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最新契税标准确定了!2021年9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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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最新契税标准确定了!2021年9月1日执行

2024-07-14 04: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同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契税法不过是将原有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与之前的土增税税法一样,并不存在契税上涨的情况。

  《决定》除了确定本省契税适用税率外,还明确了契税法第七条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规定: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支付价格差额的,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对于自然人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政策,目前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执行,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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