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就医须知 就医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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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 您来我院就医之前首先须确认“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为您社保卡可使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我院医保代码为: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08155002(总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02155004(一门诊)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第二门诊部:05155010(二门诊)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第三门诊部:08155007(三门诊) 1. 医保患者门诊就医应持社保卡并主动出示社保卡进行挂号、就医、结算。 2. 医保患者享受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品、检查、治疗,医保范围外的项目不予支付。 3. 医保患者急诊未持社保卡的需全额结算,回单位手工报销。 4. 当次就诊未出示医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谢谢您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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