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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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7-14 21: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京人社能发【2023】3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保障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并更新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

通过政务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公布并及时更新经许可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备案的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查询和按需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培训职业(工种)、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后,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并于每月28日前完成《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统计表》报送。补贴性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目录的发布按照本市城乡劳动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执行。对出现造假骗补、违规转包等情形的培训机构,移出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的补贴性培训项目,以及一年内无开班的项目,移出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

二、加强培训和评价工作质量督导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质量督导相关工作要求,对线上和线下培训做好过程性质量督导,重点针对补贴性培训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落实要求,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职技鉴发〔2019〕8号)要求,加强区级外部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对辖区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参评人员、评价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备案的评价机构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市就促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将分别对各区补贴性培训质量督导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三、对培训和评价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6+4”一体化综合监管,对辖区培训机构全面开展“风险+信用”评估,并动态调整监管等级,评估结果有变化的,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就促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处。加快推广全市培训机构分级评估工作,市就业促进中心每两年对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级到D级,并加大对A级培训机构的宣传推广力度。市鉴定中心每年对开展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机构开展年度考核,并以此作为申请增加评价职业(工种)的重要参考。培训机构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公告。评价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注销备案或不予续备案。

四、强化补贴性培训和评价过程管理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补贴性培训项目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加强对机构认定、开班申请、过程检查和结业考核的检查。机构认定要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规范开展,择优遴选培训质量高、效果好的机构开展补贴性培训;开班申请要做到要素齐全,包括培训对象报名资格、授课师资、培训计划执行、设施设备、命题质量、教材选用、考核规范等;过程检查要完善全过程监管技术手段,首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要实地核实培训手段和设施设备条件;结业考核要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并按规定组织学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特种作业考试等。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重点检查同一账号同时多端口登陆、多页面非前端播放课程和阻断刷课,挂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虚假培训评价行为。

五、健全完善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机制

对补贴资金实行统筹化管理,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本区培训需求,科学制定年度补贴性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项目,加强补贴资金测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总体资金规模、全市技能培训布局等要素,统筹调剂下达培训计划。对补贴标准实行阶梯式管理,按照培训合格、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实现就业三个层次分别设置补贴比例,强化培训的就业导向。对补贴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数据,并进行智能化比对审核。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补贴性培训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及时终止补贴申请流程。有条件的区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补贴性培训开展常态化跟踪管理和评估,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

六、营造培训和评价市场良好环境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监测12345、信访举报、来信来电、舆论反映等涉及的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问题,深入核查相关情况,及时移送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处理,有条件的可面向社会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风险提示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培训和评价工作开展舆情监测,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持续开展“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对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进行炒作、涉嫌欺骗欺诈等违规违法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查处。要加大预付费监管力度,采取“先收费后培训”模式的培训机构应开立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要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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