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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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2024-06-19 00: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2-14 10:47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文 号:深府函〔2022〕14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22-02-14 【字体:大中小 】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协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府〔2021〕7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十三五”期间,特别是《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实施以来,各区、各部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科学素质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1.1%,位居全国城市第三;我市首部科普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普条例》)颁布实施;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深圳科普月等重大科普活动持续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加快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普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深港澳科普交流渠道不断拓宽,科普国际交流“质”“量”双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国外先进城市和上海、北京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各类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各区科普经费投入不平衡、不充分;科学精神弘扬不够;科技创新资源转化为优质科普资源的机制亟需完善;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全社会广泛深入参与科普的格局尚未形成。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关键时期。实现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目标,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担当更加重要的使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焕发科学家精神的时代感召力、引领力,让“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观引领。

  2.坚持协同推进。建立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模式,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抓好《科普条例》实施和全域科普示范市建设。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科学共同体、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3.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进科普内容创作、表达方式、传播手段创新,及时感知群众科普需求,精准匹配、送达科普资源,实现更高质量的科学传播。

  4.扩大开放合作。推进深圳都市圈科学素质建设融合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学素质建设交流合作,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加紧密的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共筑对话平台,增进开放互信,深化创新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深圳贡献。

  (三)发展目标。

  2025年目标: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25%,形成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优质科普资源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科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的价值显著增强。

  2035年远景目标: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全面提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勇当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排头兵。科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全社会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素质先行示范市,为深圳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三、聚焦四大重点人群,实施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聚焦青少年、城市劳动者、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四项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加强对未成年人科学兴趣的引导,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

  2.措施。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呵护学生的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推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均衡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开展亲子科技阅读、家风大讲堂等项目,为家庭提供科学健康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引导,形成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建立科学、多元的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育机制。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用学分的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含科普教育和科技竞赛活动等)的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广泛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技创新大赛等针对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师德师风建设,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教师培养和校长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小学科学教师配备和初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师配备。加快科技创新课程建设,推出一批能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科学教育校本课程。

  3.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创新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二)实施城市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科学素质、劳动技能和创新创造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工作中主力军作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2.措施。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巾帼建功、“鹏城工匠”评选,以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科创中国”创新创业投资大会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将劳动者科学素质要求列入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终身学习体系,打造世界一流职业教育高地。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率先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支持深圳技师学院和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建设成为专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工院校。围绕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创新创造、安全生产教育等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科普活动。

  发挥企业家提升城市劳动者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做好外卖、快递、直播、网约车、网约服务等新兴领域、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3.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围绕积极老龄观培育、信息素养提升、健康管理等方面,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水平和健康文明生活、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2.措施。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聚焦老年人就医、消费、金融、文体活动等高频场景,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吸纳老专家加入科普人才库、科学家精神讲师团等,在社区、企业、校园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

  3.分工。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聚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水平提升和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增强领导推动创新发展本领、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2.措施。

  在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中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专题讲座、在线课程、现场教学、学员讲堂等形式加强科学素养和创新理念教育。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

  开发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等科技产业和创新发展现场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的现场教学点。邀请专家学者以及高科技企业负责人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讲授科学素质建设相关专题课程,丰富科学教育内容。

  将科学素质要求纳入公务员考试录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和年度考核内容,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3.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构建科学素质建设体系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6项重点工程。

  (一)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任务。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2.措施。

  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运用财政资金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单位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与科普创作、提供科普场所或向公众开放科普设施等方式承担科普义务。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深圳都市圈科普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建成“优势互补,互相成就”的科普产业生态体系。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设立科普专家指导委员会,做好市级科技资源科普化顶层设计。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鼓励大科学装置开发科普功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面向社会开放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开展学习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科学与中国”院士巡讲等科普活动,广泛宣传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用榜样力量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

  3.分工。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集团、市报业集团、市出版集团

  (二)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任务。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和整合,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多渠道推进数字科普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2.措施。

  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计划。制定科普作品出版计划,为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科普产品研发提供支持。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大力开发科普动漫、科普短视频、科普游戏、科普文创产品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支持科学与幻想成长基金等社会团体举办科幻文学大赛、科幻美术大赛、科幻作品翻译赛等活动,推动科幻创作和科幻产业发展。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建设可在“i深圳”线上展示的综合性科普信息化平台,向市民提供权威、准确、实用的科普信息和科普基地预约、科普活动打卡等科普服务。持续深化科普中国落地应用,推进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信息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融合,探索利用科普中国服务云资源与地方融媒体中心建设相结合,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和传播互惠。

  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引导我市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重点科普活动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报道、全媒体直播呈现,结合公众需求创作科普融媒产品。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技专家、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共同开发科普信息化资源,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广电集团、市报业集团、市出版集团

  (三)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任务。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渠道投入的机制,进一步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一干多支”的现代科普场馆体系,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2.措施。

  定期开展科普资源普查。对科普资源种类、数量、内容、分布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科普资源名录,并通过综合性科普信息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列入本市科普资源名录的动植物物种、矿藏和地质遗存等向公众开放的,应当以文字、图片或者电子信息等形式作简要、通俗说明。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具有科普功能的场所、设施、设备、作品、产品、信息等申报纳入科普资源名录,由市、区科协对科普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科普资源名录,为市民提供科普资源“菜单”。

  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建成深圳科技馆(新馆)、深圳创意设计馆和深圳科技生活馆,建设深圳自然博物馆,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工业展览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的利用、维修和改造,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开展科普展教品研发和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校园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面向公众开放科普设施,建立企业科技传播馆、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确保科普基地建设和运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飞机、列车、客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或提供科普服务。制定科普旅游指南,推动“科普+旅游+研学+休闲”融合发展。深化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

  3.分工。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实施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任务。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和科普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聚焦群众需求,深入开展科普惠民活动,营造浓厚科普氛围。

  2.措施。

  完善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建立深圳科普指数反映我市科普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公民获取科学技术信息和参与科普活动情况以及公民对科普环境满意度等方面的监测评估。完善科普标准体系,编制科普标准和技术规范,为我市科普活动提供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引服务。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

  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市级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加强应急科普资源生产、储备和传播。依托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重点区域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自救互救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以“民生微实事”为抓手,丰富社区科普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防灾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国防教育日等活动,提升科普工作覆盖面和精准服务能力。

  3.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深圳警备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市出版集团

  (五)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任务。

  建立健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激发科普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和巩固科普专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兼职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

  2.措施。

  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立科普人才库、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制度、科普志愿者管理制度,建成一支专业、规范、高效的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人才后备队伍建设,以学分制管理激励研究生开展科普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壮大“深圳市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普志愿者培训、激励和管理制度。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为阵地,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发挥好科普中国信息员在信息宣传、科学辟谣等方面的作用,拓宽移动端科普传播渠道,推动科普中国信息化平台优质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完善科普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创新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对科普人才的奖励资助政策,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

  3.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团市委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市出版集团

  (六)实施科学素质交流与合作工程。

  1.任务。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普合作与交流,推动深圳与全球广泛连线。

  2.措施。

  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西丽湖论坛等重要平台作用,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和科普人才培养渠道,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

  依托深圳创新优势,对标国际电影节,持续办好深圳(国际)科技影视周,创新举办中国国际科教影视展评暨制作人年会、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等重点板块,着力吸引国内外一流专业团队和作品来深展映交流,促进影视文化成果与国内外市场广泛对接。

  深化深港澳科学素质建设合作。广泛开展深港澳青少年跨境科普活动和科普人才跨境培训交流,高标准打造粤港澳青少年无人机科创嘉年华、深港澳人工智能大赛、深港澳国际机器人大赛等重点活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普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家、省级青少年科技活动、科学教师培训等交流合作。

  3.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科技创新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市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计划,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

  各区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本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确保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到落实。

  市科协要充分发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综合协调、统计分析和经验交流,会同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我市科学素质建设。

  (二)完善保障机制。

  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公布本方案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各界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对科学素质工作的认知、认可和认同。

  建立健全科普动员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科学共同体、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做好《科普条例》实施工作,出台必要的配套政策,督促牵头单位履行职责,在组织、队伍、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

  市、区政府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普工作所需经费,科普经费使用单位应根据自身承担的《科普条例》实施任务,加强科普经费使用的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同时积极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明确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22年,推动和指导各区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23-2025年,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附件: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分工表

  附件

  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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