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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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

2024-07-15 19: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广西赛区比赛等9项竞赛为2022—2024年度面向我区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批准的竞赛活动,主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竞赛活动。

(一)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三)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承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或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承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

(四)举办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或厅局级以上规范性文件。

(五)举办全区性竞赛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材料:

1.组织主体(主承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

4.举办方承诺书,包括“零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严格专家选聘、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等;

5.相关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6.上年度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年度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六)严控竞赛活动总量,防止竞赛活动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竞赛活动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各类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规范管理。在监管中如发现竞赛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厅。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我厅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活动项目,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名单有效期为2022—2024年共三年,在此期间各项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不得超过一次。三年内各类组织主体(主承办方)不得举办名单之外的竞赛活动。

附件:2022—2024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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