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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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2024-07-04 05: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学科竞赛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相结合的重要模式。为贯彻落实省综合考核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鼓励全省高校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活动,使学科竞赛在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经学校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的学科竞赛工作在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副校长的领导下,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学院(部)、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院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三)审核参赛项目及参赛方案;协调参赛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分工;

(四)编制每年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审批参赛经费;

(五)组织认定学科竞赛级别;审定获奖项目的奖励;认定学生学分和指导教师业绩等;

(六)负责学科竞赛数据统计,对学科竞赛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并保存相关档案资料。

第五条  学院(部)职责

(一)学院(部)是学科竞赛主体和责任单位,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参赛审核、组织和实施。

(二)各学院(部)应将学科竞赛纳入人才培养环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紧密衔接,作为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重要抓手,并在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团学工作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三)鼓励各学院(部)将竞赛培训课程化,并设计进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将竞赛内容纳入专业必修、选修、通识类课程教学和短学期教学计划。

(四)负责宣传竞赛章程及实施方案,组织学生参赛。

(五)负责为学生提供训练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等。

(六)负责组织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比赛,并精心做好比赛指导工作,提供赛期后勤及安全保障。

(七)负责参赛经费报账审核。

(八)负责将竞赛成绩、书面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第六条  学生学科竞赛学校立项资助范围为经批准同意参赛的国际级竞赛、国A类竞赛、国B类竞赛和省A类竞赛、省B类竞赛。国C类竞赛和省C类竞赛只计算业绩,各学院(部)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需要予以资助。

第七条  指导教师是指对参赛学生进行具体培训与指导的教师。指导教师及其排序须在《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中明确,一经提交审核原则上不能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每个参赛项目,可配备带队教师一名,负责竞赛项目组人员的行程安排与后勤保障。

第八条  项目组(校级赛事由校内主办部门)提交的《井冈山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是业绩认定的必备依据。凡赛前未及时提交立项申请表的项目,其业绩原则上不予认定。

(一)符合学校立项资助范围的赛事,项目负责人须在主办方正式发布参赛通知后及时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和《经费预算清单》。

(二)不符合学校立项资助范围的赛事,项目负责人也须在主办方正式发布参赛通知后及时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交创新创业学院备案作为认定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  参赛学生原则上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准备和训练。确因比赛需要停课或停考,须办理请假或缓考手续。

第十条  竞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和复印件、竞赛主办方公布的比赛成绩(官网相关信息或纸质文件)、参赛单位名单(会务手册)和参赛照片等资料(体育项目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体育专用器材移交单),创新创业学院将获奖业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获资助项目办理经费报账手续。

第十一条  每年年初,创新创业学院完成上一年度竞赛数据统计、竞赛业绩汇编和获奖项目奖金的审定,并将获奖项目奖金审定结果报教务处。

第三章  项目级别与类型的认定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的竞赛一般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四个级别。

第十三条  国际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第十四条  国家级竞赛指国际性学科竞赛的中国分区赛或由中央部委(如教育部、科技部、体育总局、团中央等)及全国性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正式一级学会(或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竞赛。挂靠各个部委的非官方机构、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的下属组织及其他企业、机构举办的赛事不予认可。按主办单位性质、社会影响度、对人才培养效果、学科覆盖面等把国家级竞赛又分为A、B、C三个类别。

(一)国A类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所有竞赛项目;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二)国B类竞赛: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学科竞赛的中国分区赛;中央部委组织的学科覆盖面大、“双一流”高校参与度高、国内外影响大的其他全国性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且对专业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全国性竞赛;纳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师范技能竞赛;国A类竞赛项目的专项赛。

(三)国C类竞赛:国家部委下属司局级行政部门、除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外其它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正式一级学会组织的、且对专业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全国性竞赛;国B类竞赛项目的专项赛。

第十五条  省级竞赛: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地区分区赛、江西省分区赛或由省厅局、省级学术团体、省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全省性竞赛。按主办单位性质、社会影响度、对人才培养效果、学科覆盖面等把省级竞赛又分为A、B、C三个类别。

(一)省A类竞赛:国A类竞赛的地区分区赛;无地区分区赛的国A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江西省运动会;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二)省B类竞赛:有地区分区赛的国A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国B类竞赛的地区分区赛;无地区分区赛的国B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发改委、科技厅、团省委、人社厅等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和技能竞赛。

(三)省C类竞赛:省级学术团体、省级行业协会举办的省内大部分本科院校参赛、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全省性竞赛;有地区分区赛的国B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

第十六条  校级竞赛:以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或团委、教务处)主办、或经创新创业学院批准举办的、由本校学生参加的全校性竞赛。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学科竞赛项目级别及奖励认定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负责对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需倾斜支持的竞赛项目的竞赛级别等进行认定。“认定小组”由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的副校长任组长,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各学院(部)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的副院长任成员。

第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三章对竞赛项目级别与类型的界定,创新创业学院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并根据各学院(部)申报情况,确定《普通类学科竞赛项目体系》(见附件表3)、《体育类学科竞赛项目体系》(见附件表4)。

第十九条  对于个别竞赛项目级别认定存在争议的赛事,根据学院(部)申请,由创新创业学院提交“认定小组”讨论,最终认定竞赛项目的级别。

第四章  经费资助与奖励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每年设立专项经费资助竞赛,专款专用;制定竞赛资助及奖励标准(见附件);虽属资助标准范围但竞赛无需发生的费用或未发生的费用不予以核报。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竞赛活动有关费用。否则,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部)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获批准立项资助的参赛项目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制订参赛经费预算,并在预算内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开支;竞赛项目结余经费停止使用,不得结转。

第二十三条  竞赛项目资助经费的开支标准、差旅费报销程序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账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创新创业学院分管学科竞赛院领导审批签字→计财处分管处领导签字→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校领导审批(单笔经费开支在 2万元以上的)→财务审核报账。

第五章  竞赛荣誉(作品版权)归属与奖金分配

第二十四条  由学校组队参赛,所获集体荣誉归学校所有、个人荣誉归个人所有,个人获奖证书副本存学校,集体所获奖杯、奖牌、证书归学校。

第二十五条  以学校名义创(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承办学院(部)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六条  竞赛的奖金按项目发放,奖金的分配由参赛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和学生负责人根据项目成员(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贡献度决定。

第六章  竞赛获奖认定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  竞赛结果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公布的比赛结果和颁发的获奖证书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八条  经省内(区域)预赛或选拔比赛的国家级比赛,其省内获奖按省级相应类别认定;虽为国家级比赛但实行分省评奖的竞赛项目,其获奖按省级相应类别认定。

第二十九条  获奖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学校给予业绩认定、奖金发放和教研工作量补助,对等级奖以外的奖项,学校不予奖励、不认定业绩;对经批准立项需进行赛前集训和集中考试的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给予指导老师课时补助;指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和“挑战杯”竞赛项目按照教研工作量标准2倍予以补助。校级竞赛项目只认定业绩并给予奖金,不给予工作量补助。工作量补助标准见《井冈山大学本科教学与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

第三十条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竞赛,排名前两位的指导教师不分先后,享受相同成果、工作量和奖励待遇。排名第1的指导教师指导“互联网+”大赛或“挑战杯”竞赛取得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审时将予以倾斜,具体见学校职称评审文件。

第三十一条  凡获奖率超过60%(不含)的赛事(国A赛事和省A赛事除外),学校只对其所获二等奖(含)以上奖项给予业绩认定、奖金发放和教研工作量补助。

第三十二条  同一竞赛项目参加多个级别的比赛获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业绩认定和奖励,不重复计算。同一指导教师在同一赛事中指导多个项目或多名学生获奖,只给予最高级别获奖项目进行业绩认定和教研工作量补助,奖金发放不受限。

第三十三条  学生参与竞赛活动或在竞赛中获奖,学校根据《井冈山大学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法》的规定认定第二课堂实践学分。

第三十四条  在省金牌教师评选中,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且排位第一的指导教师,可直接入选金牌教师。

第三十五条  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铜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科技竞赛省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本科生项目负责人,可对获奖项目认定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品,并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三十六条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免费入驻江西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及“井冈山大学众创空间”,“挑战杯”竞赛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免费入驻“井冈山大学众创空间”。获国家级铜奖和省级银奖以下的,免费入驻不低于三年;获国家级金奖、国家级银奖和省级金奖的,免费入驻不低于五年。

第三十七条  设特等奖的学科竞赛,业绩根据特等奖按一等奖、一等奖按二等奖、二等奖按三等奖、三等奖按对应后三等奖的2/3进行计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日起执行,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原《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井大发〔2019〕27号)和《井冈山大学关于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细则》(井大发〔20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经费资助及奖励标准

 

 

 

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经费资助及奖励标准

 

一、竞赛项目经费资助标准

学校学科竞赛经费主要资助参赛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耗材费、差旅费等,竞赛经费原则上按照资助标准包干使用。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

报名费主要用于支付省级及以上竞赛组织部门所规定须缴纳的报名费。资助参赛人数或队数,原则上国家级A类赛事资助人数不限,B类资助15名或5队;省级A类资助人数不限,省级B类资助15名或5队。如赛事主办方有具体要求的,以赛事主办方通知为准。

(二)资料费

1.资料费是指因参赛确需购置图书资料等的费用。

2.购置图书资料须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用图书资料登记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既参加国赛又参加省赛的赛事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资助。比赛结束后,图书资料按学校相关规定存入学院(部)图书资料室。

表1 图书资料购置经费资助标准

学科类别

国家级A类

国家级B类

省级A类

文、理科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医、工科

1000元

500元

500元

(三)耗材费

1.耗材费是指用于购置参加竞赛训练或制作参赛作品所需消耗品(不含工具和设备设施)的费用。须在参赛方案中列出消耗品清单,并按参赛方案所列消耗品清单购置消耗品。报账时按预算支出核报,超出部分由组织参赛学院(部)承担。

2.体育类、艺术类训练比赛可申请专用器材和比赛服装购置费,须在参赛方案中列出清单。专用器材购置费每次不超过2000元,比赛服装购置费每人每套不超过400元,超过定额部分由个人承担。体检保险费按赛事最低要求资助。

3.体育类竞赛项目学生训练的营养补助费15元/天,饮水、备药和其他开支标准不超过5元/天(按照赛前集训时间计算天数)。

(四)差旅费

1.资助差旅费人数:学生人数以经审批的《井冈山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人数为准;教师出差人数:指导教师1人、带队教师1人。

2.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收缴了会务费、参赛费(其中包含了住宿费及餐费)的,不再补助住宿费、餐费。

3.教师和学生的差旅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国际比赛资助

 在国内参加的国际比赛,按国家级竞赛项目标准资助;在国外参加的国际比赛,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专项经费资助。

二、获奖项目奖励标准

(一)奖金标准

(见表2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奖励标准)

(二)其他规定

1. 国际比赛项目获奖,奖励标准在国家级A类项目标准基础上上浮20%。

2.集体项目获奖,奖励标准(含奖金和教研工作量补助)在相应项目奖励标准的基础上上浮 20%。

 

表2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奖励标准

竞赛级别

竞赛类别

获奖等级与奖励分值(分)

一等奖

(特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三等奖

(二等奖)

国家级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

教师团队

100000

80000

40000

学生团队

100000

80000

40000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教师团队

80000

60000

30000

学生团队

80000

60000

30000

A(“互联网+”大赛和“挑战杯”竞赛除外)

20000

12000

5000

B

2000

500

300

C

800

400

200

省  级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教师团队

40000

20000

10000

学生团队

40000

20000

10000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教师团队

30000

15000

5000

学生团队

30000

15000

5000

A(“互联网+”大赛和“挑战杯”竞赛除外)

2000

500

300

B

500

300

150

C

300

200

100

校 级

创新创业类大赛

1000

600

200

其它学科竞赛

500

300

100

 

表3  普通类学科竞赛项目体系(2022版)

  序号

竞赛项目

主办单位

认定级别

 

1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等

国A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会

国A

 

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

国A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国际计算机协会(ACM)

国A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国A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信部人事教育司

国A

 

7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教育部等

国A

 

8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A

 

9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国A

 

10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国A

 

11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A

 

12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国A

 

13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A

 

14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A

 

15

全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A

 

16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A

 

17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外研社、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A

 

18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国A

 

19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A

 

20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国A

 

2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m、RoboTac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国A

 

22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A

 

23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A

 

24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国A

 

25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中国仿真学会、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和

国A

 

26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商务部

国A

 

27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A

 

28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等

国A

 

29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国A

 

30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国A

 

31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中国光学学会

国A

 

32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国A

 

33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A

 

34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国A

 

35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国A

 

36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力学学会、周培源基金会

国A

 

37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A

 

3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国A

 

39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

国A

 

40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教育部

国A

 

41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国A

 

42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国A

 

43

华为ICT大赛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国A

 

44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中国电子学会

国A

 

45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A

 

46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物理学科组、全国高等学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

国A

 

47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教育部

国A

 

48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国A

 

49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中国陶行知研究会

国A

 

50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A

 

51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国A

 

52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部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A

 

53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教育部

国A

 

54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全国地方高等师范院校教务处长联席会

国A

 

55

“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人社部

国B

 

56

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

教育部、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国B

 

57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国B

 

58

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

教育部

国B

 

59

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学科竞赛的中国分区赛;中央部委组织的学科覆盖面大、“双一流”高校参与度高、国内外影响大的其他全国性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且对专业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全国性竞赛;纳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师范技能竞赛;国A类竞赛项目的专项赛。

国B

 

60

国家部委下属司局级行政部门、除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外其它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正式一级学会组织的、且对专业建设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全国性竞赛;国B类竞赛项目的专项赛。

国C

 

61

国A类竞赛的地区分区赛或无地区分区赛的国A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江西省运动会;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省A

 

62

有地区分区赛的国A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国B类竞赛的地区分区赛;无地区分区赛的国B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发改委、科技厅、团省委、人社厅等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和技能竞赛。

省B

 

63

省级学术团体、省级行业协会举办的省内大部分本科院校参赛、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全省性竞赛;有地区分区赛的国B类竞赛江西省选拔赛。

省C

 

表4  体育类学科竞赛项目体系(2022版)

序号

比赛类别和等级

获奖名次

认定级别

1

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体育大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等国际和洲际比赛

同国家级项目

国际级竞赛

2

全国运动会

第1名

国A一等奖

2-3名

国A二等奖

4-8名

国A三等奖

3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第1名

国A一等奖

2-3名

国A二等奖

4-8名

国A三等奖

4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大学生年度常规性传统赛事(需经省级选拔或成绩资格认定)

第1名

国B一等奖

2-3名

国B二等奖

4-8名

国B三等奖

5

江西省运动会

第1名

省A一等奖

2-3名

省A二等奖

4-8名

省A三等奖

6

江西省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体育赛事(未经过省级选拔)、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分区赛(经省内竞赛选拔)、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体育局举办的大学生年度常规性赛事

第1名

省B一等奖

2-3名

省B二等奖

4-8名

省B三等奖

7

江西省教育厅或江西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单项赛事;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分区赛(未经省内竞赛选拔)

第1名

省B一等奖

2-3名

省B二等奖

4-8名

省B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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