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对新中国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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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老工业基地对新中国的历史贡献

2024-04-12 00: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建国初期国家为实现工业化和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而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东北地区形成的以重工业为主要特色的产业基地。从“一五”时期到20世纪90年代,东北老工业基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不愧为“共和国的长子”这个称号。现在老工业基地遇到后劲不足的困难,与它长期的高额付出存在必然的联系,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是共和国建构完整工业体系的成功典范。本文通过总结分析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新中国建设史上的历史贡献,从中找出它的比较优势,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构成完整工业体系的重要力量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建设形势,国内生产力不仅十分落后,且布局极不平衡,一半以上的重工业集中在东北地区。近百年被奴役的历史及当时的国际形势,都要求中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强大起来。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如何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要解决的重要课题。1952年8月15日,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征求苏联对我“一五”计划的意见,在得到苏方愿意向我方提供设备、技术、资金和相关人才培训的承诺后,中国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决策。

  东北三省幅员辽阔,物产丰富,由于其靠近苏联,地理位置特殊,又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且有一定的重工业基础,因而成为新中国工业建设的重点地区。“一五”期间,苏联援建的156项国家重点项目中,实际实施的150项,其中有56项被安排在东北三省。其中,黑龙江省22项,实际投资额507521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25.9%;辽宁省24项,实际投资额216483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11.0%;吉林省10项,实际投资额14551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7.4%。国家对东北三省的实际投资额总共为869514万元,占全国实际投资额的44.3%。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重点建设当中,东北三省的投资份额与全国各大区相比所占的比重最高,尤其是民用工业比重达到1/2以上,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大规模投资兴建的主要工业基地。进一步分析在“一五”时期东北三省的建设投资情况,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的工业化建设中,攸关国计民生的基础工业、代表工业化水平的重工业和捍卫国家利益的军事工业是经济建设的重点。

  1、“一五”时期黑龙江省的建设投资情况。“一五”时期,国家在黑龙江省的22项重点项目,都是建立国家工业化初步基础所必须的,其中机械工业8项,即第一重机器厂(富拉尔基重型机器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哈尔滨电碳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煤炭工业7项,即兴安台二号立井、鹤岗兴安台十号立井、鹤岗东山一号立井、城子河九号立井、双鸭山洗煤厂、城子河洗煤厂、兴安台洗煤厂;电力工业2项,即富拉尔基热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冶金工业1项即哈尔滨铝加工厂;钢铁工业1项即富拉尔基特钢厂;造纸工业1项即佳木斯造纸厂;以及两个军工项目即黑龙江120厂和122厂。通过“一五”期间的建设,为哈尔滨市建成了一个被誉为“动力之乡” 的新区,形成了以锅炉、汽轮机、电机三大动力厂为特色的工业区;在齐齐哈尔的富拉尔基地区建设成一个生产特殊钢与重型机械的工业区;在鸡西、鹤岗、双鸭山等地,用先进矿山设备装备起来的新型矿区也已初步建成。这一系列工业区的相继建成,初步构建起了黑龙江省的工业体系。经过多年建设,黑龙江省的工业结构形成了两个显著的特点,即重工业比重大、大型企业多。到“六五”时期,全省的重工业产值居全国第六位,占本省工业总产值的63.1%;在重工业中,又以采掘工业比重为大,黑龙江省的采掘工业产值长期位居全国第一,占全省工业的23.2%,占全国采掘工业的17.7%。黑龙江省的大型企业产值居全国第三位,占本省工业产值的44.1%,占全国工业产值的29.9%。 国家经过多年的投资建设,不仅使黑龙江省成为国家的重工业基地,而且使其成为以产出生产资料为主的省份,它的重工业企业中有95.9%是产出生产资料的,在轻工业企业中也有36.2%是产出生产资料的。

  2.“一五”时期吉林省的建设投资情况。“一五”计划时期,国家把吉林省作为重点建设地区之一,五年间,在吉林省的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达到18.4亿多元,限额以上的工程达到109项,属于苏联援建的重点项目有10项,其中机械工业2项即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吉林电极厂;化学工业3项,即吉林氮肥厂、吉林染料厂、吉林电石厂;电力工业2项,即吉林热电站、丰满水电站;煤炭工业2项,即辽源中央立井、通化湾沟立井;冶金工业1项即吉林铁合金厂。这些重点工程对奠定中国汽车制造和化学等工业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吉林省初步形成了以汽车、基础化学、铁合金、炭素制品等重工业为主的经济骨架。

  3.“一五”时期辽宁省的建设投资情况。在“一五”时期,国家在辽宁省安排的24个重点项目分别为:钢铁工业2项,即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有色金属工业2项,即抚顺铝厂、杨家杖子钼矿;煤炭工业8项,即阜新新邱竖井、阜新平安竖井、阜新海州露天煤矿、抚顺东露天煤矿、抚顺老虎台斜井、抚顺西露天煤矿、抚顺胜利斜井、抚顺龙凤竖井;电力工业3项,即抚顺发电厂、阜新发电厂、大连发电厂;石油工业1项即抚顺石油二厂;机械工业5项,即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第二机床厂、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电缆厂、大连造船厂;此外,还有3项国防军事工业项目。为了与国家这24项重点建设工程相配套,辽宁省还在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等地安排了省市重点项目730个,改建扩建了抚顺钢厂、大连钢厂、沈阳冶炼厂、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锦州铁合金厂、沈阳第三机床厂,沈阳鼓风机厂、沈阳水泵厂、大连重型机器厂、大连机床厂、沈阳化工厂、沈阳玻璃厂等。“一五”时期,辽宁省的新建和扩建的这些工业项目,总投资达46.41亿元,占全国同期工业建设投资的18.5%,占全省经济建设投资总额的71.3%,其中重工业建设投资达43.6亿元,占全省工业建设总投资的93.9%。 通过“一五”时期的建设,辽宁省的工业结构和布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以沈阳、鞍山为中心的中部工业地带和以大连为中心的丹东、营口、锦州等沿海工业城市,初步构建起首尾相连、比较集中的工业城市群体。同时,辽宁省的重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由1952年57.8%上升到1957年73.4%, 辽宁作为国家的重工业基地自此开始初具规模,其重工业产值也从“一五”时期开始,一直位居全国之首,成为我国重要的冶金、石油、化学、机械、建材工业基地。

  经过“一五”时期的工业建设,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已经基本建成,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留下来的工业集中于沿海地区而内地工业很少发展的畸形状态,有了很大改变,在沿海和内地工业均有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得到了比较合理的分布。东北地区成为全国最大的钢铁工业基地、石油化学工业基地和机械工业基地。东北三省逐步以能源、原材料、军工和装备制造等重大工业门类为代表,构筑起中国工业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了以重工业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特色,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产业基地”。当时建设的这些企业,设备与技术大体为苏联20世纪40年代的水平,主要为能源、原材料与机构工业,产品包括煤炭、电力、钢铁、铝业、锅炉、汽车、电缆、风动工具、机床、汽轮发电机、量具刃具、滚珠轴承、氮肥、染料、工业用纸等。这些行业大部分是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产品供不应求。即使站在今日的高度来看,当时选择东北投资建设这些项目,决策是科学的,投资效益也比较好。

  二、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增长,为国家财政提供了丰厚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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