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证件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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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件服务站

2023-11-17 04: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当申请人透过「申请证件服务站」递交有关申请时,他/她将获发一张通知书或收据,注明新护照领取日期和地点。

申请人/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一名年满十八岁的获授权人士可选择到指定的入境事务办事处或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领取护照。

如申请换领护照,申请人必须于领取新护照时出示原有护照,以便注销。如果申请人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亦必须出示该证件,以便注销。

若申请时只提供「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ROP140/140A):

如选择在香港领证,须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以便核实。 如选择在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领取护照,可要求入境处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连同护照一并寄往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签发。申请人必须在领证时交回「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ROP140/140A),以便注销。若申请人并未要求入境处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连同护照一并寄往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须在领证时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以便核实。

于指定的入境事务办事处领取护照

领证当日,申请人/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获授权人士应凭领证通知书到领证办事处的接待处或透过自助取筹服务站取筹及轮候领证。为减省轮候的时间,请透过互联网(www.gov.hk/tdbooking)、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或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2598 0888办理预约领取新护照。如选择在「领取护照服务站」领证无需预约。未有预约的人士,轮候时间可能较长。

合资格的申请人可选择亲身到指定入境事务办事处的「领取护照服务站」领取新护照。有关领证安排将于领证期限前以短讯方式通知,因此申请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讯的流动电话号码。视乎实际情况,申请人或会被安排到领证柜台领取护照。

网上预约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使用领取护照服务站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详情

于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领取护照

如申请人/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获授权人士选择于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领取新护照,新护照将以空邮双挂号或速递方式寄往有关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申请人请浏览香港邮政网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询最新空邮服务的提供情况。

申请人/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获授权人士应按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指示领取护照。邮递服务因国家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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