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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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2023-12-10 14: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街)党(工)委,各区直选派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8月以来,区委组织部选派办,采取直接到村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的办法,对驻村工作队进行督导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看,驻村工作队能够按照要求深入开展驻村入户调研,积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期工作规划,初步发挥了宣传教育党员群众、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作用。

(一)驻村作用发挥较好。一是遵守驻村纪律。大多数选派干部能遵守驻村工作纪律,主动靠前开展驻村工作。如中店仓坊村、施桥旗杆村、双河春光村、椿树胡郢村、孙岗宣郢村、翁墩杨公村、马头崔店村等驻村工作队能够坚持吃住在村,工作成效较好。二是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多数驻村工作队积极转变角色,结合本地“十四五”规划和自然优势,做好产业发展谋篇布局工作。如横塘岗百子庵村、横塘岗周庵村、张店金冲村、东河口牌楼村、双河百洋村、先生店松店村、三十铺黄大塘村、翁墩杨公村等积极谋划乡村振兴主导产业。三是细心谋划村务管理。多数驻村工作队能够做到身心在村,会同村两委积极开展工作。如椿树龙穴村每周召开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孙岗思古潭村、淠东徐郢村能够定期制作工作简报。横塘岗百子庵村创新宣传驻村工作队信息。毛坦厂大山寨村制作在村工作制度,细化驻村工作队责任分工。城北谢湾村制定工作手册,动态监测脱贫户生产生活情况。

(二)选派单位关心支持有力。多数选派单位履职尽责,到村指导选派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如省人社厅、安徽广电传媒集团、合肥工业大学、市委办、市乡村振兴局、市农商行、国网六安市供电公司、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水利局、区退役军人管理局等单位积极协调资源支持做好驻村工作。

(三)乡镇街保障到位。一是及时开展座谈。各乡镇(街)党(工)委按要求与选派干部开展座谈交流,加强选派干部对当地特色产业、乡村振兴亮点经验等方面工作了解,帮助选派干部适应新的岗位与工作环境。二是协调生活保障。多数乡镇(街)党(工)委能够为选派干部协调在村食宿保障,让选派干部在村安心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驻村工作队存在问题

1.“走读”现象明显。部分驻村工作队没有落实驻村要求,白天到村工作,晚上回城“走读”,未在村内住宿。如中店乡中店村、双河许楼村驻村工作队在乡镇住宿。

2.制度执行不严。部分驻村工作队对请销假、驻村工作日志等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工作要求不高。检查中发现,东河口花石嘴村、双河许楼村、先生店南四十铺村等驻村工作队部分队员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大多数驻村工作队未将工作内容据实记录在发放的工作日志上,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对工作内容及时审阅签字。

3.工作进展不均。部分驻村工作队到村后没有厘清工作职责,工作方法欠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工作懈怠被动,产业发展认识不足,怕担重担,对村乡村振兴指导谋划不够;有的实地走访调研不深不实,对村情户情不熟悉,工作思路和抓手还没有理顺;有的只注重谋产业发展,对抓班子、带队伍、建制度思考得不多。如张店从全村、张店白塔寺村、双河晁仓村、东桥莲花村等未按要求参加村会议。

(二)乡镇街存在问题

1.日常管理不严格。没有落实驻村工作队管理主体责任,对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驻村工作队存在问题不愿上报,对选派干部请销假未能及时报区选派办备案。

2.协调保障不到位。部分乡镇街对选派干部驻村期间的食宿保障还有缺位,帮助解决工作生活问题还不到位。

(三)选派单位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选派单位负责人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思想不重视、保障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到村调研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特别部分单位对直属驻乡镇街单位选派干部关心关爱不足,管理保障流于形式。

2.工作脱钩不彻底。部分选派单位未实现选派干部驻村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经常性抽调选派干部从事原单位工作,未能做到“一人选派、单位支持、全体有责”,影响选派干部作用发挥。

三、工作要求

(一)集中精力,切实履责。选派干部要进一步提高驻村服务意识,明确职责任务,把全部精力放在选派村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上。一是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选派干部在村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遵守在村工作纪律,做到吃住在村,将精力投入到选派村工作上。二是做好工作记录。驻村工作队要据实记录每日工作内容,并由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签字确认。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选派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原则上要提前至少1天向乡镇(街)党(工)委汇报,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临时请假或未经批准离岗均视为不在岗。四是认真谋划村级发展。驻村工作队尤其第一书记要深入参与村会议,与村两委共同谋划乡村振兴工作。

(二)加强管理,落实保障。一是乡镇(街)党(工)委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选派干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阅选派干部工作日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选派单位要加强与选派干部联系,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主动与镇村对接,协调解决好选派干部的食宿保障;严格履行工作脱钩要求,不得向选派干部安排原单位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到村,帮助理清思路、选好产业。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镇(街)党(工)委加强驻村工作队督查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约谈提醒,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选派办报告,不得瞒报。区委组织部严格考核驻村工作队在岗在位和工作情况并纳入年终测评,对履行职责不力、长期离岗选派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考核优秀推荐资格。

各乡镇(街)党(工)委,各选派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问题和差距,绷紧思想,拧紧发条,全面检查各自工作存在不足,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格要求,详细谋划好任期工作规划,积极投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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