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娩费用报销多少(附自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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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个人按比例负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具体内容来看正文。 南京分娩费用报销标准: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顺产3001~5000元、助娩产3201~60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5001元、助娩产6001元、剖宫产7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推荐阅读:南京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查看南京生育险条件/标准、零星报销范围/流程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 手机访问 南京本地宝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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