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别人担保的公司破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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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别人担保的公司破产怎么办

2024-07-14 00: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为别人担保的公司破产怎么办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

  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为别人担保的公司破产怎么办

  二、担保方式

  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2.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担保的分类有哪些

  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一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二是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三是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四是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以上就是关于为别人担保的公司破产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对于公司担保要提前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避免给自己担保造成一定的风险。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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