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口语》课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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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800040 课程性质:必修 开课学期:5 适用专业:学前教育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 计划学时:36 学分:2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教学单位主任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和设计 1.性质与作用 (1)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 是在应用语言学指导下研究教师口语运用规律 和特点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教师口语规范发音的规律、一般交际口语的规律以及正确 使用职业口语的规律。幼儿教师口语是教师口语的一个特殊分支,它是在相应理论的指 导下,训练幼儿师范生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等活动中的口语运用技能和技巧的实践 性极强的语言训练课程,是培养幼儿教师职业技能的必修课程。 (2)课程的作用 本课程从语音到语调,从读到说,从语言表达技巧到态势语言技巧,从教学语言到 教育性说话等诸多方面一步步地引导和训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口语能力朝着能更好 地吸引教育对象的方向不断进步。 通过口语知识的讲述和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对祖国语言的热爱之情。认真学习、 积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增强语言规范意识;能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 话进行口语交际;初步掌握运用教师职业语言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并能对幼儿 的口语进行指导,以利于提高全民族的语言素质。 (3)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以初中的《语文》课程、职业中专《语文》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文学》 为基础,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践》中说课的学习以及实习中的授课、有效地与 家长幼儿交流沟通打下基础。 2.课程设计思路 根据职业岗位能力的需求,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由普通话训练、语言表演训练和教师 职业口语训练三部分构成。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普通话训练是前提,贯穿本课程 始终。语言表演是教师丰富、生动的课堂语言的基础,也是普通话训练的继续和深化, 是教师职业口语训练的基础。教师职业口语是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表达的,符合 教育、教学要求的专业用语,是师范类各专业学生首要的职业基本技能;教师职业口语 训练是语言表演训练的提高和扩展。 授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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