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结果 › [公示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简化平顶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复审程序,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内容,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简化复审流程 在平顶山市工作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在平顶山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证书”)的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1个月以前,向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证书复审申请,经核验符合条件的,除焊接作业人员外,一律不需要考试,当场直接办理复审并发证。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有效期逾期未申请复审的,需要继续从事该项目作业活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取证。 二、精简复审材料 将证书复审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简化为复审申请表、证书原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证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持续作业时间证明和体检报告。 三、全程网上办理 证书复审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由发证机关在网上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等,对于复审通过的,由发证机关将证书信息上传到“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四、免费补发证书 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员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提交身份证明、遗失或损毁的书面声明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经发证机关核验无误的,可当场免费补发证书,补发后原持证项目有效期不变。
2024年2月28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