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指南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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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指南详解

2024-07-15 20: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包含的内容比较多,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填写指南,还有下载该表格的办法哦!

  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表须知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工作依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须认真阅读《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条款。

  2、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窗口提交。

  3、《南昌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声明及授权》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许可政府专项救助部门对其房屋、车辆、住房公积金、就业、户籍、婚姻、死亡等基本信息与财产、收入状况进行核查的书面授权,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亲自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窗口签字并加盖手印。

  公共租赁住房摇号中签的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申请家庭退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中签的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至当次公共租赁住房中签公告发布止,该《声明及授权》有效。

  4、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如不愿意被调剂到本市远郊区(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勾选“申报地实物配租”;愿意被调剂到本市远郊区(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勾选“申报地或异地调剂实物配租”。

  (2)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现阶段实际居住地址;非本市市区户籍的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址”填写所持居住证地址(地址须具体至社区)。

  (3)“本人申请前六个月收入总计”填写本人申请之日上溯六个月 的各项收入总计。

  (4)“申请家庭类型”:申请人及家庭根据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经计算后,如家庭人均年 收入不超过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勾选“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家庭”选项。如同时符合“低保家庭、烈属家庭”等条件的,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家庭”选项下,勾选本人及家庭符合的相应次级选项(可多选),但须在本《申请表》的证明材料提交表对应位置,粘贴有关证明材料。

  (5)“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在我市各区(开发区、新区)及南昌县、新建县范围内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农房、自建房、租住公房等房屋信息。其中,已签订购买合同尚未发放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自申请之日上溯两年内交易(赠予)的房屋均须填报。

  (6)“申请家庭的车辆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信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助力车等不属于填报范围。

  5、本《申请表》中所有的“之前”、“以内”、“以上”等均包含本值。

  6、其他未尽事宜,以《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为准。

  在线办理提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南昌公租房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政策规定+申请表+租赁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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