限制,或者因与上位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在探索创新过程中,主动担当作为,出现失误错误的;

其他失误错误,但工作效果总体上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可以容错的情形。

“通过调整容错条件和情形划定免责边界,让容错纠错更清晰更具体,给广大干部一颗‘定心丸’,激励大家放心大胆地去干事创业。”

容纠结合为担当者保驾护航

“容错与纠错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一体两翼’,二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容错纠错的制度效应,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正提高,把规则定在前面,最大限度避免犯错、少走弯路,提高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力。同时强化正向激励,通过给敢于改革创新者容错,加大治懒治庸力度,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先行先试、鼓励大胆实践,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允许创新有偏差、但不允许墨守成规,允许担当有过失、但不允许敷衍塞责的鲜明导向。

该负责人强调,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的统一领导,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示范,发挥案例引领作用,既要避免不敢容不会容,又要防止突破党纪国法底线,推动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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