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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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说明: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查询范围: 本平台提供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培训证书信息查询。 3.相关说明: ①如对查询结果存有疑问,请与原发证部门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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