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网上申报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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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网上申报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2023-10-21 12: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许可证在线业务相关问题

  问题1、无法选择经纬度信息

  答:使用IE9/10/11版本浏览器;拾取:点击拾取,在地图上选择合适点位,确定;定位:在文本框中输入小数点格式经纬度,点击定位,点击拾取,在地图定位点处点击,确认;定位功能需要手动输入“小数点”格式经纬度,并再次“拾取”坐标。

  问题2、主要产品和产能补充表无法选择某行业,如D462水处理行业等

  答:本表格适用于部分行业,可在行业类别选择框中选到对应行业。若无法选到某个行业,说明此行业不用填写本表格。

  问题3、涉及到多个行业产品和产能等信息,如何填写

  答:逐个填写。分别选择对应行业类别,填写相应行业内容。

  

       问题4、如何知道行业模块是否已上线

     答:行业模块上线后,公开端将及时发布重要通知,如某行业可正式申报。行业模块上线后,企业端填报相应行业内容,有相应的行业特征表格及字典项。无“产品产能表”字典项的行业均为未上线行业。

 

  问题5、行业模块上线前填报内容无法删除

  答:因行业模块涉及到行业特征表单及字典的使用,行业模块上线前未提交审批的企业,填报内容将无法带出、编辑或删除,需联系在线客服单独处理。

  问题6、排放口等信息没有自动带入

  答:可以在排污节点及污染治理设施表,找到对应的排放口,编辑排放口最后其他信息一栏(可以添加一个“/”),再保存,关闭,点击下一步。如果没有自动带入请联系在线客服单独处理。

  问题7、许可证到期如何延续

  答: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即在“企业端-许可证”延续模块提出申请。点击许可证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时只需编辑以下页签:大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总许可量信息;水污染物申请排放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其他许可信息需要变更的,应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审批,再申请延续。

  问题8、企业搬迁、关闭等,许可证如何注销

  答:排污单位线下向许可证核发部门提出申请,核发部门在管理端办理注销登记。

  问题9、许可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在申请补领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遗失声明。发布遗失声明,提交补办申请。

  

  

  问题10、有整改要求的企业,完成改正任务的,如何提交改正完成情况

  答:企业应在改正完成时限前,进入“改正规定” 模块填写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问题11、企业注册阶段“省市县”选择错误,导致核发部门无法受理

  答:企业可在“修改企业基本信息”直接修改“省市县”信息。修改后核发部门可直接受理。

  问题12、企业在注册阶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答:未提交许可证申请时,可在申请模块“排污单位基本信息”页签直接修改。已提交许可证申请,可请核发部门受理阶段“补件”、或在经办人预审/汇总阶段“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已核发许可证,应通过“变更”修改。

  问题13、被撤销的许可证,如何再次提交申请

  答:排污单位在“许可证申请”模块,点击“我要申报”按钮,将生成上次申请时填报的许可证申请表,排污单位修改或检查无误后可提交。

  问题14、被“不予受理”的申请,如何再次提交

  答: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不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将被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排污单位可重新向有核发权限的部门申请。

  问题15、已核发的许可证中,生产设施、治理设施和排放口编号与申请编号不同

  答:企业申请时填写的编号为企业内部编号,可以任意形式(如汉字、英文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等组合)编制。核发的许可证,包括许可证编码、生产设施、治理设施和排放口编码均为国家为固定污染源的统一赋码,为法定编码。证后实施与管理均采用许可证统一编码,包括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核发许可证后,企业可下载《编码对照表》,依许可证要求加强内部管理。

  问题16、已核发许可证,无法进入监测记录模块

  答:监测记录模块为“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入口,企业登录许可平台,可自动跳转进入监测平台,无需二次登录。默认许可证发证后10个工作日,监测平台同步登录及许可证相关信息,实现自动跳转。

  问题17、许可证已变更,监测记录模块排放口信息等未同步更新

  答:许可证变更、延续、补办等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监测平台更新许可证相关信息。其他疑问请联系监测平台客服。

  问题18、已核发许可证,无法进入执行报告模块

  答:许可证发证后1个工作日,执行报告模块同步许可证相关信息。

  问题19、许可证已变更,执行报告模块排放口信息等未同步更新

  答:在许可证变更完成前已建立的年报,如带出的排放口等信息与许可证不符,可点击年报相关页面右上角“重新同步数据”,进行数据更新;季报可删除后新建,即可更新数据。重新同步数据将清空当前页面已填写数据。

  

  问题20、无法填报执行报告月报

  答: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要求,重点管理应提交年报、季报、月报,简化管理应提交年报、季报。排污单位管理类别申请/核发许可证时确定。2018年1月10日前核发的许可证,应在首次填写执行报告时填写管理类别。2018年1月10日前核发的许可证,管理类别错误应联系执行报告在线客服修改管理类别;2018年1月10日后核发的许可证,管理类别错误应通过许可证变更修改。

  登记相关问题

  问题21、如何进行排污登记

  答:(1)注册。注册用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http://permie.gov.cn, 点击“网上申报”模块,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进行注册。

  

  (2)申请登记信息填报。用户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点击申请登记,填写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3)提交申请。表单填报完成后,生成登记表文书,用户可点击下载查看申请登记表文书内容。选择提交审批级别后,点击暂存可暂存此次填报的申请登记内容;点击提交按钮可将申请登记内容提交到管理端。

  

  问题22、登陆相关问题

  (1)遗忘用户名、密码

  答:排污单位在企业端登陆页面,点击“忘记用户名”或“忘记密码”;输入注册邮箱;通过邮箱接收账号、密码信息(注意区分大小写)。

  (2)忘记邮箱/修改邮箱

  答:修改邮箱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排污单位被第三方恶意抢注信息;排污单位忘记用户名或密码,且无法通过邮箱找回密码;原注册时留无效邮箱;排污单位因工作人员离职等原因,不知或遗忘注册邮箱;以上情形可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修改邮箱。

  (3)注册时显示注册单位名称已存在/被恶意抢注

  答: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企业库核实注册信息。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修改注册邮箱。通过注册邮箱找回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端,通过右上角“修改注册单位信息”修改密码。

  (4)显示已经注册成功,但无法登陆

  答: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从企业库查询是否注册成功,核实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输入错误,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问题23、排污登记需要管理部门审核吗

  记答:排污单位依《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开展排污登记。排污单位通过排污登记模块填报登记事项。提交后无需管理部门审核,自行下载登记回执即可。

  问题24、涉及多个行业,如何登记

  答:排污如涉及多个行业, 可分别选择对应的“行业类别”后,点击“添加产品”, 新增相应行业的产品。

  问题25、误登记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许可证

  答:许可证申请和排污登记分属不同模块。已完成登记的企业可进行许可证申请,无冲突。误登记且已提交的,排污单位应自行注销排污登记;未提交的,可自行删除登记信息。

  问题26、排污登记事项有误,如何修改

  答:排污单位通过登记变更模块自行修改。变更后无需管理部门审核,自行下载登记回执即可。

  问题27、排污登记到期,如何延续

  答:排污单位通过登记延续模块自行延续。延续后无需管理部门审核,自行下载登记回执即可。

  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网上填报教程

  一、排污单位填报前准备的材料

  1.准备一台电脑或笔记本,要求浏览器版本在IE9.0以上,且有Flashplayer软件,若遇到附件不能上传的情况,可查看公开端右下角“资料附件”板块  “无法上传附件或图片解决方案”或点击以下链接,按照链接步骤下载操作:http://permie.gov.cn/permitExt/outside/word/%E6%97%A0%E6%B3%95%E4%B8%8A%E4%BC%A0%E9%99%84%E4%BB%B6%E6%88%96%E5%9B%BE%E7%89%87%E8%A7%A3%E5%86%B3%E6%96%B9%E6%A1%88.zip

  

  2.企业名称:指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提示:如果企业有2个生产地址,要申请2个账号分别填报2个排污许可,举例:XXX环保公司一个生产地址在平房区,一个生产地址在南岗区,可分别起名为XXX环保公司平房厂区,XXX环保公司南岗厂区;

  3.总公司名称:如无填/;

  4.企业法人姓名XXX,联系方式XXXXXX;

  5.注册地址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也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进行信息查询

  6.生产经营地址:指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地址;

  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如果没有需要去163、腾讯、新浪等网站自行申请,此邮箱务必记住,切记切记切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8.营业执照的照片:手机拍照后上传到电脑中留存,后续注册信息需要上传;

  9.生产经营地址的经纬度:用手机软件“指南针”即可定位,以安卓手机为例,可在 “应用商店”搜索打开后如下图,并记录经纬度数字,后面“坐标拾取”环节要用到。

  二、排污单位管理类别判定

  1.根据《2019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行业类别。

  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01/W020200220415709177749.pdf),确定管理类别,分3大类: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

  三、账号注册流程

  1.填报网址: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http://permi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

  2. 点击网站右上方,“网上申报”;

  3.点击注册;

  4.按照之前准备的资料结合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即可;

  

  

  5.显示注册成功后,重新刷新网页,进入登录界面填报。

   四、填报环节

  1.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管理级别,分3大类: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其中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需要行政审批,登记管理不需要行政审批,填报后自动获得系统回执即可。

  2.进入系统,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首次填报点击“许可证申请”,登记管理填报点击“排污登记”。

  

  3.以登记管理为例,点击“排污登记” 后。

  

  

  4.进入“排污登记”后。

  

  

  5.进入填报环节。

  

  

  6.这里详细阐述一下,坐标填写有2种方法:第一种是直接进行地图拾取;第二种是经纬度换算法,利用准备好的经纬度坐标进行如下图换算。

  

  

  7. 后续内容根据排污单位实际情况,按要求填报(如果有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请结合环评文件)。

  

  8. 按以上要求填报完全后,若仍有不确定,需要修改的地方,可点击最下方“保存”;若填报无误,点击最下方“提交”即可。

  9. 提交后,5-10分钟后重新登录进入后,显示下图看到登记回执,下载回执留存,表示填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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