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技能人才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奖金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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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技能人才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奖金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16: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职业技工院校,各大企业,中央、省属驻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3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奖金申报工作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奖金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获得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含2023年举办的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选手所在单位可按相关规定申领奖金。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选手所在单位申领奖金,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竞赛主办单位部署职业技能竞赛文件(盖章PDF版);

2、竞赛主办单位公布获奖选手名单或竞赛名次文件(盖章PDF版);

3、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大赛申领竞赛奖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Word版和盖章PDF版)。

二、做好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相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列入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竞赛赛项(工种)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三、四、五、六大类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且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且有相应国家技能标准。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部署职业技能竞赛的文件中,应当明确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有关内容。报送材料及要求,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为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颁发竞赛奖金、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社会风尚的重要措施。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认真准备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竞赛获奖选手申请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材料报各竞赛牵头主办单位,具体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由各省级竞赛牵头主办单位确定。申领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奖金的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月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报省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孙志远,联系电话:29673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大赛申领竞赛奖金人员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大赛申领竞赛奖金人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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