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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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1-11 23: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中小学(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14〕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育人工作的全员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特制定《杨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校,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全员导师制试点学校名单

2.全员导师制工作推进安排表

 

杨浦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杨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14〕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育人工作的全员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工作体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

坚持教师全员参与、覆盖全体学生,以学生为本,构建师生和谐共生的教育环境;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学生人人受关爱的良好育人氛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坚持落实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完善育人制度、优化育人环境、拓宽育人渠道、彰显育人成效。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教师全员参与、覆盖全体学生,全面、深入了解学生在学业、心理、生活、成长等各方面的情况,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和路径,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教育性原则。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求,注重人本性、渐进性、系统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三)个性化原则。发现、研究学生在兴趣、性格、成长经历等方面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因人施导,促进学生实现个性发展。

(四)发展性原则。研究、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认知规律,循序渐进、科学施导,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思想引导。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并学会处理自我、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学业辅导。定期帮助学生进行学业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学生自主制订学习与发展计划,激发学习动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改进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三)心理疏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通过个别谈心、座谈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帮助学生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疏导不良情绪,化解心理压力,正确对待成长中的挫折和烦恼,培养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育积极心理品质。

(四)生活指导。经常性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掌握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配合家长指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培养学生自制、自主、自理能力。

(五)生涯向导。指导学生发现并了解自身的兴趣爱好,全面认识自我;明确发展方向,确立成长目标。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做好生涯规划指导,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引路和奠基。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导育关系。学校根据教师育人能力和实际情况,以师生双向自愿选择为主、指定结对为辅,指导师生建立导育关系,确保师生全员覆盖。育人导师与受导学生师生比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二)建立育人档案。建立导师育人工作档案,记录育人导师工作过程和实效,内容包括受导学生基本情况和总体情况分析,导师每学期工作重点、具体工作方法和措施,师生交流记录,育人工作推进情况和效果等。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充分尊重育人导师的意见建议。

(三)完善导育制度。学校要加强全员导师制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师生交流,确定交流途径及频次。建立学情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学情分析会,以班级为单位共同会商学生整体状况和导师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促进班级管理和导师工作的协调推进。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加强家校、导师与受导学生家长的合作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完善评价考核。完善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将教师承担育人导师和学科德育情况纳入考核项目,在年度考核时既考察教师的教学工作,又考察其育人工作。

(五)建立首问责任制。在结对过程中,如受导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导师要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主动参与处理,及时上报。必要时实行联合会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中小学校要将开展全员导师制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升全员导师制的覆盖面与实效性。各中小学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培训体系。将全员导师制纳入教师培训项目,引导教师深刻领会全员导师制的核心要义,掌握实施的方法和技能,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和质量。

(三)建立考核测评机制。将全员导师制作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测评和德育工作评估体系,确保全员导师制工作组织健全、人员到位、政策落实、保障有力。

(四)加强宣传交流。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大力宣传推广全员导师制的特色做法、典型案例等,为全员导师制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关爱学生成长。

附件1:

试点学校名单

 

根据本区实际情况,遴选下列学校为试点学校:

12所初中学校:市光学校、昆明学校、三门中学、辽阳中学、鞍山实验中学、铁岭中学、二十五中学、惠民中学、鞍山初级中学、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初级中学、东辽阳中学、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10所小学: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水丰路小学、水丰路小学分校、内江路第二小学、开鲁新村第二小学、控江二村小学、二联小学、控江二村小学分校、翔殷路小学、凤城新村小学

 

附件2:

全员导师制工作推进安排表

时间

任务安排

2020年9月

  召开区德育工作会议,启动部署全员导师制工作

2020年11月

1. 确定试点学校

2. 制定区域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3. 成立初中学段全员导师制项目课题组

2020年12月

1. 开展试点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培训

2. 各试点校启动学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2021年2月

  试点学校从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启动全员导师制工作

2021年2月

—5月

  开展调研指导

2021年6月

1. 试点学校开展阶段性总结,形成阶段性试点成果

2. 全员导师制工作阶段性宣传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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