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李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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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李芳华 | 第七届最喜爱教师评选活动 商李芳华 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尊师爱校的氛围,感恩育我之心,弘扬尚师之风,促进师生交流,现决定举办我校2023年“商李芳华”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 活动主题 润师德之水,唤育人之魂 举办单位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会 各学院学生会 评选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职工 活动安排 (一)初选 (曾获第六届商李芳华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与本次评选) 1、推选及报送要求 (1)专业课教师评选: 评选人员:法学院专业课教师1名 评选形式:由各班统计投票数据并进行汇总(附件1),并附上实名投票数据(附件2)。 注:实名信息数据仅用于真实性确认,推荐使用问卷星形式。 (2)其他类别教师评选: 评选人员:通识公共课(除本院专业课外的其他课程)教师1名、思政课教师1名以及体育课教师1名 评选形式:由各班进行评选教师投票数据汇总(附件3-5)。 注:曾获第六届商李芳华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与本次评选。 请20-22级各班负责人将相应文件(附件1-5)于2023年3月23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形式:班级+商李芳华结果。 展开全文2、结果公布 初选结果公布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公众号。 (二)复选 1.时间:3月下旬 2.形式: (1)专业课教师:以推送形式展示教师情况并由全校学生进行投票。线上票数排名前3的教师获得“最具网络人气教师”奖。 (2)其他类别教师:各院初选票数汇总,票数最高的通识公共课、思政课、体育课教师分别获“最受学生喜爱的通识公共教师”奖、“最受学生喜爱的思政教师”奖、“最受学生喜爱的体育教师”奖,并邀至出席于决赛现场。 (3)结果公布:复选结果公布于浙江工商大学学生会公众号。 (三)决赛 1.时间:4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2.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剧院 3.形式: (1)专业课教师:进行现场风采展示,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观众根据现场展示进行投票,票数前10名的教师授予“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称号,其余教师授予“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提名奖”。 (2)其他类别教师:邀请获奖教师出席现场并颁奖。 各位法小商们 赶快来表达对老师的喜爱之情! 图文 | 法学院学生会 排版 | 黄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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