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1】22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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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2021】22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

2024-04-11 22: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2021年7月19日起,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牢记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认真倾听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得到同学拥护支持,群众基础好;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前30%;

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无欠交团费记录。

评选优秀团干工作面向上一学年任期满一年的团委团干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任期未满一年不得参评。

(五)“优秀团员”参评条件: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自2021年7月19日起,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

集体观念强,主动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思想、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且“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前30%;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无欠交团费记录。

(五)各项积极分子参评条件: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自2021年7月19日起,按时学习每期的青年大学习;

集体观念强,主动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思想、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排名前30%;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在本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年度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无欠交团费记录;

在宣传、文娱、体育、团员青年团体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且为上一学年任期满一年的团干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任期未满一年不得参评。

三、评选比例

先进基层团委每年度评3个;

先进团支部按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按四舍五入);

支部优秀团干部每支部至多评1名;院级、校级团干部的按相应级别学生干部人数的12%评选(按四舍五入),院级、校级优秀团干部不占支部指标;

优秀团员按学院团员总人数的4%评选(按四舍五入);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按校团委各部门总人数的5%;青志联、艺术团的小队人数不计入总人数内;

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规定各学院至多评1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择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参评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团员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二)广泛参与,公开公正。广泛吸纳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评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推文、公告栏等团员青年、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评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

本集体成员当学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发生严重影响校园稳定事件的;

其它情况,学校认为不能参评的。

(二)先进个人:

评选学年有补考科目的;

评选学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其它情况,学校认为不能参评的。

联系人:高老师2396065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体育二号楼206校团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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